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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成立专门社会公益工作委员会


  主持人:您好观众朋友,欢迎收看《中国报道》。进入新世纪,世界第一人口大国进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发展阶段,但是由于大面积国土内自然条件的差别、欠发达因素和各种灾害和存在,以及社会转型期间不可避免的一些问题的产生,使得中国近13亿人口中还有相当多困难人群存在,为了辅助那些仍然不时在发生严重灾害与极端不幸的人们,目前中国成立了专门的公益事业委员会——全国社会公益工作委员会,这也是中国唯一以公益两个字命名的社会公益组织,就有关工益委员会的成立以及开展公益事业的相关情况,稍后在演播室我们将采访全国社会公益工作委员会的总干事马建飞先生和清华大学当代中国研究中心的李盾教授,首先请看记者的详细报道。

  1月18日,全国社会公益工作委员会举行了成立后的首届会员大会,大会通过了公益委员会章程、标识,并选举通过了72人组成的常委会委员名单,有关人士对委员会的章程作出了具体说明。

  民政部副部长 徐瑞新:现在公益事业实际大家都在做,但是由于没有一个组织,做公益事业的力度以及人们对公益事业的观念的树立,我感觉到还是比较零散的、分散的,有了这么一个组织以后,便于集中宣传公益理念,用公益的理念统一大家的思想,这样对公益事业的发展是有促进作用的。

  资深环境保护专家、全球环境保护基金会高级顾问,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委员会主任委员曲格平先生,当选为首届全国社会公益工作委员会主任。

  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全国社会公益工作委员会主任 曲格平:社会捐助如果做好的话,可能成为政府一个非常重要的助手,一支力量,所以中国在这方面应该把这件事情组织起来,应该是大有作为,比如说我们现在西北地区今年遭灾,我前天看了一个报道,他们缺衣少食,其实我们如果能够动员北京市,别说是全国了,我们能够捐助一些衣物,捐助一些食物的话,这些困难还是能够缓和的。

  据了解,中国已有67个民间公益团体和300多位民间公益人士成为全国社会公益工作委员会的会员。

  记者:1999年中国颁布了《公益事业捐赠法》,它使得公益活动中的捐赠、被捐、优惠政策等的执行有了法律依据,而全国社会公益工作委员会的成立,被认为是中国公益史上的又一重大事件,它将整合从事公益活动的民间团体和个人,更加规范有效地开展公益活动。实际上,在这个委员会筹备的过程中,这样的工作就已经开始了。

  北京市通州区一所废弃的小学校里,几天前搬进了一个不同寻常的大家庭,这个家庭现在的名字叫通州区关爱中心,18个病残弱智儿童生活在这个大家庭里。

  关爱中心的负责人常梦是北京一位很有名气的社会公益工作者,由于交不起市区每年16万元人民币的房租、水电费,常梦创办的关爱中心上个月被停水停电,全国社会公益工作委员会得知消息后,与北京市通州区协商,用5年5万元人民币的价格为关爱中心租下了这个院子,经过简单装修,关爱中心搬到了新家。

  北京市通州区关爱中心负责人 常梦:当然现在首先是精神上减缓了一些压力,因为我们当时自己干,你光有热心是不够的,得有人去协调,搭建这个互动平台,比如说有的企业它想赞助,它不知道哪有这么一个组织去赞助,所以我还觉得有(委员会)这么一个联动一下或互动一下的领头人,对我们会有好处。

  在这个关爱中心,聚集了一大批关爱者,他们中有幼儿园老师、医学院的学生、也有一些市民家庭。郑伊天是关爱中心最小的志愿者,他和父母多次来到常梦创办的关爱中心,看望这里的小朋友。

  记者:你叫什么?

  志愿者 郑伊天:天天。

  记者:她叫什么?

  我叫梦雁。

  记者:你经常来这儿吗?

  天天:是。

  记者:你自己有幼儿园,还干嘛上这来呀?

