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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商之子伙同朋友杀死知名画家案宣判

 

CCTV.com  2007年12月17日 05:43  来源:京华时报  
[内容速览]  (记者 王阳)2006年8月13日,担心对方能画出自己的画像,画商之子张磊伙同朋友将知名画家蔡云杀死在画室中。法院查明,2006年8月13日上午11点,张磊等人以买画为幌子,驾驶着抢来的捷达车来到蔡云家。

  京华时报讯 (记者 王阳)2006年8月13日,担心对方能画出自己的画像,画商之子张磊伙同朋友将知名画家蔡云杀死在画室中。记者昨天获悉,市一中院以抢劫罪分别判处张磊等3人死缓、死刑或无期徒刑。

  21岁的张磊是北京一无业青年。因其父亲在琉璃厂开画店卖画,他也结识了一些书画界人士,其中包括北京知名画家蔡云。

  法院查明,2006年8月13日上午11点,张磊等人以买画为幌子,驾驶着抢来的捷达车来到蔡云家。蔡云将3人带入画室后,3人趁蔡云不备,将其摔倒在地,而后一起动手准备将蔡云捆住索取财物。厮打中,早有杀害蔡云之意的李江涛用绳子猛勒蔡云颈部,致蔡云窒息死亡。作案后,李江涛、张磊等3人在蔡家抢得400元现金、两部手机、翡翠戒指、印章石料等物品后逃跑。这些财物共价值6000余元。

  法庭审讯时,3人供述称,他们策划了很长时间,准备抢些钱花,并制定了一个周密的作案计划。因担心对方画出他们的画像,他们决定抢劫后杀死画家。随后,他们选定画家蔡云。在抢劫的前一天晚上,为作案及出逃方便,3人特意在亦庄美廉美超市门前抢了一辆捷达黑车,并将该黑车司机杀死。他们作案48小时后,北京警方迅速锁定作案人,并将他们逐一抓获。

  近日,市一中院认为,李江涛、张磊等人的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且在抢劫过程中致两人死亡,性质特别恶劣。法院判决李江涛死刑;张磊因协助警方抓获同案被告人,坦白了部分犯罪事实,并赔偿了死者家属部分经济损失,法院最终酌情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第三被告胡志强因犯罪时不满18周岁,且坦白了部分犯罪事实,法院从轻判处其无期徒刑。

  ■链接

  画家蔡云,北京人,终年63岁,毕业于北京艺术学院。曾师从画家许麟卢、黄均,并受李苦禅、黄胄等知名画家指点。蔡云的作品被美国、日本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各界人士收藏,美国前总统布什、新加坡前总理李光耀均珍藏有他的作品。其作品《天女散花》还被当作国礼,赠送给国际奥委会。

责编:王玉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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