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党的十三大提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内涵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是邓小平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邓小平理论的重要基石之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是泛指任何国家进入社会主义都会经历的起始阶段,而是特指我国生产力落后、商品经济不发达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必然要经历的特定阶段。即从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到21世纪中叶社会主义现代化基本实现的整个历史阶段。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论断包括两层涵义:一是我国已经进入社会主义社会,我们必须坚持而不能离开社会主义;二是我国的社会主义社会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初级阶段,我们必须正视而不能超越这个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特征有:摆脱不发达状态,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历史阶段;由农业人口占很大比重,转变为非农业人口占多数;由自然经济,半自然经济占很大比重,转变为经济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历史阶段;由文盲半文盲人口占很大比重,转变为科技教育文化比较发达的历史阶段;由贫困人口占很大比重,转变为全国人民比较富裕的历史阶段;由地区经济文化很不平衡,通过有先有后的发展,逐步缩小差距的历史阶段;通过改革和探索,建立和完善比较成熟的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体制和其他方面体制的历史阶段;广大人民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自强不息,锐意进取,艰苦奋斗,勤俭建国,在建设物质文明的同时努力建设精神文明的历史阶段;逐步缩小同世界先进水平的差距,在社会主义基础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阶段。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的提出
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在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的基础上,对社会主义和中国国情进行再认识的成果和总结。
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首次提出了“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还是处在初级的阶段”。十二大报告进一步提出:“我国的社会主义社会还处在初级发展阶段”,并指出这个阶段的根本特征是“物质文明还不发达”。
随着全面改革的展开,对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问题的认识逐步深化,十二届三中全会制定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指出:“商品经济发展的不可逾越的阶段,是实现我国经济现代化的必要条件”。十二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为立论依据,论述了精神文明建设的战略地位和根本任务等问题,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系统形成奠定了基础。
中共十三大的《沿着有中国特色的社会道路前进》的报告,第一次系统地展开论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问题,指出这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首要问题,并以此为立论基础,论述了中国共产党在现阶段的基本路线和改革、建设的基本纲领,初步形成了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包涵的主要内容
报告在分析中国已经是社会主义社会,国家经济实力有了巨大增长,教育科学文化事业有了相当发展的同时指出,我国的社会主义社会又是不完善、不成熟的社会主义,也就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报告从我国的人口多、底子薄的实际情况、生产力状况、经济发展不平衡、普遍的科学文化水平、生产社会化和商品经济发展的程度,以及意识形态领域中旧思想和旧习惯的存在,说明了“今天仍然远没有超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报告指出:我国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是逐步摆脱贫穷、摆脱落后的阶段;是由农业人口占多数的手工劳动为基础的农业国,逐步变为非农产业人口占多数的现代化的工业国的阶段;是由自然经济半自然经济占很大比重,变为商品经济高度发达的阶段;是通过改革和探索,建立和发展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体制的阶段;是全民奋起,艰苦创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阶段。”这“五个阶段”是初级阶段的五项任务,它们是有机地统一在一起的。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为解决这个主要矛盾,“就必须大力发展商品经济,提高劳动生产率,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并且为此而改革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中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部分。”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长远指导方针
根据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中共十三大制定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长远指导方针是:必须集中力量进行现代化建设;必须坚持全面改革;必须坚持对外开放;必须以公有制为主体,大力发展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必须以安定团结为前题,努力建设民主政治;必须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努力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
中共十三大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确立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