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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伞”下的罪恶》(2002年2月7日)


  解说:高18层的中山大厦是柳州市繁华路段的一个酒店, 1994年广东商人江强来到柳州,承包了中山大厦,经营餐饮、住宿、娱乐业务。

  江强:7·19洪水,7·19洪水以后,整个柳州的经济比较萧条,当时我考虑也是为了大厦的生存。

  解说:江强承包中山大厦后不到半年,由于经济萧条再加上经营不善,就使原属于柳州市公安局第三产业的中山大厦陷入了亏损,作为大厦总经理的江强为了扭转亏损的局面想尽了各种办法仍没奏效。于是江强就想起了一个简单的方法。

  检察院:搞歪门邪道,他一想搞这个赌来比较快,但是这个赌呢,他也知道,公安机关是主管这些治安问题的,他要想在这儿开设赌下去呢,他必须找人来保护他。

  解说:江强知道赌博是违法的,要想在柳州开赌必须要找到一个靠山来做后盾,江强就开始寻找目标。江强是外地人在柳州又没有亲戚朋友,虽然费尽周折也找不到合适的人物,正当江强为寻找靠山大伤脑筋时,一个人物进入了江强的视线。1995年柳州市公安局局长于丁的妻子陈红调入中山大厦任副总经理,陈红的调入,对于正在寻找靠山的江强来说,真是天赐良机。

  郑万达:他没开赌以前,试探性的给于丁的老婆陈红,给她好处,给她好处并不是直接给的,这个江强人还是比较聪明的,有时候他这个单位有出国名额,本来不是陈红的,是另外的副总叫陈玲,去美国考察。结果就让陈红陪她,并且以陈红为主,在这个时候就给了陈红两万美元。

  陈红:我当时一直就认为,大家是好朋友,真正没有去想什么,而且可以说,讲实在话,我毕竟没有帮他做什么很大的事情。

  解说:有了这次接触,江强和陈红的关系就亲密起来,一次偶然的机会陈红还成了江强的干妈。

  江强:认干妈是7·19洪水(时),我穿了她儿子一套运动装,跟她是母子装来的,洪水的时候,抗洪救险。当时其他的人就说,母子装啊。这样,干妈就叫起来了。

  解说:有幸认陈红为干妈,对于正在急于寻找靠山的江强来说是求之不得的事,虽然江强和陈红同岁,江强还是认了陈红这个干妈。

  记者:江强和你的年龄差的也不大,为什么他还会认你做干妈呢?

  陈红:这是开玩笑开成的,开玩笑的。

  记者:那你当时是怎么看呢?

  陈红:我根本就不管他,其实也不可能,这是喊来玩的,所以我也没在意他。

  解说:就这样,江强和陈红拉近了距离。江强认为自己和柳州公安局长夫人有了这层关系,开赌的时机已经成熟。1996年3月江强试探性的在中山大厦地下一层开设了一个叫“开心天地”的赌场,江强的赌场刚刚开业,柳州市公安局局长于丁就知道了这个消息。

  于丁:从我第一次发现,我制止了他,停了几个月以后,到了4月份这样,我家属告诉我,说他在地下又开(赌),我立即把他找上来,那天晚上我是1:00多钟回去,我立即把他找过来,我把他臭骂了一顿。(赌场)又停了。

  解说:身为公安局局长的于丁对江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这对费尽心机的江强来说真是当头一棒,自己煞费心机制订的计划到头来却是竹篮打水一场空。江强开始打听于丁的情况进。于丁,广西天娥县人,参加工作后于丁一直在公安战线工作,由于工作努力1985年刚满30岁的于丁就担任了柳州市天马派出所的所长。

  于丁:从我当警察第一天,一直都是在满足中过来的,根本没有想到我在这么短期内,能够走上这个岗位,我一直从调出去当天马副所长、当所长、当分局政委,到副局长,一直到局长,都是在我没有很刻意去追求,或者有意识地去往上爬。

  解说:于丁工作努力,业务突出,1995年担任柳州市公安局局长,于丁上任后不久就破获了轰动全国的持枪杀人,抢劫运钞车的案件而荣立公安部的三等功,于丁多次受到表彰是一位优秀的公安局局长。遇到严格执法的公安局局长,江强要想在柳州开赌恐怕是不可能了。但事实上却不是这样,1996年 3月,江强的赌场被于丁制止后不到半年,赌场又重新开业了,赌场重新开业后,江强的生意渐渐兴隆起来,每天有50多人到中山大厦参赌,每逢周末前来中山大厦聚赌的人多达数百人,每天都有几十万元进帐。短暂的时间内江强就敛聚了大量非法钱财。

  记者:两年多的时间里面,总共通过聚赌获得多少钱?

  胡红星:这个具体数字,我现在没有统计,大概应该是两千多万。

  解说:通过非法聚赌江强敛聚了大量钱财,他的胃口也随之水涨船高。1997年他又在柳州市飞机场附近开了一家赌场,生意越做越大。江强成为名震柳州的赌王,人送外号江老大。江强重新在柳州开设赌场后,公安机关曾多次前去查赌都没能进行下去。

  检察院:这个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和我们柳州市和辖区的公安机关查禁不止3次,或者3次以上。

  记者:都没有进行下去,是吗?

