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国际 www.cctv.com 2006年04月04日 12:25 来源:
广州市首个“农民工文化广场” 昨天下午启动仪式在广州市二宫热闹举行,来自海珠区、越秀区企业、建筑等行业的1000多名农民工参加了启动仪式。农民工文化广场启动后,天天晚上有文化娱乐活动;另外,每逢重大节日,还免费为农民工举办大型文艺演出。(4月3日新华网)
读到这条新闻,既为广州的识见感奋,也为工作在广州的农民工高兴。前些日子出台的《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要把农民工纳入城市公共服务体系,统筹解决他们在就业培训、子女就学、公共卫生、居住场所、文化生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由此可见,解决农民工问题决不只是年底的帮助追薪、春运时帮助他们平安返乡,也决不只是节后劳务市场的“春风行动”、维护他们在企业打工的合法权益;丰富农民工的文化生活,恰也正是农民工问题中需要解决的事情。
农民工的进城和城市对他们的接纳,都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今天的城市已离不开农民工,农民工的生存状态如何,也如一面镜子,可以从某个程度上反映出这个城市的发展前景。从这个意义讲,城市把实现和农民工和谐相处、良性互动纳入城市建设和发展的总体思路,城市对农民工的接纳和善待,恰也正是为自身发展注入了新鲜的生机活力。
一要生存,二要温饱,三要发展。随着农民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一系列问题得到解决,农民工在城市的生存和温饱都不再成为阻碍,那么追求发展也就势所必然。要将单纯的农民工人进城,上升到“心”进城,城市有责任为他们创造良好环境和条件。国务院的《意见》还指出,农民工要努力适应城市工作、生活的新要求,遵守城市公共秩序和管理规定,履行应尽义务。 而这些都离不开农民工自身素质的提高。为农民工提供健康向上的、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既是引导农民工提高自身素质,也是农民工自身发展的需要,又是城市实现和农民工的和谐相处、良性互动,向更高层次、更高境界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愿更多城市都把农民工的文化生活当作一件大事来抓,抓出实效。 (作者: 奚旭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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