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娃子:烧岚皋县的是我通知的。
记者:你当时怎么跟王二小说的?
杨娃子:当时我说是有一个尸体到大同火化时间来不及了,你不行把这个事给烧一下,他就答应了。他说到天黑我就给你办,他说现在下午四点多,还不能办。他说怕别人看见了误解。
记者:你看他那意思是第一次干这种事儿吗?
杨娃子:不像第一次,很老练。
记者:参与焚尸和埋尸的这些人,据你们了解他们是第一次干这种事情还是过去已经做过?
苏浩:有些那就不是第一次了,比如王二小多次干过,从两年前就抛过尸。去年也焚过尸,数量最多的就是这一次。据现在取证调查,包括他自己供认的。
记者:你知道他们之间的价格是什么吗?埋一个尸体给多少钱?
苏浩:通过抓获抛尸运尸的人,有五百,有一千。
记者:埋一个尸体一个人给五百?
苏浩:对,埋一具给五百的,有一千的。
记者:那要烧一具呢?
苏浩:烧一具尸体是八百块钱。
2002年6月22日,在夜幕的掩盖下,殷三、王二小等人开始了尸体的转移行动。除两名重伤矿工死于医院,当晚从井下抬出的其他35名遇难矿工的尸体分别先被运到黑妹沟、柏家庄、碱峪等三处存放。随后由于黑妹沟、柏家庄等两处的尸体被过路人发现,又分别转移到中虎峪、浪涧山、南斜井等处埋掉。整个行动一直持续到第二天清晨。事实上,发生矿难后,私自埋掉、焚毁矿工遗体以掩盖真相,几乎成为当地私营矿主处理矿难的常规手段。记者在矿区就遇到一位曾经参与焚毁尸体的矿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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