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议会和平协会(AAPP)前两届年会情况
04月15日 08:42

    第一届年会1999年8月31日至1999年9月4日,经孟加拉国总理哈西娜倡议,亚洲议员和平与合作大会在孟加拉首都达卡举行,在本次会议上,正式成立亚洲议会和平协会。

    孟加拉国、巴林、不丹、柬埔寨、中国、印度尼西亚、伊朗、伊拉克、约旦、基里巴斯、韩国、科威特、老挝、黎巴嫩、马来西亚、马尔代夫、蒙古、尼泊尔、巴基斯坦、巴勒斯坦、卡塔尔、俄罗斯、沙特阿拉伯、新加坡、斯里兰卡、叙利亚、泰国、汤加、乌兹别克斯坦、越南、也门等31个国家的议会派团出席。全国人大外事委员会主任委员曾建徽率团出席了会议。

    会议通过决议,正式成立亚洲议会和平协会并通过协会章程。会议还通过了关于人道主义和人权、预防和解决暴力冲突、裁军和人的安全、和平文化等四项决议。

    会议期间,我代表团就协会的创立和今后的发展积极开展工作。经我努力,协会名称由“议员协会”改为“议会协会”;明确了协会成员应是主权国家的议会;增加了尊重和支持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发展成员国国家间和议会间友好合作关系;决定年会不讨论双边和有争议的问题。2、第二届年会

    第二届年会于2001年1月18日至26日在柬埔寨首都金边和柬名城暹粒举行。

    孟加拉国、巴林、不丹、柬埔寨、中国、印度尼西亚、伊朗、伊拉克、约旦、基里巴斯、韩国、科威特、老挝、黎巴嫩、马来西亚、马尔代夫、蒙古、尼泊尔、巴勒斯坦、卡塔尔、俄罗斯、沙特阿拉伯、新加坡、斯里兰卡、叙利亚、泰国、汤加、乌兹别克斯坦、越南、也门等30个国家议会派团出席,日本国会派观察员列席了会议。全国人大外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徐敦信率团出席会议。

    会议修改了《章程》,决定不设立常设秘书处,协会秘书长由年会东道国议会秘书长担任,任期一年。会议还决定成立《亚洲人权宪章》起草委员会和共同基金工作组。


    
    

责编:王晓遐 来源:央视国际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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