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负责人解答我国教育改革发展若干问题
央视国际 (2003年10月22日 16:13)
CCTV.com综合消息:2003年9月19日至20日,国务院召开了全国农村教育工作会议,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教育部网站近日刊载了教育部相关负责人访谈,内容涉及我国义务教育的发展、保障公民受教育的权利以及教育经费投入等备受社会关注的若干问题。
一、关于教育的均衡发展问题
问:请您介绍一下我国义务教育的发展状况?
答:九十年代初,中国政府提出到20世纪末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10余年来,中国政府始终坚持将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作为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并制定一系列重大方针和政策大力推进“普九”目标的实现。截止到2000年底,全国实现了中国政府提出的“普九”目标,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人口占全国人口的比例从90年代初的40%左右提高到85%,全国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从1990年的97.8%提高到99.1%,初中毛入学率从1990年的66.7%提高到85%以上,2002年更是达到92%。据2000年在巴西召开的九个发展中人口大国教育部长会议公布的数据显示,中国的小学入学率、初中入学率均位于九个国家的前列。
近年来,国家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加快义务教育的发展,包括调整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全面实行“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新体制;加大政府财政对义务教育的经费投入,落实税费改革中保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的有关政策,“三保”(保工资、保运转、保安全)工作初见成效,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得到改善;积极扶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义务教育,采取措施减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杂费、书本费和寄宿费等。
但是,由于经济和社会的原因,我国的义务教育也面临一些突出的困难和问题。我国义务教育总体水平低、基础薄弱、发展不平衡的矛盾十分突出,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在办学条件、师资水平等方面存在较大差距;全国还有400多个县尚未“普九”,一些已经“普九”的农村地区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亟待改善,巩固提高的任务十分繁重。中小学教师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素质教育的要求,经费投入尚不能满足事业发展的需要等。
问:现在中国东西部之间、城乡之间义务教育发展水平存在着很大差距,国家将如何缩小这些差距?
答:根据国务院近期召开的全国农村教育工作会议和下发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精神,国家将从以下五个方面采取有力措施发展农村和西部贫困落后地区的义务教育:一是从2003年开始,力争用5年时间完成西部地区“两基”攻坚任务,使西部地区“普九”人口覆盖率达到85%以上,青壮年文盲率降到5%以下;已经实现“两基”目标的地区特别是中部和西部地区,进一步巩固成果、提高质量。经过不懈努力,力争到2010年在全国实现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目标。二是进一步落实“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建立和完善规范的农村教育经费投入机制。三是进一步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师合理流动,引导和鼓励具有相应教师资格人员到农村中小学任教。四是积极推进农村学校的信息化建设,认真组织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五是大力开展“两帮扶”(帮扶中西部贫困地区、帮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在继续实施教育对口支援“两个工程”(“东部地区学校对口支援西部贫困地区学校工程”和“大中城市学校对口支援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贫困地区学校工程”)的同时,建立东部地区经济发达地区对口支援西部地区贫困县、大中城市对口支援本省(区、市)贫困县制度,并广泛动员和鼓励社会各界捐资助学,整体推进受援贫困地区的教育发展。
问:现在大中城市义务教育阶段仍存在着一定数量的薄弱学校,社会各界对如何加强薄弱学校的建设,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十分关注。请您谈谈这方面的工作情况。
