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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北京市卫生局称:孕妇死亡不可避免

 

CCTV.com  2007年11月29日 20:46  来源:CCT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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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CTV.com消息(360度):这些天来,有一条社会新闻在社会上引起广泛的议论。一名名叫李丽云的孕妇到北京市一家医院紧急就诊,其丈夫肖志军拒绝在剖腹产手术单上签字确认,医院也坚持“不签字,不手术”的惯例,最终李丽云及胎儿双双死亡。昨天晚上,北京市卫生局召开了新闻发布会,首次对这一事件表态。

    在发布会上,北京市卫生局新闻发言人邓小虹首先通报,卫生局组织的相关专家对死亡病例进行了评审,最终结论有些出乎人们医疗,专家认为李丽云的死不可避免。

    北京市卫生局新闻发言人 邓小虹:“我们组织了市级孕产妇死亡专家进行评审,结论有三种,可以避免、创造条件可以避免和不可避免,而该名孕妇的死亡是病情非常危重和就医非常迟造成的,属于不可避免,这是专家一致的意见。”

    对此,参与病例评审的阜外医院心内科教授张健说,孕妇李丽云在送达医院时病情已十分危重,而医院当时所要进行的剖腹产手术主要目的是挽救胎儿的生命。

    阜外医院心内科教授张健:“当时孕妇已是重症肺炎,且心功能不全,怀疑肺栓塞,这种情况下死亡概率已经达到85%,这个剖腹产手术主要是为了挽救孩子,而对孕妇的生命作用已经微乎其微,不是她是否存活的关键因素。”

    对于社会普遍关注的“不签字,不手术”的做法,卫生局表示,医院已经尽到职责,并无过失。邓小虹对此案中涉及的法律问题也给予了解释:为了保护患者利益,法律规定了医院享有特殊干预权,然而在本案例中,这一权利实际上却因为肖志军的拒签而无法实现。

    北京市卫生局新闻发言人 邓小虹:“这一权利的实行是有前提的,就是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或关系人在场,但医院在本案医疗活动中的特殊干预权受到了患者家属的明确阻碍,在实际工作中是无法实施的。”

    现场的法学专家表示,此事件属于极端案例,由此修改法律是不必要的。此外记者了解到,死者的父母已经与律师签定了代理协议,同时有多位律师要无偿帮其父母打官司,对此死者母亲表示,愿意多签律师组成律师团,不管用什么方法一定要告到底。

责编:石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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