  我来看姐姐。

  记者:梦雁是谁呀?

  她是我的姐姐,我是她的弟弟。

  记者:你是她弟弟呀?梦雁你喜欢这个弟弟吗?

  喜欢。

  记者:她以前来看过你吗?

  看过。

  志愿者 汤红星:她经常提到说要看看梦雁,有时候比去幼儿园的兴趣还大。

  志愿者 郑群:我们跟常梦主任认识已经十几年了,她一直在做公益事业,也确实挺困难,我们就经常来给她提供一些帮助,有时候给钱,有时候提供食品,有时候帮她做一些事情。

  记者:差不多多久来一次?

  郑群:我们一般是两个星期来一次。

  郑伊天的好朋友四岁的梦雁由于先天长了三个肾、两个尿道,被父母遗弃,不久前关爱中心用社会捐赠资金为她做了手术,关爱中心还和通州区的一所学校达成协议,将来送梦雁去上学。在最困难的时候,全国社会公益工作委员会的成立和帮助,使这个公益组织的成员更有信心去为这些孩子们的生存和生命而工作。现在通州关爱中心也成为了全国社会公益工作委员会的会员。

  常梦:(委员会)会有年检,(检查)你做的怎么样,比如说财务制度我也愿意公开,我也愿意透明,对吧,我也愿意有人来审查我,到底做的怎么样,这样可能会有一个很好的口碑,人们更愿意来做你这项公益事业,我也不愿意打击社会上的很多积极性,其实每次需要捐助,很多老百姓都是很积极的,不远百里,到我们这来捐钱,星期天带着自己的孩子来上素质教育课,其实我觉得这都是社会上的积极力量,有谁去整合这些力量呢?我觉得需要社会工作协会公益工作委员会来做这件事。

  1月18日,常梦代表关爱中心接受了天津一家企业提供给全国社会公益工作委员会200万元人民币保健品中20万元产品的捐赠。另外一家天津的民营企业,还将为全国社会公益工作委员会提供1亿8千万元人民币,用于中国城镇社区居民的健康教育。

  天士力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张建忠:政府现在非常关注中老年人的健康和生活,但是政府现在处于一个转型期,需要全社会来关注这个事情,所以我觉得我们企业关注这方面是我们的责任,也是我们应尽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所指公益事业,是指非盈利的、救助灾害、救助贫困、扶助残疾人等困难的社会群体和个人的活动,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其他社会公共和福利事业,全国社会公益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在首届代表大会上,呼吁全社会关心和参与中国的公益事业。

  记者:当人们在享受家庭的温情和幸福时,是否想到还有没有父母的孩子更需要关怀和呵护,当有儿孙的老人们在安度晚年、共享天伦之乐时,是否想到还有孤寡老人需要人照料,其实许多人并没有忘记他们,向他们伸出了同情之手、援助之手,全国社会公益工作委员会的成立,希望把这一只只友爱之手拉起来,团结在一起,使更多的不幸者和弱势群体得到更大的帮助。《中国报道》记者杨海莉在北京综合报道。

  主持人:观众朋友,欢迎继续收看我们的节目。结合全国社会公益工作委员会的成立,就中国公益事业工作的相关情况,现在我们开始采访马建飞总干事和李盾教授,首先欢迎两位到演播室来接受我们的采访。第一个问题我想问一下马总干事,前面的新闻中我们已经报道了,中国成立了这样一个公益事业委员会,如果有看了我们节目以后的团体或者是观众想要给捐款的话,怎么样跟你们联系?您能不能首先给我们透露一下你们联系的方法?

  马:我们电话是010-84242363,还有010-84242369,传真号是84242359,同时我们还有中华公益网,网址是www.xy123.com.cn。

  主持人:我们知道在中国除了有政府的民政部门以外,还有一些民间的团体和个人来从事这样的公益活动,社会公益工作委员会成立以后,将会使中国公益活动地开展发生哪些变化?

