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TV.com消息(中国法制报道):点击观看视频>>>
11月21日下午,一名孕妇因难产生命垂危送到医院抢救,但因为该孕妇的男友一直拒绝在手术单上签字,在抢救的3个小时之后孕妇死亡,孩子也未能幸免。
因"女婿"拒签手术单医院无法做手术而导致怀孕的女儿死亡,昨天"岳母"李小娥自写了一份"起诉书",打算起诉医院和"女婿"肖志军。"岳父"李旭光认为医院的责任更大。医院表示如果接到诉讼书会按正常程序应诉。
欲告医院和"女婿"
昨天晚上,在李小娥暂住的招待所里,她拿出了前晚写的"起诉书"。内容涉及起诉医院和"女婿"肖志军。
她说这是自己写的草稿,具体的起诉事情要等丈夫来京后再决定,今天打算到医院拿女儿的病历。
"岳父":医院责任更大
"我们要把官司打到底。"昨天晚上8点,李小娥的丈夫李旭光在电话中对记者说,他跟妻子的想法是一致的。他认为医院的责任更大,"就是不签字医院也不能看着女儿死去。"他说要医院赔偿相关损失。
李旭光昨晚还在湖南邵阳老家,正在跟单位请假。今天晚上他会到长沙买火车票,估计明天才能到北京。
医院:会按正常程序应诉
"一旦起诉,我们有应诉的义务。"昨天下午,朝阳医院京西院区党群部主任谢红峰表示,家属有起诉的权利,但医院现在还没有收到起诉书。
如果收到起诉书,医院会按正常程序应诉。
"岳母"当场质问"女婿"
昨晚在医院附近的一家饭馆里,李小娥愤怒地质问肖志军。
李:医生说没说过再不签字手术就会有生命危险?
肖:医生没说过。
李:你放屁,我问同病房的人了,大家都说医生说了很多次!
李:她每次跟家里要钱,每次给家里打电话你都知道吗?
肖:知道。
李:那我和她爸的电话你都知道了,为什么做手术不给我们打电话?!
说完李小娥就冲上去拿拳头打肖志军,肖志军仍然双手护着头,一句话也没说。随后两人都趴在桌上痛哭起来。
李小娥写的起诉书部分内容:
我女儿李立(丽)云死于北京市朝阳医院(北京朝阳医院京西院区),原因是没有家属签字导致我女儿死亡。
我请求您们为我主持公道,追求(究)他们的刑事责任,赔偿我们的精神损失……
其一,我认为医院不应该眼睁睁地看着我的女儿走向死亡,很明显只要医生进行手术我女儿就不会死。可他们怎么就见死不救呢?他们为何没有一点人道主义,他们的良心哪里去了?
其二,那个自称是我女儿丈夫的人,很明显是不合法的……最主要的是只要他签字,我女儿就不会离开人世,这是最可恶的事,其性质就是杀人。
责编:王壹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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