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上海媒体报道,上海市教委日前发布关于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子女就读问题的通知。获得《上海市居住证》有效期在一年以上的,可以申请其子女在上海市就读中小学。
该《通知》指出,持有《居住证》且有效期在一年以上的,可以申请其子女在上海就读中小学。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须向居住地所属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按《上海市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办理入学或转学手续,且享受上海市常住户口学生同等待遇。
境外人员子女,在语言文字适应期(三年)内报考上海普通高中的,可以适当降低录取分数线。境内人员子女如已取得上海市高中毕业文凭的,可以参加上海卷统一高考,报考上海市部属高校、在外地有招生计划的上海市属高校或者民办高校。
《通知》最后指出,如果《居住证》有效期过后且未能取得新的有效期在一年以上的《居住证》人员的子女,不可以申请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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