荆楚网消息 (湖北日报) (记者刘自贤、通讯员邢宜亭)广受关注的潜江高速公路发现的箱包女尸案终审有了结果。10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处苏鸿超、汪莉无期徒刑;张俊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2004年,汪莉与被害人唐俊兰相识,在汉打工时共同租住在一起。去年4月,她从唐口中得知别人给唐银行卡上汇了10万元后,顿起歹心。4月24日凌晨1时许,汪莉与姘夫苏鸿超邀约张俊到她们共同租住的宿舍,用电击器电击唐,将唐捆在床上,翻出唐的银行卡及其他财物,迫使唐说出银行卡密码,支取现金3000元。3人害怕事情败露,连夜将唐勒死,随后租车沿汉宜高速公路行驶,将装有唐尸体的旅行箱从桥上抛下。去年5月19日晚,3人在武汉市江岸区一大厦内被警方抓获。
鉴于苏鸿超归案后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同案犯,汪莉属于审判时怀孕的妇女,张俊及其家属积极赔偿被害人家的经济损失,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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