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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德:远光灯“晃出”的车祸 

央视国际 www.cctv.com  2005年12月21日 11:49 来源:工人日报
    专题:弘扬社会公德 倡导文明新风

  工人日报消息:12月12日,在海南省海榆中线公路某路段,发生了一起因会车时一辆货车司机没及时将远光灯变成近光灯,致使一辆迎面的越野车司机被晃花了眼,看不清路况,而撞死一名行人的车祸。

  笔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经常跑长途的司机对一些同行在会车时打强光远灯都相当反感。某运输公司一位老货车司机告诉笔者,“这些人里面开货车的司机居多,他们共同的心态是,反正我是大车,你是小车,我照得到你,而你照不到我,出了事也是你吃亏。”

  海达驾校海甸培训基地的伍主任告诉笔者,一些新手没养成良好的操作车灯的习惯,也是一个现实问题,“一些新手可能不熟悉车上的变光设置,上路后不知道及时切换车灯,或忘了切换。有些新手误认为,夜里开车把灯全打开才安全。”

  海口警方有关人士介绍,汽车交会时开着远光灯,强光直射司机眼睛,形成视力局部盲区,极易酿成交通事故。这种视线受阻一般持续4至5秒,而汽车在高速行驶时,一秒钟的工夫都可能酿成车祸。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违规使用远光灯将受到相应处罚,但是滥开远光灯的行为属于动态、瞬间行为,交管部门在取证查处时难度很大,因而这在很大程度上需要司机们自觉遵守“车德”。(记者赖志凯 实习生王凡)

  短评:驾车之德不可缺

  对一些司机来说,夜间会车时开远光灯似乎已成了一种习惯。而这种驾车陋习危害之大,不可小视。无数血的教训在提醒我们:“车德”的缺失并非小事,而是人命关天的大事。

  除了比较普遍的“以大欺小”的心态外,还有两种心态不可忽视:其一,有的司机被别人晃了眼,索性自己也把远光灯打开,认为只有这样才不吃亏;其二,很少听说有司机因会车时开远光灯而被处罚的,所以一些人认为没关系,反正没人管。这些心态都是要不得的,也是极易埋下隐患的。

  我们常说“文如其人”,而开车也如做人,即“车德”如人品。司机在驾车时,注意关照别人、体谅他人,与人方便,是我们时下应该倡导的一种美德。因为我们谁也不能保证,今天“我就是牛”,而换个场景,您未必就不需要别人的关照。

  驾车之德,往深里说,事关路权平等。道理也许大了些,但基本的一点我们应该牢记:路是大家的路,礼让三分,大家平安。(赖志凯 王凡)

责编:刘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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