答: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在很多大中城市义务教育阶段还存在一些薄弱学校。为解决这个问题,当前重点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1)大中城市要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加大对薄弱学校的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尽快使薄弱学校达到各地的办学标准。同时要从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改善生源质量、完善教育教学评估机制、调整学校布局等方面全面加强薄弱学校建设。(2)各级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薄弱学校建设工作的领导,要从当地教育、经济发展水平的实际出发,制定加强薄弱学校建设的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提出加强薄弱学校建设的办法和措施,尽快改造薄弱学校。(3)各地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薄弱学校建设的督导检查工作,并把这项工作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4)各级人民政府要在解决薄弱学校问题的同时,积极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满足人民接受良好教育的愿望。(5)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要保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试就近入学,小学、初中不得以考试的方式择优选拔新生。各类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较高、社会声誉较好的公办中小学和幼儿园不得改为民办或以改制为名实行高收费。
问:成人扫盲作为我国教育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请您谈谈我国扫盲教育的进展、个人脱盲标准和促进妇女扫盲工作的情况。
答:1990年国际扫盲年以来,中国政府积极推动扫盲教育的发展,兑现在《世界全民教育宣言》中的承诺,努力实现将文盲率在1990年的水平上降低一半的要求。1993年,中国政府提出了到2000年全国基本扫除青壮年的目标,即将青壮年文盲率降到5%以下。根据1990年、2000年两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我国成人文盲(15岁以上)数量从18200万减少到8500万,成人文盲率从22.23%降低到8.72%;青壮年(15-50岁)文盲人数从6171万降到2044万,青壮年文盲率从10.34%降到5%以下,实现了我国政府提出的到2000年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目标,也实现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世界全民教育宣言》中将文盲率降低一半的要求。为此我国许多地区或单位也荣获了“娜杰达·克·克鲁普斯卡娅奖”、“野间扫盲奖”、“世宗国王奖”等国际扫盲奖励和荣誉,充分反映了我国扫盲教育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对世界扫盲行动做出了重要贡献。2003年9月4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统计局(UIS)公布了全球过去10年扫盲最新统计数据并指出:在所统计的40个国家中,中国在扫盲教育方面取得的成绩最大。
关于个人的脱盲标准,根据城镇和农村生产、生活的需要,经过大量调查研究和科学测算后制订的标准是:企业和事业单位职工、城镇居民识2000个汉字,农民识1500个汉字,能够看懂浅显通俗的报刊、文章,能够记简单的账目,能够书写简单的应用文。
中国政府十分重视妇女扫盲工作。教育部和全国妇联共同开展了“巾帼扫盲行动”,设立了“巾帼扫盲奖”,在农村广泛开展了妇女“学文化、学技术”活动,使妇女文盲率大幅度下降。1990—2002年全国脱盲的5040万人中,有62%是妇女。成人妇女文盲人数由1990年的15900万降到2000年的6181万,妇女文盲率由1990年的32%降到2000年13.5%,10年间下降了一半以上。男女文盲率差别由1990年的19个百分点缩小到2000年8.5个百分点。青壮年妇女文盲数量由1990年的4443万降低到2000年的1503万,青壮年文盲率由1990年的14.78%降到2000年的4.21%,妇女文盲下降的幅度超过了全国文盲平均下降的幅度。为进一步扫除妇女文盲,国家将把妇女扫盲教育作为全国扫盲工作的重点,推动各地积极实施妇女扫盲项目;在课程改革中以妇女学习为重点,确定适合妇女需求的内容、课程;国家新增的扫盲奖励经费重点奖励扫除妇女文盲先进地区;注意选聘妇女扫盲教师;实行扫盲工作责任制,把妇女扫盲任务落实到村,落实到人。事实上,目前中国的扫盲教育对象大多数是妇女,所有的措施都是围绕这一需求制订的。
问:民办教育作为我国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国家采取了哪些措施促进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的共同发展?
答: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的民办教育有了长足的进展。各级各类民办教育在整个教育体系中的比重逐渐增大,民办教育的质量也不断提高。民办教育已经发展成为我国教育体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民办教育的发展为群众提供了更多的选择性的教育机会。尽管如此,从总体看,无论在数量还是质量上来看,公办学校由于发展历史较长,仍处于强势地位。但是,随着近年民办教育规模的不断扩大和质量的逐步提高,特别是法制与政策环境的不断完善,民办学校的国民学校待遇和平等地位不断提高。为了形成公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社会环境,近年,我国采取了一系列重大的政策措施。
第一,制定和颁布《民办教育促进法》。2002年底,我国制定和颁布了新的《民办教育促进法》,从法律上明确了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的同等地位,明确了民办学校的举办者、教师及学生与公办学校的平等权利。如对民办学校实行与公办学校相同的税收优惠政策,明确民办学校的学生与公办学校具有相同的就学、升学待遇等。
第二,为了营造公办和民办学校之间公平竞争的社会环境,采取措施规范了公办学校的办学行为。如规范公办中小学转制学校和高等学校民办机制二级学院的办学行为,要求采取民办机制办学的公办学校必须实行法人、校舍、财务、和教学上的独立。这些措施的实施,对于制止公办学校办“校中校”、“翻牌”和打着转制名义的“乱收费”等不公平竞争行为,形成公办和民办学校之间公平竞争的环境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关于公民受教育权的保障问题
问:随着进城务工就业农民不断增加,其子女就学问题日益突出,请问国家将如何解决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的教育问题?
