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法咨询(第十二期)
央视国际 (2005年04月01日 11:25)
关于超期羁押的定义
有观众来信询问:什么是超期羁押,请给我们解答。
所谓超期羁押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被采取强制羁押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称之超期羁押。拘留羁押期限在公安机关最长37天;被捕最长的羁押期限7个月,两者合并一般最长羁押期限即8个月零7天。是否超期羁押要分阶段。一般情况下,在拘留期间羁押,最长期限37天,拘留37天了还没有被检察机关批捕,就得释放,否则就叫超期羁押;如果检察机关批捕后,加上拘留的37天即8个月零7天,检察机关还没有起诉,就得释放,否则叫超期羁押;检察院起诉到法院,一般是两个半月宣判,超过两个半月法定办案期限,还没有结案的,构成超期羁押。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75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被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如果你们有案件属于超期羁押,可以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行使权利,以维护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政府给付农民征地款问题
江苏连云港的吴女士来信称:我是一个农民,我们的土地被政府征用修公路。征用前,我们和村里签订了30年的土地承包合同,现土地才使用了8年就被征用,还剩22年。征用后,政府对剩下的22年承诺给予补偿,但补偿款要每一年度按700元给付一次。政府这样做,对吗?
政府这样做是不对的。你们的财产权,有可能因为政府的迟延给付,而不能得到及时保护,从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我们知道,在很多情况下,由于政府征地,使农民丧失了土地,因此政府的补偿款就成为农民今后维持生计的救命钱,如果农民不能及时得到这些钱,就会给他们的生活带来困难,严重的会影响他们的生存状况。为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细则》第25条第4款规定,政府征用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三个月内全额支付。很显然,政府的分期支付的行为是违反法律规定的,你们可以向政府提出意见,或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纠正政府侵犯公民财产权的行为。
责编:西寻 来源:CCT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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