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内容】
第一部分:矿井爆炸,多名矿工死亡
殷三,山西省繁峙县沙河镇农民,小学文化程度。矿难发生时是义兴寨金矿0号脉总承包人。因涉嫌组织隐瞒矿难及行贿罪被公安机关逮捕。
杨娃子,陕西省柴坪镇农民。矿难发生后,他负责从井下吊运尸体并组织矿工做伪证,因涉嫌隐瞒矿难被逮捕。
王二小,山西省繁峙县沙河镇出租车司机,矿难发生后他主要负责抛尸、埋尸及焚毁遇难矿工尸体。
王彦平,原繁峙县县长,因涉嫌接受矿主贿赂及渎职被公安机关逮捕。
截止目前,因涉嫌此案被逮捕的相关人员已有100多人。在622繁峙矿难发生近一年后,事故被隐瞒的真正原因终于调查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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