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国际 www.cctv.com 2005年11月12日 16:05 来源:
近日在重庆召开的全国机关事务工作协会三届一次常务理事会上,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已开始了公务用车改革的试点,我国公务用车改革的基本思路是自下而上,改革到厅局级领导干部,厅局级及以下的干部将可能取消专用公务车。(据新华社重庆11月8日电)
要议论公车改革,首先必须把讨论的概念搞清楚。一般来说,一个国家机关的所有车辆,习惯上都叫做“公车”,也即公家的车,它是从所有权属上与私人的车相区别。这位负责人所讲的公务用车应是属于“公车”中的一部分,因为机关车辆中还后勤等方面的车辆。在公务用车中又分为两部分,公用(大家用,不限于特定的对象)和领导专车(专用公务车)。
人们注意到在重庆会议上,这位负责人讲的是“厅局级及以下的干部将可能取消专用公务车”。这有两个意思,一是“厅局级及以下的干部”,现在都配有专车,这在大部分地区是事实,一部分不发达地区是没有这个条件的;二是“厅局级及以下的干部”的专车,是政策或制度规定允许的,否则何来“取消”之说?如果政策规定不允许的话,那就不是“取消”而是纠正或执行纪律。
领导干部的车辆配备,党中央、国务院早就有明确规定(中办发〔1994〕14号文件),副省级以上的干部才能配备专车,“厅局级及以下的干部”的工作用车,由所在单位统一管理、调派,不得以任何理由固定或变相固定,也就是不能配备专车。而现实的情况是,大部分都配了专车,甚至有的科级干部都有专车,而且车辆更新速度快,车越换越好。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第六条规定,党员领导干部不准“违反规定配备、使用小汽车”。第十一条规定,“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本准则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所以对“厅局级及以下的干部”的专车,不能是“取消”两个字就可以不了了之的。
那么“公车”能不能取消呢,我认为不能一概而论,必须区别对待。公车中其他用途的车辆,比如后勤等之类的车,必要的还要保留。公车中的公务用车,也要因地制宜。城市公共交通发达,机关取消了公务用车,不至于影响工作,在农村就不行,特别是交通落后的地方,比如防汛、抢险等紧急情况下就可能贻误战机。因此,城市与农村、经济交通发达地区与中西部不发达地区就应所有区别。毕竟已是二十一世纪的现代社会,不能要求干部们再去步行、骑马或骑自行车去干工作,那也不符合信息社会时间就是金钱的价值观念。
对公车人民群众是有意见,但并不是一概反对,人民群众意见大的、深恶痛绝地是公车上的腐败。机关单位配备一定的公务用车,领导干部按规定配备专车,这都是工作的需要。毛泽东同志早在七十多年前就指出,官长骑马,是工作需要,不是不平等制度,要反对绝对平均主义。但是现在一些机关单位的公务用车配得过多、过滥,越来越高档、越来越豪华,更有甚者,一个国家级的贫困县,财政收入入不敷出,各部门也竞相购置高档车;同时公车私用十分普遍,在旅游胜地、在游乐场所、在红白喜事中,都可以看到公车的身影;有报道说,公车是三个三分之一:公事、私事、司机用车各占三分之一。2004年,我国政府汽车采购额就高达500亿元,公车的消费全国汇总的话可能是一个天文数字。这在目前全国还有三千多万农村人口尚未脱贫,城镇还一千多万下岗职工的情况下,就不奇怪人民群众对公车的意见了。
对公务用车,中央出台了不少规定、纪律,也查处过多次,但总体上看成效不太显著。查时一阵风,过后又回潮,同其他腐败现象一样,按下了葫芦浮起来了瓢。屡禁不止的原因当然是多方面的,我认为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监督机制不行,各项政策规定、纪律没有认真地执行;这也是在官员(领导者)自己的头上动土,革自己的命,特别是对于那些习惯于马列主义装在电筒里只照别人的人来说,就难上加难了;还有人不以为然,认为这不同于贪污受贿,无非就是搞了点特殊化,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公车上的腐败是脱离人民群众的一个重要方面,要让人民群众满意,提高党的执政能力,这是绕不过的一个坎。进行公车改革是民心所向,是贯彻三个代表思想,密切党和人民群众关系的一个具体措施。人民群众要求的并不是国家机关全部取消公车,而是要遏制公车上的腐败。因此现在必须进行公车改革,要因地制宜,有所区别,同时要坚决查处公车上的违规违纪现象。(作者:szshk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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