  马:委员会成立之前,公益组织多数处于民间的、自发的、分散的状态,委员会成立以后,会对社会的公益资源进行整合,壮大这个优势。第二会变自律为行业规范,过去很多都是属于自觉、自律的状态下自我约束,现在委员会通过章程对公益类的团体和组织实行一个规范,另外一个改变就是为NGA组织与政府沟通提供了一个平台,我想主要会在这么几个方面发生变化。

  主持人:李教授,您怎么看待公益委员会的成立?

  李:原来我们是政府给人民把一切都安排好,所有的福利、所有的救济都由政府来做,我们这个时候知道除了政府的空间之外,相对于政府还有一个市场的空间,我们又知道除了政府这个公领域之外,还有私人的领域,但是中国人在很长时间没有注意到一个问题,就是除了政府的领域、市场的领域、私人的领域之外,还有一个公共的领域,这就是公益事业的重要,我们知道在这个社会中,很多时候政府市场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有的时候政府和市场也都会失灵,这个时候需要靠一种公益的事业来给予一种补助,使社会发展更好,我觉得这个组织马先生下了很大功夫,国家政府像民政部门有很大支持,也有各方面的人士参与,在这之后我们会使我们的公益事业在人们心中处于一个更重要的位置,使更多的人参与,使更多样的形式,既有合作,既有联合,像马先生说的整合规范,同时又有在各种不同的方面发挥着作用,我觉得这对中国的发展来说非常有意义的事情。

  主持人:马总干事,我们知道这个社会公益活动主要是针对困难的人群和遭遇灾难的人们的一种辅助活动,假如说现在发生了重大的灾害,作为国家一个专门的公益委员会,是怎样开展帮助工作的?

  马:2002年6月份,西藏的一个县发生了突发性的灾害,当时自治区范围内调动的药品数量远远满足不了灾区的需要,我当时正在西藏考察,在夜里12点接到他们的报告,需要药品,我们连夜通知我们公益工作委员会筹备组的同志,在第二天上午10点钟,药品就已经筹集到,并且通过民航紧急空运到拉萨,然后它县的县长派了两名驾驶员,在飞机场等着接到药以后,又连夜地赶到灾区,这样经过三天多的工作,控制住了灾情。

  主持人:还有一个问题,我想也是大家最关心的一个问题,就是捐款者对捐款使用去处的了解,我们注意到,在上海有一份问卷调查显示,九成以上的民众,他们都有这种捐款热情,但是就不知道我捐了款以后这款用到哪了,帮助谁了,他对这个是非常关心的,我们这个社会公益委员会,将来在这方面是怎么样做?

  马:作为公益组织,作为援助者和受助者的中介机构,应该是很好的管理好捐赠的款物,公益工作委员会在这方面有考虑,一个是在章程上对会员单位作了明确的要求,一个是自身委员会会出台一些管理制度,包括要实行自我公告的制度,定期地委员会要将社会捐来的款物在媒体上公开公告,比如说谁捐来了多少东西,我们将不遗漏地排列出来公告,如果你漏掉了哪一个捐赠者,他会找你来的,我捐的怎么没在上面呢?这样就使你的收入比较透明了,收入透明以后,再把支出,再把用途去向公告,这样收支相符合,接受社会公开的监督,同时我们民政部门、政府有关部门、国家审计部门还有公益事业捐赠法,对这方面都作出了进一步地明确要求,我们也将认真遵照执行。

  主持人:除了公告制度以外,你们应该有一个监督的机制,如果万一社会上有什么质疑,你们会有自己的说明,李教授对这个问题有什么补充?

