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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谁发明了锅巴》(2002年12月12日)


  主持人: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提出,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那么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无疑就意味着财富,在陕西省西安市有一项知识产权价值达到了1000多万元,围绕这项知识产权,竟有三方当事人接连打起了两桩官司。

  解说:在古城西安,提起太阳锅巴人们都知道它是一种香脆可口的小食品,一些人甚至还能回忆起来,在80年代,太阳锅巴曾经红火一时,许多外地车辆经常在太阳集团门口排起长队等着购买刚出厂的锅巴。进入90年代,太阳锅巴似乎在逐渐被人们所淡忘。然而,1999年6月,太阳集团突然就太阳锅巴的发明专利打起了一桩官司,使得人们的注意力再次转向了小小的锅巴片。

  太阳食品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秦永钧:锅巴加工工艺这个专利,它的权属应该认定为企业所有。

  解说:太阳集团在诉讼中认为,太阳锅巴的发明是太阳集团全体职工集体智慧的结晶,而不是原企业负责人李照森的个人发明。但是李照森却不这样认为。

  太阳食品集团公司原总经理 李照森:单位的会议记录和(西安市)一轻局调查的时候很多人出的证,都证明那是我从家里带去的锅巴。

  解说:那么太阳锅巴的发明人究竟是李照森还是太阳集团的全体职工呢?正当人们对此事议论纷纷的时候,太阳集团公司原锅巴车间主任任义学等6人也向法院递交了一份诉状,要求确认他们6个人是锅巴的发明人。

  太阳食品集团公司原锅巴车间主任 任义学:应当是我们这个试制小组(发明的)。

  解说:一时间,围绕着锅巴的发明专利,三方当事人打起了官司。根据资料我们可以看到,锅巴是1985年6月份开始生产的,在1985年以前,太阳集团名叫西安宝石轴承厂,主要生产用于制造手表的宝石轴承。那么这样一家企业为什么会生产起锅巴来了呢?原来,在1985年前后,由于电子表冲击手表市场,我国的手表业走入低谷,这家企业的经营状况也日益恶化,在这样的情况下,西安宝石轴承厂开始更名为西安旅游食品厂,一个月以后,在这家企业担任技术副厂长的李照森被提升为厂长,全面负责企业的管理。

  太阳食品集团公司原总经理 李照森:到了1984年的12月份,我当了厂长,当了厂长呢,首先面临的就是有一部分人没事儿干。

  解说:为了让这些职工能有事儿做,西安旅游食品厂成立了一个糕点车间。

  太阳食品集团公司原总经理 李照森:我说这样,(做)糕点很容易,花1万钱买一个和面机、买一个烤箱,做面包、做糕点不就完了?春节前搞了这么一个车间,这个车间做得也不行,办法也不行,一过春节就停了。

  解说:从资料上看,就在这一年的6月份,锅巴在这个糕点车间投入了生产。那么这期间是谁发明了锅巴呢?太阳集团公司在诉讼中所持的观点是:锅巴的发明是全体职工集体智慧的结晶。

  太阳食品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秦永钧:企业交给的任务,企业的领导所组织的生产、组织的人员,所完成的一个发明创造。

  解说:而李照森认为,在企业不景气时,是自己从家里带来了锅巴。

  太阳食品集团公司原总经理 李照森:这糕点车间一停我就着急了,我这40多人弄个糕点车间也没弄成,到底干个什么玩意儿好呢?后来我就想必须搞一个新的东西,而且这时候我就想起,这个锅巴还差不多,这玩意儿挺好吃,至少这家里人大大小小都反映好吃,能不能设想做这个东西。第一,我回来就跟她(李照森的爱人)说,我说你把这个锅巴做一些,咱们拿去给人家尝尝。

  李照森的妻子 孙秀爱:因为他当时非常困难,弄了几个产品,当时也没弄成功,他就害怕人家笑话他嘛,我说那行,那就给你做。

  解说:据李照森讲,当时他带了在家里做好的锅巴到厂里请大家品尝。

  太阳食品集团公司原总经理 李照森:来来来,到我办公室来尝尝,大家来尝尝,这个也说好吃,那个也说好吃,我说这个大家既然感到这个不错,能不能想办法上这个产品。那时侯计划经济管得很严,所以我就跑到我们一轻局请示,怎么样?能不能上这个(锅巴)?一轻局他们对这个的看法是,你这个家伙,你疯了是不是?你弄这个玩意儿土得掉渣儿的东西,你想拿这个做产品是不是,那可能吗?你这不是闹着玩呢是不是?后来给他们一再说服,他们说那行,一不给钱,二不给人,三不给什么,什么都不给你自己去弄吧。后来就在那个车间,就是原来做糕点那些人。

  解说:锅巴最初的生产是在糕点车间。这个车间的主任任义学等6人认为,锅巴是他们6 个人完成的发明。

  太阳食品集团公司原锅巴车间主任 任义学:锅巴应当是我们这个试制小组。

  记者:试制小组?