答: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和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步伐的不断加快,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的就学问题日显突出。针对这一问题,教育部和国家有关部门提出要以流入地区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采取多种形式,依法保障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具体来说,各级政府要把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城市社会事业发展计划,将较多承担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就学学校的建设列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各地财政部门要安排必要经费,对接收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就学较多的学校给予补助;城市教育费附加中要安排一部分经费,用于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通过设立助学金、减免费用、免费提供教科书等方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就学。通过建立完善的保障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制度和机制,促进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受教育的环境明显改善,九年义务教育普及程度达到当地水平。
问:国家采取哪些措施保障少数民族学生的受教育权利?
答:我国有55个少数民族,人口1.06亿,占全国总人口的8.41%。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府大力扶持少数民族教育事业,使少数民族受教育的人口大幅度增长,少数民族地区青壮年文盲率已平均降到了15%以下。其中朝鲜族、满族、哈萨克、蒙古族等7个少数民族文盲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根据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国家对少数民族的教育给予重点支持。中央财政设立民族教育专款,对少数民族办学中的特殊困难给予必要的支持。此外,国家在分配其他各项教育专款时都给予民族地区特殊的倾斜。为加快少数民族专业人才的培养,国家在招生和培养方面对少数民族考生采取“降分录取,先办预科打基础,后上本科专业,定向招生、定向分配”等措施,加大了对少数民族人才的培养力度。到2002年,全国已有17个省、区和部委所属的100多所高校办有民族预科班和民族班,年招生已达1.2万人。在本科和研究生统招政策上,采取“同等条件,优先录取”,“适当加分录取”等措施,为少数民族学生创造了更多的升学深造机会。截止到2002年,全国各级各类普通学校中少数民族在校学生总数为1990.57万人。
我国《教育法》第十二条规定:“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可以使用本民族或者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教学。”我国《义务教育法》第六条规定:“招收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可以用少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教学。”目前,我国使用21个(其他少数民族有没有文字)民族的29种文字,编辑出版幼儿、中小学、中等专业学校、成人、职业技术教育以及民族高等学校部分专业的教材。其中正式列入中小学课程计划,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教学的有:蒙古、藏、维吾尔、哈萨克、朝鲜、壮、彝、柯尔克孜、锡伯、傣、景颇等11个民族文字。每年编译出版的少数民族文字教材达3500多种。
问:国家如何保障残疾人平等受高等教育的权利?
答:中国政府历来重视身体残疾学生上大学的问题。199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残疾人保障法》和1994年国务院出台的《残疾人教育条例》都明确规定:高等学校必须招收符合国家规定的录取标准的残疾学生入学,不得因其残疾拒绝招收。199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又通过了《高等教育法》,其中第九条重申了“高等学校必须招收符合国家规定的录取标准的残疾学生入学,不得因其残疾拒绝接收”的有关内容。从法律上保障了残疾人上大学的权利。为保障残疾人平等受高等教育的权利,我国明确要求:对肢体残疾、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要求的考生,高等学校不能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同时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参加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切实保障残疾人上大学的合法权益。
问:国家采取了哪些措施禁止教师体罚学生?
答:我国《义务教育法》第十六条规定,“禁止体罚学生”;《教师法》第三十七条也明确规定“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要给予教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由于受中国“师道尊严”传统观念的影响和教师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一些法律意识淡漠、师德素质较差的教师的确存在体罚学生的现象。为了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我国教育行政部门一贯重视教师的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和师德建设,教师在培训、进修或继续教育中,要将法制教育列为必修课或考核内容,组织教师系统学习法律知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建立健全师德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建立起以教育为基础,以制度建设为核心,以督导评估为手段的有效的师德建设工作机制,使师德建设工作步入经常化、制度化轨道。
问:国家对学校组织学生开展勤工俭学有什么规定?
答: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全国中小学勤工俭学暂行工作条例》的规定,中小学校可以开展“勤工俭学”活动。其主要目的是促进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学生的劳动观念,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同时,部分改善办学条件和师生的福利。《条例》对学校开展“勤工俭学”的范围、条件等,都作了明确规定,特别是严厉禁止中小学组织学生参与有毒、有害、爆炸等物品的生产工作。
为了保证中小学勤工俭学健康发展,教育部多次发文并加大检查执法力度,要求学校开展勤工俭学,必须纳入学校正常的教学计划,不得随意增减时间;必须根据学生的生理、心理特征,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以服务社会、服务社区为主的劳动;必须保证学生安全,严禁参加有毒、有害和危险的生产作业以及超过学生身体承受能力,有碍学生健康成长的劳动。
问:在学校中是否存在灌输意识形态的现象?是否因此对学校教育带来负面影响?
