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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台河“11.27”特大矿难责任人案件首次开庭审理

CCTV.com  2007年12月15日 18:52  来源:新华网  
专题:关注安全生产 遏制矿难

    

   资料图片:七台河东风煤矿被炸塌的出煤口(2005年11月28日摄)。新华社记者 崔峰 摄

    新华网哈尔滨12月15日电(记者梁冬 梁书斌)备受关注的七台河东风煤矿“11·27”特大矿难,15日在七台河市新兴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七台河市新兴区人民检察院对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犯罪的11名矿难责任人提起公诉。

    据公诉机关指控,2005年11月27日,黑龙江龙煤集团公司七台河分公司东风煤矿发生特大煤尘爆炸事故,造成171人死亡、48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293万余元。国务院事故调查组出具的调查报告认定:该起事故属重大责任事故,直接原因是放炮人员使用非专用炸药违章作业处理煤仓堵塞,导致煤尘飞扬达到爆炸界限,放炮火焰引起煤尘爆炸。东风煤矿矿长马金光等11名责任人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犯罪。

    当日,七台河市新兴区人民法院听取了检察机关的公诉意见,并对七台河“11·27”特大矿难的11名责任人及相关证人进行了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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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樊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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