  太阳食品集团公司原锅巴车间主任 任义学:嗯,试制小组。1985年的3月的(时候),李照森是厂长,他说糕点淡季到了,糕点这个东西也不好保存,而且咱们生产这个东西,质量上各方面还是不太过关的,所以你们要重新想一个办法,重搞一下,重搞一个什么东西,当时我们问搞什么东西呢?他说,就是你们看着去搞嘛。后来我们在4月份,在4月份,当时我们就提出来,就是说搞这个片状食品。

  解说:各方当事人对于锅巴的发明各有一种说法,但是谁讲的是当时真实情况呢?到这个时候还很难分辨。但不论各方持有怎样看法,在国家专利局颁发的专利证书上,发明人写的是李照森和他的妻子孙秀爱。这项发明专利在1987年开始申请登记,在1990年正式颁发了专利证书。但是,太阳集团和任义学等6人在1999年才向法院提起了诉讼,为什么这中间隔了有十多年的时间呢?

  太阳食品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秦永钧:90年代初期,大概就在,一直两种议论一直在争论,有一会儿隐蔽,有一会儿表面化,那么到了1999年呢,这个条件就变化了,就诉诸法律了。

  解说:这个条件的变化指的是李照森离开了太阳集团公司,但是李照森认为这不是根本的原因。

  太阳食品集团公司原总经理 李照森:我感到这个事儿是这个样子啊,在当时呢,大家看不到专利的利益,谁也没意见,如实地是个什么就是什么,到以后发现这个专利还有利益,而且据说利益还可能很大,那心里就起了根本的变化。

  解说:专利所带来的利益主要指的是专利的使用费,原来,太阳锅巴热销全国不仅给太阳集团带来了巨大的利润,也使太阳锅巴的专利费逐渐可观起来,从1985年开始生产到1996年,锅巴的销售额已累计达到几亿元,如果按一定比例提取专利费,必然是一个不小的数字。对于太阳集团这家大型的国有企业来说,虽然太阳锅巴的销售曾一度辉煌,但从1991年以后,锅巴的销售额逐年急速下降,在小食品行业,太阳集团面临着激烈的市场竞争。1996年前后,国内许多大型国有企业开始改制,李照森这时候也提出,用自己所应得的专利费作为一部分股份来对太阳集团进行股份化改制。太阳集团的其他领导经过开会讨论后认为,应当支付专利使用费。经过向西安市一轻局请示,最后决定专利费的多少由西安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1997年8月,西安市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却令很多人惊讶不已,按锅巴纯利润的25%计算,十几年下来,锅巴的专利使用费达到了1100多万元。李照森与企业工会达成协议,这笔钱作为一部分股份用于企业进行改制后,李照森不带走股本,股份分红用于企业奖励职工。

  太阳食品集团公司原总经理 李照森:他们也同意股份不带走,分红用于奖励职工,他们做了这个决议,我签署了这个决议,到一轻局也备了案。

  解说:但这件事情并没有顺利地进行下去。

  太阳食品集团公司原总经理 李照森:到1998年,大概7、8月份,我发现有一些人已经不听指挥了。

  西安市轻工业局副局长 刘建华:这个反响比较激烈,那么咱们当时为厂里边比较稳定,为了厂里边的稳定,这个工作还得继续往下发展,局里边就研究,那就是,到年龄就退(休)吧。

  解说:就这样,李照森在1999年2月离开了太阳集团公司,但是从西安市仲裁委员会的裁决来看,太阳集团公司仍然有李照森夫妇1000多万的专利费没有提取。于是太阳集团在李照森离职后的第4个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太阳锅巴的发明专利是企业全体职工集体智慧的结晶,发明专利权属于企业所有。但是李照森认为,太阳集团提出的说法,从法律上讲没有成立的可能。