答:首先需要说明的是,灌输意识形态的说法不准确。准确地说,学校进行的是意识形态教育或者价值观引导,这是世界各国学校带有普遍性的作法。事实上,任何一个国家、民族都有自己的意识形态,只是称谓不同,有的国家称之为意识形态,有的国家则称之为价值观。任何一个国家民族都在用自己的意识形态或价值观引导人民,以增强国家和民族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我国学校的意识形态方面或价值观引导,是根据大中小学学生的认知水平、心理发展水平和生活实际循序渐进地进行的。例如,小学低年级(1-2年)开设的《品德与生活》课程,通过深入浅出的启蒙教育,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行为习惯;在小学中高年级(3-6年)开设《品德与社会》课程,以儿童的社会生活为基础,引导学生逐步建立对社会生活的初步认识;初中阶段开设《思想品德》课程,围绕个人与他人、集体、国家和社会的关系,讲授道德、心理、法律和国情等常识,引导学生感悟人生的意义,逐步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和基本的善恶、是非观念;高中阶段开设的《思想政治》课,简明扼要地讲授经济学、哲学和政治学的基本知识,引导学生初步形成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大学阶段系统讲授哲学、政治经济学和法律等相关知识,培养学生的理论思维能力、观察和分析社会现象的能力以及政治和法律意识等。
我国各级各类学校都在努力采用易于学生接受的方式进行意识形态教育或价值观引导。如小学低年级以密切联系儿童生活的主题活动或游戏为载体,小学高年级注意用学生身边的事例进行教学,让学生用自己的眼睛观察社会,用自己的心灵感受社会,用自己的方式去研究社会;大学阶段立足于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使学生能够生动活泼地主动地学习,学校普遍开展了课堂讨论、课外读书会和辩论会,并安排一定时间的社会实践,这样的教学方式受到学生们的欢迎。
三、关于教育投入问题
问:教育投入是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请您介绍一下我国教育投入的情况。
答:近几年来,随着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我国的教育投入保持了较快增长,教育经费投入总量有了较大的增加,为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提供了有利的条件保障。
教育投入总量持续增加。2002年,全国教育投入总量达5480亿元。这一数额,比2001年的4638亿元增加842亿元,增长18.2%;比1997年的2532亿元增加2948亿元,增长116.4%。1997年至2002年,教育投入平均每年增幅达16.7%。
各级财政预算内教育拨款快速增长。2002年,各级财政预算内教育拨款总数达3114亿元。这一数额,比2001年的2582亿元增加532亿元,增长20.6%;比1997年的1358亿元增加1756亿元,增长129.3%。1997年至2002年,各级财政预算内教育拨款平均每年增幅达18.1%。
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例连年提高,不断取得新突破。1997年至2002年,全国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的比例分别为:2.5%、2.59%、2.79%、2.87%、3.19%、3.41%。2002年比1997年提高了0.91个百分点,是自1989年对此项指标进行监测以来的最高水平。
问:近几年来,各级政府特别是中央和省级政府在增加教育投入上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
答:一是中央出台了“1个百分点”政策(即:自1998年起至2002年的5年中,中央本级财政支出中教育经费所占比例每年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这一政策,是近几年来在解决教育经费问题上的一个重大突破。中央财政“1个百分点”的政策出台后,全国大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也相继比照中央的做法,增加了本级财政的教育经费支出。1998年至2002年,仅中央本级财政通过增加“1个百分点”,5年累计就比1997年(1997年中央级教育事业费仅为89亿元)增加教育经费489亿元。
二是各级财政努力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增加了教职工工资支出。中央财政为支持中西部贫困地区建立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保障机制,2001年起,每年安排农村教职工工资转移支付资金50亿元,用于补助这些地区发放教职工工资。
三是实施“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1995—2000年,国家实施了第一期“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中央财政投入专款39亿元,地方配套资金87亿元,共计126亿元。“十五”期间,在一期工程的基础上,中央财政再安排50亿元,加上地方配套资金,实施第二期“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两期“义教工程”,中央和地方财政总投入近200亿元,是我国有史以来财政资金投入最多的教育扶贫工程。
四是实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国务院决定2001年至2002年中央投入30亿元资金,加上地方多渠道筹措的资金,由教育部、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地方各级政府共同实施了“全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到2002年底投入危房改造资金总量达120亿元,共改造农村中小学危房3000万平方米,使全国中小学危房比率降低了2个百分点。
五是1998年至2002年,中央共计安排148.2亿元国债资金,用于加强西部地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和高等学校扩招。
问:国家在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和完成学业上采取了哪些重要措施?