  李:国外和中国在这方面差别是非常大的,我们正处于一个社会转型之中,在这个变化之中,大家都会有很多不适应,在这个变化之中,人们也会出现有时候觉得这个社会的信任度下降了,这个社会有很多腐败现象,但我觉得我们更多要看到积极的一面,比如像不排除有很多人非常关心自己捐出来的钱是到什么人手里,怎么用,但之所以有这么多关心,正是由于这个社会变化之中,有很多使人担心的事,如果在一种正常的情况下我觉得不会是这样,而且我觉得中国以后也不会是这样,因为大多数人是一种善举,我把钱捐出来了,我尽到我的责任,不会去仔细考察它究竟用在哪,而且这种考察如果真正考察起来,成本是非常大的,在一般的像发达国家很多这些事情,一方面国家有很严格的制度,在整个银行金融那套制度,就制约了这个钱在里面胡作非为这样的事情,而且它由于是一种开放的社会,有多种多样的慈善机构,所以人们自然会有选择,又有公开的新闻传媒的披露,如果一个机构在这方面出了问题,那么它的信誉扫地,再不会有人给它捐了,另外它会在一个比较有规则的社会,会有一些属于中间性的评估机构来评估它,就不只像我们有审计机构,还有些人评估,不知你这个钱是不是用在正道上,是不是没有贪污,而且还有你的钱用的效果究竟如何,是不是取得了预期的目的,它会有这样的评估机构,会有独立专家作出评估,而且更主要的我觉得是每个做这种善事的人,每个投身于公益事业的人,他都是一种自愿的选择,他都有很多的发言权。

  主持人:接下来一个问题我再问一下马总干事,您前边谈了款项比如说用到哪会有一个明白的说明,你们自己的资金开销是从哪来?假如不够的话是会不会从这个捐款里面挪用?

  马:公益委员会在成立之初,也就注意到这个问题的解决,我们在这方面也是作了探索性的尝试,就是要培育和提倡公益类社团要发展和开发社团自有资产,比如说公益工作委员会在筹备过程中,就动员我们社会的一些民营企业家和我们共同参与,设立了北京公益源投资管理公司,投资3000万,创办一些实体,可靠有保障的实体,目前主要是在开发有机食品,这样每年它的利润是不允许分配的,它区别于其他的投资,其他的投资作为股东我投资我要分配利润,但是在公益源这不允许分配,它的利润有两个用途,一就是保障公益工作委员会运行经费的需要,二剩余部分要为会员单位遇到类似运行困难的提供支持,我们将用这个钱设立一个公益组织事业发展基金,对会员单位在运行经费上遇到困难的,给予帮助,我想这个应该说解决了公益委员会不会去挪用捐款来维持自身生存的问题。

  主持人:李教授,好像国际上也有一些这样的公益事业组织,是有些基金会什么的,从国际上情况来看,是不是也有一些可以提供给我们借鉴的地方?

  李:国外思路和我们不一样,第一它做慈善事业、做非盈利的机构是不能盈利的,它完全不做这个,至多是把这个钱本金放在一些比如相对来说很保险的股票、证券,而往往可能是国家性质的这样很保险的,它的风险不能说完全没有,但是风险是很小的。第二点,国外有一点是我们政府今后应该考虑的,我们有一种过于理想的想法在立法上,觉得做好事好像是不要成本的,实际上国外在制度安排上,很多法律(规定)公益事业中人家捐助给你的钱,你是有一定的比例,法定的比例,可以用于你的成本,因为我们大多数人是做好事,是志愿者,但是公益事业组织的专职人员呢,有秘书,甚至是搞卫生的人,他总是以此谋生的人,你要给他开工资,你的房子要有租金,你的电话要有电话费,你做好事是要有成本的,所以国外一般采取办法是法定有一定的比例,是你可以用在你做善事的成本上,因为比如像我们这样的规定,只准动利息,我们想要多大的一个公益组织才能养得起很少的几个人,如果是民间,是草根的,是农民自己组织的,是社区里的,它哪里来那么大的利息呢,不可能,而要使大家都来从事公益事业,很重要的一点,要给一个很好的制度环境,我想这点我们在立法中已经注意到这个问题,我个人主张在国家的法律上,以后应该给公益事业,国家认可的、批准的、合法的,它的经历是很良好的,给这样一些组织,允许从捐助中拿出一些钱来做成本,我相信作为捐助者是能够接受的,因为你自己做好事,你不可能事事都你自己来做。