  太阳食品集团公司原总经理 李照森:这又违反了发明是一种创造性思维的结果,它只能是具体的自然人完成的。

  解说:李照森认为,依照《专利法》的相关规定,专利的发明人应当是具体的自然人,太阳集团在诉讼中提起的全体职工或部分职工这些集体概念,不能作为发明人的主体。

  太阳食品集团公司原锅巴车间主任 任义学:对于发明人呢,我自始至终认为,企业在起诉过程中,没有做一个非常明确的否定,或者是肯定。

  记者:但是这个是前提呀,你不能证明发明人是谁的情况下,对发明权属就不能作出界定啊。

  太阳食品集团公司原锅巴车间主任 任义学:就是我刚才说的,就是说认为是企业里边,在企业这个范围里边,完成企业任务,由企业里边的人员、条件所完成的。

  解说:看来,太阳集团在这起官司里确实没有明确地提出具体的发明人是谁。

  太阳食品集团公司原总经理 李照森:你不管什么发明人,你光想要(专利)权,这是不可能的。因为权利是由发明人演绎出来的。

  解说:那么,太阳集团的代理律师有没有想到应该首先确定具体的发明人呢?

  记者:发明人是谁?

  太阳集团公司代理律师 侯来旺:发明人是谁?

  记者:对。

  太阳集团公司代理律师 侯来旺:发明人就是本厂的锅巴片试制小组的成员。

  记者:锅巴片试制小组的成员?

  太阳集团公司代理律师 侯来旺:对。

  记者:这个在厂里的诉讼里提到了吗?

  太阳集团公司代理律师 侯来旺:提到了。而且这两个诉讼您可能只采访了一个诉讼,那两个诉讼是密不可连(分)的事情。

  记者:连在一起的?

  太阳集团公司代理律师 侯来旺:嗯,密不可连(分)的。

  解说:在太阳集团的起诉状里,没有明确地提出具体的发明人是谁。但这个时候,这位律师却把另外一起官司中主张的发明人任义学等6人,拉到了太阳集团的官司中。原来,这位名叫侯来旺的律师不仅是太阳集团的代理律师,还一并代理了任义学等6人的官司。就这样,这两起官司被捏到了一起,而李照森直接面对两方的诉讼。官司打到这一步,究竟是谁发明了太阳锅巴,仍然是案件的核心问题。在采访中,李照森夫妇以及任义学等6人对于当时发明锅巴的细节都做了很详尽的描述。

  李照森:有一次到西安饭庄去吃饭,一上二楼有个牌子,上边写的是锅巴类菜肴,大家说点什么菜呢?你一嘴我一嘴的,后来说那就点一个锅巴菜吧。他(服务员)说没有。第二次到那儿又去了,又想起来,又问他要,还没有,我就有点儿注意这个事儿了,那么大概过了一阵时间呢,又去了那家吃饭,他这次有了,那么就勾起了我小时候在家里边,我妈妈把那个米饭的锅底,那时候用大锅做米饭,那个锅底把它晾干了、炸了,就想起这个来了,这个东西很好,这个东西也很可能成为一种食品。后来回来就告诉了我爱人,她当时想,什么产品不产品,咱们也管不了那个事儿,是不是?咱们到春节的时候,不做麻叶,就做这个那也好啊,小孩们那时候都很可怜嘛,小孩们吃那也好啊。所以她有空就在家里不断地做,不断地试。

  李照森的妻子 孙秀爱:因为那时候粮食、油都很困难,也不可能允许你多做嘛,就拿个小锅蒸米饭,一弄就蒸糊了,把多少锅都蒸的,最后换个底再弄,就这么折腾,开始那些天效果也不好,一直到后来慢慢基本上想做就能做了。

  李照森:小孩儿一吃,小孩儿说很好,我妈妈那时候还在,一吃,确实好吃,那不就擀起来后就弄点儿味精、弄点儿盐、弄点儿五香面,什么东西撒一下,大家都感到很好吃。

  解说:而任义学等6人认为发明锅巴的灵感来源于锅巴试制小组。

  任义学:思路呢,当时就是应当把这种米片做一种片状,做一种能适应工业化生产的一种片状,在这种想法下,我们试制小组当时就成立了。

  原锅巴车间职工 王坤刚:大家你一言我一语在那儿说。好像卢颖还是谁提起来,说有个鱿鱼锅巴,鱿鱼锅巴吃起来挺好吃,能不能把它做成一种固定食品,我们都不知道锅巴是什么东西,就叫他们去买了一份回来,回来以后呢,噢,锅巴就是这个东西,是拿锅底煲出来的东西,才知道。

