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在线]从副省长到死囚 记者专访王怀忠(2月13日)
央视国际 (2004年02月13日 14:30)
CCTV.com消息(法治在线) 主持人(崔志刚):昨天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被执行死刑,王怀忠曾任中共安徽省阜阳地委副书记,阜阳地区行政公署专员,中共阜阳地委书记,中共阜阳市委书记,法院认定,王怀忠构成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依法判处王怀忠死刑。在执行死刑前夕,《法治在线》栏目的记者独家采访了王怀忠。那么王怀忠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是什么原因导致这样一个位高权重的省部级高官落马了呢?首先我们还是先来看一下王怀忠案件法庭审判的有关情况。
·记者专访王怀忠
·王怀忠案反映党中央反腐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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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怀忠案庭审纪实··
记者: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指令管辖决定书,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了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
出庭公诉的是山东省最高人民检察院,受被告人的委托,安徽亚太律师事务所和山东康桥律师事务所的两名律师出庭为王怀忠进行辩护。
审判长: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行使审判第二天,今天在这里依法公开审理,由济南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王怀忠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被告人王怀忠到庭。被告人王怀忠,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你收的了没有。
王:已经收到。
审判长:你是什么时间收到的?
王:是上个月21号。
法官在查明被告人身份,交代诉讼权利后,宣布开庭调查开始,首先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公诉人: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纪检刑诉字2003第76号,被告人王怀忠,男,1946年8月1日出生于……
起诉书指供,王怀忠在自1994年9月至2001年3月间,利用担任安徽省阜阳地委副书记、阜阳地区行政公署专员、阜阳地委书记、阜阳市委书记、安徽省副省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个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财务共11笔,折合人民币517.1万元,另外起诉书还指控,王怀忠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公诉人:被告人王怀忠拥有的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经查证达人民币480万5千8百元。起诉书宣读完毕。
在法庭调查阶段,公诉方出示了相关的书证、证人证言、鉴定结论,并播放了视听资料,证实王怀忠利用职务之便,在为他人办理取保候审手续,为一些公司解决房地产开发用地,拆迁安置,减免城市建设配套费,为个人协调贷款等活动中,大肆收受贿赂。王怀忠还在得知自己的问题被有关部门立案调查时,以所谓的疏通关系,急需用钱为由,向他人索取贿赂,企图阻止有关部门对一些问题的调查。公诉方还对王怀忠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指控进行举证。王怀忠及其辩护人对公诉方的指控进行了辩解,并对公诉方所出示的有关证据进行了质证。在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就公诉方指控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王怀忠收受他人财务的数额、性质、巨额财产的来源是否合法等问题展开充分辩论。
在被告人做完最后陈述后,法庭决定休庭,并宣布合议庭对案件评议后定期宣判。2003年12月29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开庭,对王怀忠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进行公开宣判,判决书对控辩双方的观点,以及各自提交的证据,是否被法院采信,一一说明了理由。
审判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5条第一款、第386条、第383条第一款第一项、第395条第一款、第69条、第51条第一款或第64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审判长:一、被告人王怀忠犯受贿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力终身,并处没收所有财产,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力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二,扣押在案的财物,上缴国库,不足部分,必须追缴。
