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不告官也究 海东法院主动为农民工追工钱
央视国际 (2003年11月02日 10:21)
新华社西宁11月2日专电 在法院的主动介入下,青海省海东地区互助土族自治县2400名农民工终于在被拖欠工资1年多后,拿回了自己14万元的“血汗钱”。
2002年9月,互助县2400多名民工为青海省隆达路桥有限公司提供劳务用工,却迟迟拿不到工钱。民工多次找公司索要,均被以“无钱”打发。1年多的时间里,民工多方求助没有结果。2003年8月,海东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在接到海东地区政法委转来的民工来信后,决定主动介入,维护民工的合法权益。
海东中院经过审理,判令被告青海省隆达路桥有限公司给付2400名民工工资和逾期利息共14万元。为了不出现“法律白条”,法院查询到被告款项并予以扣押,作为支付民工工资之用。2003年10月31日,法院举行兑现大会,将工资交到民工手中。
海东中院院长王爱民说:“此案涉及金额虽然不大,而且民工没有提起诉讼,《民法》的原则是‘民不告,官不究’,但是考虑到牵扯人数众多,为了维护民工的合法权益,法院决定主动介入,解决这起劳务纠纷。” (记者姜辰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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