  原锅巴车间职工 卢颖:我们就根据锅巴菜这个原理呢,就是说它是片状的,而且是经过油炸的,然后我们就开始研制。

  原锅巴车间职工 王建设:试验锅巴是白天试验、晚上试验,天天如此,李照森一去(就问),好了没有?李照森说的视野大得很,好了没有?赶紧啊,抓紧。这是李照森说的话。

  解说:对于锅巴的发明,双方互不认可对方的说法。

  李照森:这6个人第一个人就是任义学,他是原来我给他说,这个锅巴怎么做,你拿回去让大家做,我第一个给他交待的人。

  任义学:最初就是,最初我们提出来,就是我们车间提出来的,我们试制小组提出来的。

  李照森:他们6个人自称他们成立了一个小组——锅巴工艺研究小组,那你这小组是什么时候成立的?也奇怪。

  解说:1985年,这家企业处于低谷时期,那么在生产锅巴之前究竟有没有一个锅巴试制小组呢?

  任义学:能够证明我们试制小组存在的一些证据,这是一个缺陷,这应当是一个历史资料上的一个缺陷。

  解说:虽然能证明锅巴小组存在的证据有缺陷,但是在现有的材料中我们看到,任义学亲手写下的证明李照森在家里发明了锅巴的材料却有不少,在11年前,任义学在一份证明材料中写道,作为锅巴车间主任,当事人。我应算是接受李照森同志发明思想和锅巴工艺技术发明的第一人,1985年4月的一天,记得刚上班不久,李照森工程师打电话叫我,到李工办公室后,李工打开桌上的一包撒有调料的米片,即现在的锅巴片让我品尝,当时陆续品尝的还有找厂长谈工作的李春华,秦良汉,皇甫云等。我们几人品尝后,均说这种东西好。从材料上看,当初任义学也认为是李照森发明了锅巴,为什么在十几年后又认为是自己同其他5个人发明了锅巴呢?在起诉状里,任义学解释说,当时李照森曾许诺让他做厂里的纪委书记,在这种引诱下,任义学自己编造了所写的内容。

  李照森:后来我就纳闷了,我说,任义学啊,你1988年写这个证的时候,你知道我是干什么的?(他说)你是厂长。我说我许诺你当纪委书记,我在党(内)是干什么的?(他说)你是党委书记。我这儿有证据,旅游食品厂的大事记,1988年我连党委委员都不是,我说你不应该不知道我当时不是党委委员,一个不是党委委员的党员许诺你当纪委书记,你是三岁呀还是两岁呀?他不吭(气)了。

  解说:除了任义学,当时还有很多名干部职工也写了材料证明李照森在家里发明了锅巴,那么当时人们为什么要写下这些证明呢?原来,早在1988年的时候,李照森就太阳锅巴的发明是否是职务发明,曾请求西安市一轻局进行过一次调查。

  李照森:《专利法》是1984年的4月份,还是8月份颁布的,那么到1985年也不懂这事儿,然后到了1987年我慢慢知道了这回事儿,我想这个应该申请一个专利保护。

  解说:当时由技术科的一位技术员带着锅巴生产工艺到专利代理处了进行了专利登记。

  李照森:技术科把这个工艺拿到专利申请代理人这个地方,人家给退回来了。不行,你这个东西不能申请,你要撰写专利说明书,不能这样写,回来他没办法就让我去。那么我就根据他们的意见,因为专利文件我也看了很多了,他们一告诉我,我就会写了,我就写。那么在这个接触的过程中,他们告诉我,他们说,李厂长,从你这个说法上,看样子,你这个是个非职务的,怎么弄的现在厂里申请专利,这个事情有毛病的。

  解说:在专利申请登记上,发明人一栏写的是李照森,但是在申请人一栏写的是西安旅游食品厂。按照《专利法》的规定,这项发明如果是职务发明,在申请人一栏填写发明单位的名称,专利权归单位所有。但如果是个人发明,那么申请人一栏应当填写发明人本人的姓名,这样的话,才能使专利权属于发明人本人。

  李照森:所以后来我就想这不行,这应该是个非职务的,那么怎么办呢?你是厂长,现在已经申请是厂里的,你自己把它改成非职务的,那你不是利用职权吗?那么法律上有没有依据呢?后来就找《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77条第2款规定:在一个单位内,职工就一个发明是职务的还是非职务的有争议的时候,可以提请上级机关处理。

  解说:西安旅游食品厂的上级单位西安市一轻局接到申请后受理了此事,并派专人在西安旅游食品厂进行了调查,调查中,包括副厂长李春华在内的多名干部职工出面证明李照森在家里发明了锅巴。依据这些,西安市一轻局做出调查结论,认定李照森的发明是个人发明。在这个调查的基础上,李照森在发明人一栏加上了他的妻子孙秀爱,并将申请人也改为孙秀爱。

  李照森:锅巴这件事呢,实实在在也是她(孙秀爱)完成发明的,也是她的一份功劳,应该把她列为发明人。

  解说:国家专利局对各项更改进行审核后,将专利证书正式颁发给了李照森夫妇。然而对于一轻局在1988年所做的调查报告,律师侯来旺坚决不认可。

  太阳集团公司代理律师 侯来旺:不能有效。

  记者:为什么?就因为手写?