  主持人:在一些捐赠的过程中,或者说做好事,公益活动过程中,往往有时候又有些小小的纠纷会出现,我给你举个例子,比如说一个小孩他有心脏病,但是由于家庭困难,做不起心脏的手术,在学校和媒体的呼吁下,有很多捐款,可能有几十万的捐款,做完手术以后可能还会余下一些款项,这个时候矛盾就出现了,这个款项到底是归小孩家里面,还是归学校,还是归什么地方,可能就会产生一些官司,我们知道中国有公益捐赠法,在法律上来讲,对于捐赠、受赠的优惠政策,包括法律责任都是怎么样规定的?以后在你们的工作过程中,怎么样去注意这些问题?

  马:首先对于捐赠者来讲,国家鼓励社会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在拥有合法财产的前提下,进行对社会的困难的人群提供捐助,对受赠也做了明确的规定,受赠首先主体必须是公益类团体和非盈利性事业组织,所以你刚才谈到的这个问题,就是属于受赠主体的界定问题,如果说一个学生他遇到困难的时候,是通过一个公益团体来接受捐赠的,就不会出现后来的事情,因为公益团体在收到捐赠以后,在满足不幸的个人的需要以后,剩余的部分会并入到其他的救助基金,再救助类似的人,因为它的管理全是在公益类团体,而不是在个人。目前这种现象在我们社会上还不在少数,就是说受赠的是个人,或者是企业,甚至有些企业也成了受赠的对象,这就需要进一步地规范,国家为了鼓励捐赠,也出台了很多政策,在免税方面,在其他的一些对捐赠款物的使用方面,都给开了绿灯,提供了很好的社会环境,这些都说明国家是非常重视这个事业的。

  主持人:您刚才谈到了就是说受赠的主体的问题,必须是一个公益类的团体和非盈利的事业组织,比如说我代为接受捐赠,再给你们这个公益组织行不行?

  马:可以。

  主持人:在节目的最后我想再问一下马总干事,就是你们在成立了这个公益事业工作委员会以后,你们马上要开展的工作是什么?能不能介绍一下,这样我想肯定会有很多的观众朋友愿意参与你们的活动。

  马:好的,计划要推出几个活动,一个是珠穆朗玛峰自然保护公益行动,这是由公益委员会和西藏日喀则地区行署联合发起的,旨在在5年左右的时间里,募集1.7亿元人民币左右的资金,对珠峰地区的野生动物、稀缺植物、植被、环境还有历史文化遗产进行全方位的保护。第二个就是我们为了推广公益文化,弘扬公益精神,要推出先进公益人物表彰活动,第三个就是要在2003年上半年推出北京水园林公益工程,大家知道北京地区水源上游是在河北的承德和张家口,这两个地区由于各种原因,植被有一些流失,在春天的时候,北京会出现一些沙尘暴,目前北京城市饮用水的水源也受到了一些影响,水质下降,另外水源也在减少,我们推出的这个工程,计划在这两个地区,用若干年的时间增加1000万亩的森林覆盖,涵养北京城市用水的水源,这是一个非常好的也是非常现实的公益活动。今年计划正在筹备的比较大的活动就是这三个活动。

  主持人:就相关的话题我们先谈到这,非常感谢两位到演播室来接受我们的采访,谢谢你们二位。在前面马总干事也公布了社会公益工作委员会的电话和网址,如果观众朋友有意帮助这些困难的人群,或者极端不幸的人,大家可以通过前面的电话和他们联系。今天的《中国报道》节目就到这里结束了,感谢您的收看,明天同一时间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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