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名农民工资被拖欠 市长帮忙讨回血汗钱
央视国际 (2003年08月23日 13:53)
新华网消息:菏泽市巨野县的12名农民到济宁打工,却无故被拖欠工资5000多元。在菏泽市市长杜昌文的干预下,菏泽、济宁两地的劳动监察人员开展了联合执法,并于近日为他们讨回了血汗钱。
据了解,菏泽市农民安爱香等12名农民到济宁市金乡县马庙镇杨楼村一家蒜干厂打工。他们共干了18天,按合同应得工资5000余元,但蒜干厂老板不仅一分钱不给,还把他们赶
出了工厂。为了能够讨回劳动所得,安爱香的孩子提笔给菏泽市市长杜昌文写信举报,杜市长及时批转菏泽市劳动保障局调查处理。
接到批转的举报信后,菏泽市劳动保障局监督监察科迅速立案查处,在认真调查务工人员有关详细情况的基础上,于8月5日向济宁市劳动保障局发出了《关于协查<济宁市金乡县马庙镇杨楼村蒜干厂拖欠民工工资>一案的函》。随后,济宁市劳动保障监察人员依法对杨楼村蒜干厂拖欠工人工资的行为进行了查处,被拖欠工资已于8月12日补发到了12名农民工的手里。
[编者评]
感谢市长之余……
对于这12位民工来说,打工讨不到工钱可谓不幸,但万幸的是有了市长的“亲自帮忙”,把很可能打水漂的血汗钱攥在了手里。对此,应该感谢市长在百忙中过问并落实这些“小事”。
但是,在欣慰民工兄弟讨到工钱之余,想想如果没有市长出面,仅靠这12位民工,靠他们自己的力量,这些钱能讨回吗?由很多民工讨工钱时被打被赶的事例可以论证,这几乎是没有可能。所以,12位民工能够讨回工钱,应该归属于偶然,因为市长不会整天去帮着讨工钱。
问题的关键是,那些职能部门应担负起那些应该担负的职能,把分内事做好,替市长分忧,给百姓办实事。这同时也是一个管理机制问题。
责编:扬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