  太阳集团公司代理律师 侯来旺:就因为是什么,你没有文号,没有文头,没有档案资料。

  解说:在这份调查上盖着西安市一轻局和科技处的两枚公章,那么西安市一轻局对这份调查是什么态度呢?

  西安市轻工业局副局长 刘建华:从依法办事的角度来讲,局里边盖了章了,当时盖了章了,肯定代表当时局里边的意见。

  解说:对于太阳锅巴的发明,企业里的老职工会不会有一些见证者或是知情人呢?太阳集团为我们找来了一些退休职工。

  太阳集团退休干部 金宝臻:这个锅巴是我们职工成立了一个锅巴小组,研制小组,是任义学同志为首,任义学同志为首,这个成立了锅巴研制小组。

  太阳集团退休干部 张永安:听说的呢就是他们这几个人呢,听说就是他王建设说的6个发明人在研究试制的时候,要上食品这是厂里交给他们的任务。

  太阳集团退休干部 刘步升:搞锅巴这个问题来讲就是,这个启发还是这样子。就是刚才同志们都谈过了嘛。

  记者:谁最先出的点子要做这个锅巴呢?

  太阳集团退休干部 冯孝儒:要说做锅巴这个点子是谁出的,这个,当时经手这个事情的时候,还是李照森。

  解说:我们根据线索找到了一些知情人,但是他们愿意接受采访却不愿意面对镜头。

  记者:您最早知道这个锅巴的时候,当时是什么情况?

  知情人:这个厂开始生产锅巴是李照森做出来以后拿到厂里好多人都品尝过,像李春华,那是个副厂长。

  知情人:这个产品这是李照森在家里试验,这是李照森提出的,我认为是一大发明。

  知情人:当时李厂长从家里带来的时候,他就直接拿到财务科,叫大家都品尝,刚好我也在财务科,也就碰到了,还尝过,这个事实是真实的。

  解说:采访后,一些人反复叮嘱我们,由于本人住在太阳集团的家属楼里,子女也在太阳集团工作,因而不愿意透露姓名,面对我们的镜头。进一步打听,我们找到了一位多年前已经离开太阳集团的原办公室主任徐善明。

  原太阳集团公司办公室主任 徐善明:我们那个锅巴生产,应该说是李照森发明的。当时我们都认为李照森好像脑子发热了,神经病,有一次我到他家去看,到他家不是为了看锅巴去的,到他家里是有其它事情向他汇报去的,因为我当时是主任嘛,向他汇报去的,他当时在家里在做这个锅巴。

  解说:我们在西安采访的第5天,住在太阳集团家属楼里的退休职工满学良接受了我们的采访。

  太阳集团原洗米车间主任 满学良:大家都知道这回事情,人家李照森拿来以后,特别是原来厂里的生产副厂长李春华,那么李照森当时为什么要叫李春华尝,因为李春华尝过以后,你是生产副厂长,你要在小食品车间去安排这个生产去,这个就牵扯到任义学、郝长生他们。

  解说:在太阳集团的会议记录和工艺技术报告等材料中,都有李照森在家里发明了锅巴的记载。对于这一点,太阳集团公司是怎么看的呢?

  任义学:发明人在企业这个诉讼里没有做明确的要求,也没有做明确的认定,按我理解,这是在文字之外的,也就应该是包括李照森在内的,这发明人应该是这样的。

  解说:然而律师侯来旺却认为,李照森根本不具备发明锅巴的条件。

  太阳集团公司代理律师 侯来旺:专利保护的是生产方法,不是家中试验的方法,不是在家里头用锅碗瓢勺研制出来的。

  记者:这个发明的名称叫什么?

