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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1993年底实施中国青年志愿者行动至2000年6月份,据不完全统计,累计已有8000多万人次向社会提供了超过40亿小时的志愿服务。在这一道德福祉行动蓬勃发展的时候,也遇到一些问题。比如:志愿者一方面投身志愿服务,另一方面却因此造成自身利益损失。志愿者摆脱不掉后顾之忧,根本原因是志愿服务缺乏相关的政策乃至法律环境。如不尽快立法建制,青年志愿者行动的推进将遭遇“瓶颈”。
  近日,共青团中央、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颁布了《中国青年志愿者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志愿服务的立法建制工作迈出标志性的一步。 》欢迎进入网友讨论区




让志愿者没有后顾之忧


2002年04月23日


    (央视国际 苗展 郑红伟)一个致力于创造明天的行动是有希望的行动,一个着眼于开拓未来的事业是前途无量的事业。中国志愿者行动正是这样一项事业。中国志愿者行动是一项由中国共青团组织发起的社会事业。她以青年参与为主体,以志愿服务为手段,通过志愿者为他人为社会提供服务与帮助,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自1993年底实施中国青年志愿者行动至2000年6月份,据不完全统计,累计已有8000多万人次向社会提供了超过40亿小时的志愿服务。在这一道德福祉行动蓬勃发展的时候,也遇到一些问题。比如:志愿者一方面投身志愿服务,另一方面却因此造成自身利益损失。志愿者摆脱不掉后顾之忧,根本原因是志愿服务缺乏相关的政策乃至法律环境。如不尽快立法建制,青年志愿者行动的推进将遭遇“瓶颈”。




          >>>>>>>>>>中国青年志愿者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青年志愿者事业的发展需要立法支持




    近日,共青团中央、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颁布了《中国青年志愿者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志愿服务的立法建制工作迈出标志性的一步。

    自1993年底实施中国青年志愿者行动至2000年6月份,据不完全统计,累计已有8000多万人次向社会提供了超过40亿小时的志愿服务。然而随着志愿者队伍的不断壮大,各种问题也随之而来。青年志愿者协会对青年志愿者行动的规划、组织、管理、指导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青年志愿者的权利与义务不明确。尤其是权利方面,很多志愿者接受相关教育、培训的机会不多,工作中获得的相应保障太少。青年志愿者和服务对象之间的关系是自愿、平等的服务与被服务关系。如何自愿加入或退出青年志愿者组织的程序不清楚。这些问题都是我国青年志愿者事业发展的障碍。




    在革命历史名城遵义,市民都知道徐国强开的出租车有“雷锋车”之称。从1996年底开始,当时32岁的徐国强就在车的后挡风玻璃上公开打出招牌,公布住宅电话及传呼机号,承诺向老人、孕妇、残疾人及军人提供免费乘车服务。




    尽管妻子没有工作,一家3口的生计基本上靠他开车的收入维持,但5年里他免费接送了近万人次,减少收入约数万元。他也因此先后被授予“中国百名优秀青年志愿者”、“贵州省优秀青年志愿者”、“遵义市十大杰出青年”、“遵义市精神文明先进个人”、“红花岗区青年志愿者之星”等称号,团贵州省委、贵州省青年志愿者协会正打算推荐其参评新一届“中国十大杰出青年志愿者”。




    6年来,徐国强虽然也遇到过一些人的不理解,甚至遭受过几十、上百人的围哄,还屡屡接到骚扰电话……但他都默默地承受下来。而现在,令他寝食难安的却是一个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问题。




    徐国强是从1994年开始从事出租车职业的,那时,遵义的出租车市场尚缺乏十分规范的管理,这使得几年后的“雷锋车”面临报废的危险。




    2000年10月,徐国强向遵义市人大、市政府、市文明办、市交通局等有关方面递交了反映情况材料及申请,要求通过正常交纳转让费的方式,落实经营权、更新车辆。他表示,如果问题能够得到顺利解决,他将联合志同道合的出租车主,争取能够组建一支“雷锋车队”。




    徐国强的申请引起有关方面的高度关注和理解,但一涉及具体操作,却又令人感到为难。




    《管理办法》为志愿服务的立法建制工作迈出标志性的一步




    志愿者一方面投身志愿服务,另一方面却因此造成自身利益损失。志愿者摆脱不掉后顾之忧,根本原因是志愿服务缺乏相关的政策乃至法律环境。近日,共青团中央、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颁布了《中国青年志愿者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志愿服务的立法建制工作迈出标志性的一步。




    我国开始普遍实施志愿者注册制度




    “我愿意成为一名光荣的志愿者。我承诺:尽己所能,不计报酬,帮助他人,服务社会。践行志愿精神,传播先进文化,为建设团结互助、平等友爱、共同前进的美好社会贡献力量”——越来越多的人将在法律法规的规范下履行这一承诺,加入为社会无私奉献的注册志愿者行列。




    《中国青年志愿者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的颁布,标志着志愿者注册制度开始在全国普遍实施。《办法》对注册志愿者的定义、基本条件、权利、义务、注册程序、管理和培训、激励表彰等都作了明确规定。




    哪些人可以成为注册志愿者?




    志愿者是指不为物质报酬,基于良知、信念和责任,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的人,按照一定程序在团组织、志愿者组织注册登记、参加服务活动的志愿者就是注册志愿者。




    根据《中国青年志愿者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成为一名注册志愿者要满足5个基本条件:第一,年满14周岁;第二,具有奉献精神;第三,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第四,根据自身愿望和条件至少选择一个志愿服务项目,从事一定时间的志愿服务工作;第五,遵纪守法。




    注册志愿者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中国青年志愿者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了注册志愿者的6项权利和4项义务,同时规定各级团组织、志愿者组织应对注册志愿者、注册志愿者工作提供权益和组织保障。




    根据规定,注册志愿者享有的权利有:




    参加团组织、志愿者组织提供的培训;




    要求获得从事志愿服务的必需条件和必要保障;




    申请成为基层志愿者协会的个人会员;




    优先获得志愿者组织和其他志愿者提供的服务;




    就志愿服务工作对团组织、志愿者组织提出建议和意见;




    相关法律、法规及团组织、志愿者组织所制订的有关规定赋予的其它权利。




    注册志愿者需要履行的义务有:




    履行志愿服务承诺;




    不得以志愿者身份从事任何以赢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




    自觉维护团组织、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的形象。




    先进注册志愿者将受到表彰




    团组织、志愿者组织将依据已认定的志愿服务时间的长短,分别授予注册志愿者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金奖、银奖、铜奖和服务奖奖章,并定期开展评选表彰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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