对一审判决王怀忠不服,提出上诉。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被告人的上诉进行审理,并于2004年1月15日做出二审裁定,认定一审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裁定驳回王怀忠的上诉,维持原判。2004年2月12日,经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王怀忠被依法执行死刑。
主持人:经过法院认定,王怀忠受贿高达517万余元,此外还有价值约480万人民币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那么如此巨大数额,这让我们一时难以想象,王怀忠的腐败究竟怎样开始的。为此,我们的记者深入到了安徽阜阳进行了采访。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一个贪官的覆灭··
王怀忠,1946年8月1日出生于安徽省亳州市,1993年3月任阜阳地委副书记,阜阳地区行政公署专员,1995年10月任阜阳地委书记,1996年2月,任阜阳市委书记,1999年10月,任安徽省副省长。在安徽省阜阳市担任领导职务的六年多时间内,王怀忠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一步步走向了犯罪的深渊。
记者:我身后的这家企业,就是以前的阜阳飞龙皮革有限公司,1994年9月26日,这家公司的副总经理杨晓明,因涉嫌经济案件,而被当地的检察机关所立案侦查。时任阜阳地委副书记的王怀忠,受杨晓明妻子的所托,为他办理了取保候审的手续。当年的12月份,在海南的一家温泉度假村,王怀忠收受了杨晓明6万元的贿赂。
这6万元也是法院认定的王怀忠所收受的第一笔贿赂,由此开始,王怀忠一步步滑向了深渊。1995年到1997年期间,王怀忠通过向有关部门负责人打招呼,主持召开协调会等方式,为某集团解决房地产开发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减免了城市建设配套费,共102.3万元。1997年,王怀忠收受了这个集团董事长一万澳元。1997年至1999年间,王怀忠通过签批文件召开协调会等方式,帮助阜阳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解决在房产开发用地,拆迁安置等方面的困难,并先后四次收受贿赂 40万元。
记者:我现在是安徽省阜阳市惟一一座四星级酒店白金汉宫大酒店内,那么现在我所在这个房间是6080房间,也就是这个酒店内惟一的一套总统套房。1999年8月份,就是在这个房间内,时任阜阳市委书记的王怀忠两次收受他人贿赂,总共人民币30万元。
那么在这个超豪华的房间内究竟发生了什么呢?1998年8月至1999年8月,王怀忠先后7次在东方宾馆总经理周伟提出,买断东方宾馆的报告上签字,并为周伟协调解决贷款人民币1496.3万元。为了表示感谢,在白金汉宫6080房间,周伟送给王怀忠人民币10万元,此外在其它地点,王怀忠又收受周伟人民币40万元。1996年至1999年期间,王怀忠接受白金汉宫大酒店有限公司刘士强的请托,利用职权组织召开会议,积极为刘士强协调各部门,解决了白金汉宫二期工程中遇到的拆迁问题。为表示感谢,刘士强在6080房间一次性送给王怀忠人民币20万元。一笔笔巨额的贿赂,使得王怀忠陷的越来越深,在利益的驱使下,王怀忠利用手中的职权,为他人谋取非法利益,而这样做的结果,却给阜阳带来了无法弥补的损失。
记者:我现在是在阜阳市中心,那么我身后的这座楼的位置在1999年曾被阜阳市政府规划为市街心花园,那么在当时阜阳市委书记王怀忠的从中协调下,这片土地却被他低价转让了给他其中的一个朋友。那么现在这栋楼,成了真正意义上的烂尾楼。
由于这些工程普遍存在审批手续不全,缺乏总体规划,盲目上马等规定,因此有的不能如期完工,有的甚至成为了空壳。与他们命运相似的工程在阜阳市还有很多,阜阳机场、阜阳古商城等许多王怀忠当年搞的大项目,如今大多都成了花瓶式的摆设。他虚报浮夸的一系列所谓政绩工程,完全出于加官进爵的目的,不仅违背经济规律,而且劳民伤财,使本来就不发达阜阳经济雪上加霜,同时王怀忠还直接干预土地的批租出让,造成国有土地资产流失达亿元之巨,而王怀忠却从中获取了一笔又一笔丰厚的回报。颇具讽刺意味的是,一方面王怀忠在案中大肆收受索取他人贿赂,另一方面,他却在公众场合大谈惩治腐败。
王怀忠的这种决心与信心,并没有真正落实到他的行动中,与此相反的是在他得知自己在被有关部门调查时,却向一家企业索要200万元人民币,他的这笔最大的索贿,就是为了摆平干扰中央有关部门对一些问题的查处。最终,王怀忠还是没有脱逃法律的制裁,吞下了自己种下的苦果。经法院查明,从1994年9月到2001年3月,王怀忠利用担任安徽省阜阳地委副书记、阜阳地区行政公署专员、阜阳地委书记、阜阳市委书记、安徽省副省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个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财务,共计折合人民币517.1万元,同时他还对480多万元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主持人:身为副省长的王怀忠可以说是位高权重,究竟是什么样的原因,让他置党纪国法于不顾,铤而走险,最终将自己送上一条不归之路的呢?我们的记者在2月10号,也就是王怀忠被执行死刑前夕采访到了王怀忠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