  李照森:锅巴的生产方法,就是说一种将大米熟化、成形、油炸、调味制作锅巴的方法,其特征是,专利文件不是都这样写:其特征是,所说的熟化就是把大米蒸熟,那就是蒸熟了;所说的成形,就是把蒸熟的大米和百分之多少的淀粉,把它压成片;所说的油炸,就是放在油里炸;所说的调味,就是撒上调味面。这就是这个独立(专利)权利要求(书)里的全部内容。

  太阳集团公司代理律师 侯来旺:你家里头的锅碗瓢勺能完成这一点东西吗?完成不了。

  李照森:准确地说,一个锅巴的(发明)是什么,这就是一个方法,一个技术方案。

  解说:侯来旺律师认为,生产锅巴这种发明不可能在家里完成。而李照森认为,这个发明主要是个构思,只要依据这个构思能够生产出锅巴,那么就应算完成了发明,更何况自己已经从家里做出了锅巴的样品。对此,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学专家是怎么看的呢?

  北京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秘书长 郑胜利:噢,这种。想出这种方法来做锅巴的话,不止在企业里可以想,在家里也可以想,在车上你还可以自己想出来,也就是说,这是发明最实质性的东西,你想到了这些做这种锅巴的这种方法,这在哪儿都有可能想出来。

  解说:看来,李照森夫妇完全有可能在家里完成了锅巴的发明。但是,侯来旺律师进一步又提出,就算是李照森在家里发明了锅巴,专利权也不属于李照森。

  太阳集团公司代理律师 侯来旺:那么,李照森作为厂长,旅游食品厂的厂长,他肯定是属于职务方面,这没有问题,你不管在是家里发明的,也不管是在厂里发明的,都是职务发明。

  李照森:究竟是一个职务的还是非职务的,这就牵扯到就是说厂长的本职工作是什么,因为按照《专利法》的规定,职务发明是这样子,《专利法》第6条规定,执行本单位任务完成的发明是职务发明。

  太阳集团公司代理律师 侯来旺:你在厂里头,你作为一个厂长,本身就有开发、研制、领导、组织的这个职能,你是厂长呀,你厂长干什么的?就是发展经济呀,发展经济怎么样?发展科技啊,发展科技干什么?就是研究新产品,这是必然的。

  李照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规定:厂长领导企业的经营和管理,那么因此,它已经相当地限定了厂长的责任是领导,限定了厂长只是领导。既然厂长只是领导,那么厂长就没有做任何具体工作的义务和权利。

  太阳集团公司代理律师 侯来旺:就这个问题,如果是厂长的话,他不论是在家里发明的还是他个人发明的,都是职务发明,这一点应该是确信无疑的。我要说错我负责任,你可以去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厅,你一去咨询,人家把那案例摆过来,不给你说,你看案例就行了。

  解说:但是,我们与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厅联系后得知;厂长的发明就一定是职务发明这一定论不能形成。知识产权法方面的法学专家对这一结论也表示反对。

  北京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秘书长 郑胜利:不能这么说,这个厂长的职务是什么呢?他是领导、管理、经营这个企业,它的主要的本职工作应该是属于经营、管理,作为一个厂长,那么这个厂长下头的这些研发部门,比如说科研处或者是什么,他们的本职工作是搞研究,他们才是真正搞发明的,他的任务就是搞发明的。

  解说:然而,谁也没有想到,西安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虽然可以确定李照森为专利的发明人,但是由于李照森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厂长,因而这项发明属于职务发明,判决发明的专利权归太阳集团公司所有。李照森不服判决,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2002年9月,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西安市一中院作出的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并最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了太阳集团的诉讼请求。而任义学等人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两级法院审理后认为诉讼时效已经超过,诉讼理由不能成立,一审、二审均被驳回。这两起案件从1999年立案到终审判决先后经历了3年多的时间。法院的判决最终确定太阳锅巴的发明专利权及由此产生的专利费属于李照森夫妇。但是对于众人所关注的1000多万元,李照森夫妇已经表示不会从太阳集团中提取出来用于个人,而是希望它能促进企业的发展。如今60几岁的李照森仍旧没有闲下来,他与别人合作开了一家小型食品公司,忙着经营这家企业。从2001年到2002年,李照森又向国家专利局申报了3项食品方面的新发明,这一次李照森没有担心发明专利会引来纠纷,他担心的是,他的新产品能不能再次闯入市场。

  主持人:法律之所以保护知识产权,是为了保护创新者的权益,激发了人们的创造力,最终推动整个社会生产力的进步,那么知识和创新精神所带给我们的不仅仅是那些我们能看的见的财富。从根本上说,它还是一个民族摆脱愚昧走向文明的阶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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