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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法咨询(第十五期)

央视国际 (2005年06月03日 15:17)

  夫妻共有的财产,一方将其抵押,是否有效

  黑龙江的王女士来信称:我与我丈夫共有一处房产。我丈夫以他的名义对外借款15万元,并用我们的房产作抵押,我丈夫到期未能还款,于是债权人将我丈夫诉至法院,法院判决我丈夫败诉。法院在执行阶段,要执行我们的房产,可在我丈夫和其债权人签订抵押合同时,我没有在抵押合同上签字。请问:抵押合同是否有效?法院执行我们的房产对吗?

  法院执行你们的房产是否正确,要看抵押合同是否有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4条第2款规定:“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设定抵押,未经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无效。但是,其他共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而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抵押有效。”

  我们从该规定可以看出,抵押合同是否有效,要看共同共有人是否同意。你在来信中说你未在抵押合同上签字,但没有说清你对抵押一事是否同意,或者知道但未提出异议的情形。因此,对你提出的问题,我们只能作如下分析:你没有在抵押合同上签字,并不能证明你不同意抵押;也就是说,如果你在抵押合同上签了字,证明你对抵押合同的内容是知晓且是同意的;但你未签字,则不能得出你不知晓且不同意抵押合同的结论。举一例说明,比如,你丈夫在与债权人签订抵押合同时,你在旁边沏茶倒水,但未在抵押合同上签字,而后你以未经你本人同意为由,请求法院认定抵押合同无效,法院是不予支持的。所以抵押合同是否有效,不是以是否签字为标准,而是以作为共同共有人的你是否同意,或者知道且未提出异议为条件。因此,你要举证证明你丈夫在签订抵押合同时,未经你的同意,从而推翻抵押合同的效力;否则,法院是可以执行你们的房产的。

  离婚双方对赔偿的约定有效吗

  河南的吴先生来电称:我于2000年结婚,婚后夫妻两人感情一直不好。我和妻子曾就离婚问题达成协议:“如果女方提出离婚,就支付给男方1万元作为赔偿;如果男方提出离婚,就支付给女方1万元作为赔偿。”请问:我们双方的约定是否合法有效?法院能以该协议为依据作出互赔的判决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第19条第3款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婚姻法》第37条同时规定了对夫妻双方离婚时,有关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也可以协议。从您来电中所称的协议,既不是对共同财产的协议,也不是对子女抚养费的协议。它是对离婚时赔偿的协议。这份协议对离婚权利的行使附加了条件,即谁行使离婚权,谁就向对方作出赔偿。律师个人认为这种对离婚权限制的约定是无效的。因为《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从第46条规定可以看出,《婚姻法》中所指的一方负有赔偿责任是基于赔偿方主观上的过错,且符合上述4种情况之一的,才负赔偿责任。你们双方的协议赔偿不属于《婚姻法》规定的赔偿范围。因此,如果双方同意按协议协商离婚,可以以该协议为依据。但是,法院是不能以该协议的内容作为是否赔偿的依据的。

责编:西寻  来源:CCT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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