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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丹棱县林权制度改革调动农民植树造林积极性

 

CCTV.com  2007年11月05日 13:32  来源:新华网  

    资料照片:江西资溪林改工作组在高田乡高田村外勘界 新华社发

    新华网成都11月5日电(姚永亮 徐卫斌)  四川省丹棱县自今年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以来,有效调动了农民植树造林的积极性。今年前9个月,全县在没有退耕还林等重大工程支撑的情况下,林农新增造林已达2万亩。

    丹棱县此次林权制度改革涉及全县7个乡镇的71个村、26万亩林地。丹棱县委书记周孝平告诉记者:“改革的实质就是从明晰山林产权入手,确立林农的经营主体地位。”

    石桥乡黄山村农民倪伦,在自己家承包的林地里栽上了2200棵巨桉,他信心十足地说:“早栽树,早受益,虽然林权改革还在进行,但是以后处置商品林肯定更方便了。我家这20亩巨桉林,5年后就是10多万元收入。”

    丹棱县还结合林权改革试点,将商品林发展列入了全县“一村一品”发展规划,激发农民普遍利用房前屋后、田边地角、河边路旁和坡耕地栽植巨桉等工业原料林。

    县林业局局长赵桂春介绍说:“林权改革,可促进林地流转和商品林发展,到2010年,全县森林覆盖率将提高4个百分点,达到47%;工业原料林总规模将达到10万亩,可年产商品木材10万立方米;同时,每年还可间伐商品林2万亩,对丹棱发展木业加工非常有利。”

    我国全面推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两点突出变化

    国家林业局新闻发言人曹清尧表示,2006年,福建、江西、辽宁、浙江等省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全面深化并取得重要突破,河北、内蒙古、吉林、安徽等省份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也相继启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中国各地全面推开。

    我国将在“十一五”末基本完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表示,国家林业局从今年起将积极稳妥地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力争到“十一五”期末,基本完成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责编:刘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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