答:近年来,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致力于建立完善的资助贫困学生的政策体系,加大对困难学生资助的力度,不断扩大资助范围,主要出台了以下两个重要措施:
——2001年,教育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发文,要求各级政府都要建立助学金专款,并逐步加大投入力度,切实保证助学金制度的顺利实施,保证贫困中小学生顺利入学和完成学业。从2001年开始,中央财政增加投入,每年拨款1亿元,设立“国家义务教育贫困学生助学金”专款,全部用于西部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的中小学生杂费减免和生活费补助,每年约有100万中小学生得到国家义务教育贫困学生助学金的资助。同时,地方各级政府也采取了相应措施,资助或减免贫困学生的学、杂费和书本费。如北京、浙江、广东等省(市)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减免杂费、课本费,对贫困的寄宿学生给予生活费补助。其他省份,如河南、陕西、青海等省级教育和财政部门也都相继设立了义务教育助学金专款,对农村贫困学生和城市低保家庭子女减免义务教育费用。
——2001年,教育部和财政部联合发文试行对全国部分农村地区家庭经济困难的中小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制度。2001年,中央财政安排1亿元,用于向未“普九”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中农村贫困中小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2002年增加到2亿元,2003年进一步增加到4亿元。免费教科书的对象也由未“普九”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中的农村贫困中小学生扩大到中西部农村地区贫困中小学生。其中,从2003年下半年起,对新疆经济困难的56个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实行免费提供教科书。截止到目前,已约有1700万人次的中小学生获得免费提供的教科书。
问:目前,农村义务教育投入有什么新变化?今后一个时期,国家还将采取什么重大投入措施支持农村地区发展义务教育?
答:新变化主要体现在:
一是各级财政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明显增加,农村义务教育投入格局发生变化。1997年,全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预算内拨款为430亿元,占当年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总投入的54.8%;2002年,全国财政预算内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拨款达到了990亿元,占当年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总投入的78.2%,五年间,增加了1.3倍。
二是近几年来,中央财政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支持明显增加,主要体现在工资性转移支付和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同时加大了对农村义务教育的专项支持。2002年,中央财政用于农村义务教育的支出为359亿元,占全国财政预算内农村义务教育支出的36.3%。在中西部地区,中央财政投入所占的比重就更大。
重大措施主要有:
一是中央决定,今后国家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
二是继续实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从今年开始用三年时间,中央将安排专项资金60亿元,主要支持中西部农村地区基本扫除现存的中小学危房。
三是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从今年起,争取用五年左右时间,以地方政府投入为主,中央安排专项资金,在试点的基础上分步骤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使所有的中西部农村小学教学点拥有教学光盘播放设备和成套教学光盘,使所有的中西部农村小学建有卫星教学收视点,使所有的中西部农村初中拥有计算机教室,全力构建遍及全国农村中小学的现代远程教育网络。
四是大力加强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到2007年,争取使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享受到“两免一补”(免杂费、免书本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的政策,努力做到不让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将安排专项资金,加大投入,保证这一政策的顺利实施。
问:全国的教育经费投入数据是如何统计得出的?
答:我国全面系统的教育经费统计工作始于1989年,此后,不断加以改进和完善。每年年初,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级教育、财政部门根据上一年度财务决算等资料,按照教育部、国家统计局、财政部制定的统一填报说明、统一的报表表式,组织各学校和有关教育事业单位采用统一的软件汇总程序,从最基层的单位开始填报《教育经费统计基层报表》,经过乡镇、县(市、区)、地(市)、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逐级汇总,得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全年度的统计数据。全国年度的统计数据则由教育部汇总各省份数据得出。然后,教育部对全国的汇总数据进行分析核对,包括抽样检查部分地区的统计数据,在此基础上,再经国家统计局、财政部审核无误后,全国的经费统计数据才能最终确定。此后,完全依照统计结果,公开出版《中国教育经费统计年鉴》,全面、系统地反映全年度全国教育经费的来源和使用情况;而且,每年由教育部、国家统计局、财政部三家联合向全社会发布《全国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统计公告》,提请社会监督教育的投入情况。
责编:刘雅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