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上海吴淞口。在国家发改委与海军联合建造的“世昌”舰上,随着“模块”的调换,军用和民用功能交替转化……眼前的一切让随舰采访的记者真切感受到,国防和军队建设越来越深深地根植于经济社会发展体系之中。
党的十六大以来,军地各级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探索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新途径、新方法、新模式,在“深深融入”上做文章,国防和军队建设在经济持续高速增长中“水涨船高”,实现了又好又快发展。
顶层设计统筹规划“融入”机制日臻完善
“积极探索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发展路子”,这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做好的一篇大文章。军地各级坚持全民办国防的方针,完善国防动员体制,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积极推进经济、科技、教育、人才等各个领域的军民融合,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
“融入”从顶层设计抓起。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2002年下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民兵工作的意见》,将党管武装述职作为一项制度予以明确,关心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从法规上成为地方党委主要领导的分内事;《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把国防动员建设列为主要内容之一;《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将军民结合、安全可靠作为我国信息化发展战略方针之一;《军队吸引保留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规定》,提出把军队急需的地方优秀人才吸纳进来,把地方智力优势利用起来。
为坚持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级军事机关按照“军队提要求、国动委搞协调、政府部门抓落实”模式,逐步建立完善了一系列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工作运行机制。一些省市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军地投资协调机制的实施办法》,从机制和制度上保证了每一笔投资都获得经济和军事双重效益。
国防动员机构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近年来,各级国防动员机构建设有了较大发展,机构挂靠多、单列少、人员兼职多的问题逐步得到解决。有的省在建立健全各级国防动员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的同时,还新建了信息动员办公室和多个国防动员中心。
依据《国防法》、《兵役法》、《国防教育法》、《人民防空法》等法律法规,围绕军民结合、寓军于民工作重点,制定相关地方性配套法规规章。一些省市制定下发了《军地通用科技装备及人才民转军实施意见》、《军民通用企业生产线和设备管理规定》等文件,一批高新企业积极参与军地通用装备的研制生产。
“融入”,在机制和制度的保障下得到有效落实,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道路越来越宽广。
责编:王玉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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