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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卖农民的良田 (7月16日)


  雁荡山区的龙泽村属于温州市行政区域内的乐清市管辖。多年来村中的一些村民和许多精明的温州人一样,充分利用改革开放带来的优惠政策,把握着良好的商业契机。他们中的年轻男子出外经商,老人妇女在家中务农生产,生活过得殷实安乐,然而一年前发生的一件大事,却让这个山村一夜之间失去了往日的安宁。

  据村民们反映,2002年4月6日,龙泽村的前一任村干部们以村民委员会的名义与虹桥镇镇政府签订了一份土地征用协议,将村里的500亩土地以每亩6万元的价格征给了虹桥镇政府用作开发虹桥科技园区,而这一切都是在瞒着村民的情况下进行的。

  村干部将土地征给镇政府用于开发工业,听起来应该不是件坏事,可村民们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意见呢?采访中村民告诉我们,这500亩土地中有相当一部分是村民们承包了30年的口粮田。按照《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承包人在承包期内享有土地的耕种权,而作为发包人的村民委员会是无权对承包土地进行处置的。同时土地的性质更决定着土地的处置程序。那么 被征用的都是些属于什么性质的土地呢?

  龙泽村村长:500亩土地当中大概有200多亩是我们村留的机动地,机动用的,它干什么都行,其中有200多亩是口粮地,就是已经落实(承包)到户的,就是基本农田,对基本农田。

  500亩土地当中,竟有200多亩属于基本农田,这不能不说是个惊人的数字,因为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基本农田的规模要依法保证,基本农田的征用也是受严格控制的,同时法律规定,政府因特殊情况需征用基本农田的,必须履行严格的报批程序,那么这500亩土地是否履行了法定程序呢?

  虹桥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潘旭东:原来是基本农田,现在我们通过(2002年)上半年的工作,已经把它调整为建设用地,我们浙江叫待置换用地。

  记者:那么把基本农田调整为建设用地,是由那一个部门批的呢?

  潘旭东:省土地局。

  记者:就是浙江省土地局。

  潘旭东:对。

  记者:土地部门批准的文件有吗?

  潘旭东:那我就不太清楚。

  记者:那要问主管土地的副镇长。

  虹桥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温州市的批文我们镇里是有的,省里的批文在市里,在乐清市土地局。

  记者:现在能不能拿出这个文件呢?

  随后,主管土地工作的副镇长果然为我们拿来了一份所谓的相关批文,然而我们却发现,这只不过是一份乐清市政府向温州市国土部门申请,将包括龙泽村500亩土地在内的基本农田划为建设用地的报告,而报告的申请时间却是在2002年的6月,也就是虹桥镇政府与龙泽村委员会签订征地协议之后,更何况该报告并没有得到最后的批复,而这一切在我们随后对当地国土部门的采访中也得到了证实。

  乐清市土地局局长助理,薛冰峰

  记者:(改变土地性质)有没有得到最后的批文呢?

  乐清市土地局局长助理,薛冰峰:现在还在审批过程当中,规划调整还要审批,到目前为止还处于审批过程当中,没有审批下来。

  记者:还没有批下来,他们就自己先做这方面的(征地)工作,这种行为你觉得程序上有问题吗?

  薛冰峰:那大概他们的工业用地比较紧另外一个,可能是乡镇里这几个工作都同步在做。

  作为国土部门的专业人士,这位负责人的回答着实令人费解,我国《土地管理法》中明明就如何征用农村土地作有明确的规定,凡属基本农田的土地即使征用一亩,也必须要报经国务院批准后才可以改变土地用途。用于建设开发,那么一个乡镇一级的虹桥镇政府又哪来的权力去征用几百亩基本农田呢?

  此时潘副镇长又改变了当初的说法,强调虹桥镇与龙泽村签订的只不过是一份预征协议,并不算是真正的征地行为,然而这份协议书上却清楚地对付款方式和时间作了明确的约定,即虹桥镇政府要在2002年6月以前将500亩土地总价款的50%付给龙泽村,而事实证明,协议的双方已履行了这个约定。

  “就是在(2002年)6月7号那天(镇政府)已经付了部分款项,付了1500万,也就是全款的50%。

  显然事情并非象潘副镇长所说,虹桥镇政府与龙泽村之间的协议仅仅是个意向,而是双方在违反土地征用程序的情况下早已具体实施了土地征用的实质性操作,而双方的非法操作行为还不仅仅体现在征用土地的申报程序上。因为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和《村民组织》的有关规定,当地政府在征用农民承包的基本农田时,除了要履行必要的报批手续,还首先要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并通过2/3以上的村民表决同意。

  采访中,记者还了解到在这500亩土地当中,竟然有213亩土地早在2001年就由几名村干部,以每亩几万元不等的价格,非法出让给了16家个体企业,整个过程同样没有征得农民的同意,所得的非法收入也早已被村干部强行分给了村民,而这其中有的竟是前任村长朱知珍独自一人操办的。

  记者:“有没有通过村民的表决呢?”

  龙泽村前任村长,朱知珍:“村民没有通过,就是双委和党员。”

  据了解,事情也并非完全如这位前任村长所说,事实上村干部们在征用土地的问题上也存在着分歧,而村支书李振林更是因为反对非法征地,莫名其妙地遭到他人的殴打报复,在医院里一躺就是两个月。

  记者:“都是一些什么人把你给打了?”

  龙泽村支部书记,李振林:“社会上的一些流氓结伙把我打了。”

  记者:“他们究竟为什么要打你?”

  李振林:“说我不同意征地。”

  记者:“究竟你为什么不同意征地呢?”

  李振林:“就因为村民的后顾之忧解决不了,村里卖了500亩地,村里的2400多人口吃什么,没办法了。”

  采访中村民们还向我们反映,朱知珍和几名前任的村干部非法出让213亩土地的行为,当地政府其实早已清楚。那么这些部门对此又是什么态度呢?

  乐清市人民政府市长,黄正强:“我觉得这个问题呢 ,总的来说大问题是没有,这主要是由于征地引起的征地,从总的工作来讲,大体上还是依法的嘛。”

  显然,当地政府并未意识到朱知珍等人非法行为的严重性,而根据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凡存在未批先用等违法用地行为的建设用地必须依法查处。在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或法律责任后方可依法补办建设用地手续。然而目前的状况却是在整个征地过程中,当地政府既没有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也没有依法办理建设用地的相关手续,却仍然在违反法定程序,继续着非法征用土地的行为,而对此龙泽村的村民们也继续着他们的忧心重重。

  龙泽村村民:“他们没有从考虑村民那一方的利益方面出发,卖光分光,如果是这样卖田,我们农民自己也是没有保障,我们干啥去呢,没有办法,农民变成无业的游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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