  检察院:对。

  解说:中山大厦所在辖区派出所的民警多次到中山大厦查赌,都因为某些人的干扰没能查下去,而且江强在柳州市飞机场开设赌场后,一些群众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进行了举报,接到群众的举报后公安厅特勤队前去查抄,然而就在公安厅民警到达前十分钟,江强接到一个神秘电话而逃脱了查抄。种种迹象表明,在江强的背后有一把强大的保护伞保护着他。此事引起了柳州市政法机关的重视,柳州市政法委对此案进行了调查。

  原柳州市政法委书记黄桂清:在办案过程中,我们发现,我们面临的是一个有深刻政治背景的一个犯罪团伙,涉及到的领导,涉及到的办案人员,都是有相当职位的人,他们的反侦查能力很强,所以,我们感到艰难,办案很艰难。

  解说:柳州市政法机关经过调查发现,在江强的保护伞下,涉及到一些在任的厅局级领导,柳州市纪检委向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进行了汇报,中纪委也接到了柳州市许多群众的举报材料。1999年5月中纪委派出调查组前往柳州进行调查,柳州市政法委书记黄桂清任专案组组长。

  黄桂清:那么这样的话,在中纪委的领导下,组织了一个16人的工作组,到柳州市来督办这个案件。在办案过程中,可以说,我们专案组的材料都有人进去偷,有人进去偷,由于我们的警惕性比较高,没有偷成。另外,我们的工作人员经常被盯梢,我们的领导经常收到恐吓信,当时的市委书记蒋春季、市长宋季东,他们都收到了不同程度的恐吓信。

  解说:中纪委专案组发现,这个犯罪团伙背景深厚,政法队伍中有一些领导干部与犯罪分子勾结在一起。经过2个多月的调查,一个具有深刻政治背景的犯罪团伙浮出水面。

  黄桂清:我们这个案件之所以办不下来,4年之久办不下来,是由于我们政法部门,特别是我们公安部门压案不办,向上面报假案,后来一查,关键他们是一个网,是一个网,是个网,是一个犯罪团伙。

  解说:专案组的调查有了重大突破,经过进一步调查锁定了目标,经过艰苦的调查专案组发现,桂林市政法委书记、原柳州市公安局局长于丁就是江强背后的保护伞。前面我们已经提到过,于丁是一位优秀的公安局局长,而且在江强第一次开赌时,于丁及时的进行了制止,于丁怎么会会充当赌徒江强的保护伞呢?这个消息也在柳州市引起了轩然大波。案发后专案组经过详细的调查,查清了此案的真相。

  解说:江强第一次开赌被于丁制止后, 江强并没灰心,虽然开赌被制止了,但陈红毕竟是自己的干妈,每逢周末和节假日江强都会去看望干妈,时间长了江强和于丁也成了朋友。

  于丁:他大事小事他也会和我说一说,包括家里面为分房子的事情,闹纠纷的事情,他有时候烦起来,他也会跟我说。所以,后来互相之间,我就觉得,我们之间的这种关系呢,感情上一些往来,好像似乎近乎不是兄弟胜似兄弟。

  解说:江强和公安局局长于丁成了无话不说的朋友,干妈又和自己在一起工作,随着时间的推移,江强和公安局局长于丁夫妇关系越来越融洽,再加上感情投资,于丁夫妇把江强也当成了一家人。这时中山大厦经营亏损越来越严重,自己实在无法扭转亏损的局面,江强认为自己和公安局局长于丁夫妇关系这么密切,他又打起了开赌场的主意。1997年初,江强开赌被于丁制止后不到半年,他的赌场又开业了,赌场重新开业后,于丁并没有制止江强,得到于丁的默许江强的胆子就大了起来,而且生意也越做越大,中山大厦立刻扭亏为盈。生意兴隆了,江强并未忘记于丁夫妇,逢年过节江强都会去于丁家走动走动。

  郑万达:他这个前前后后就是利用逢年过节,在咱们国家不是讲一个中秋节、一个春节嘛,这两个节。在这个时候,他以拜年的,或者过节的形式,进行送钱、送物。

  同期:于丁:当时作为江强第一次给我送钱的时候,我当时,说老实话,我心里一点防线都没有,我可以坦率的跟组织上讲,我一点防线都没有,我当时觉得什么呢,我没有替他做过任何事情,所以给我,作为朋友来讲,大家关系都比较好,接下来,也没有什么不对。当时作为我的想法,根本就没有想的更深一些。

  解说:身为公安局局长的于丁认为江强给他送钱,只是朋友之间的正常来往而欣然收下,然而专案组经过调查发现,于丁收受江强的贿额款高达200多万元。

  书记:原来我们办案的(时候查处),一共是246万。

  解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5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于丁作为一名公安局局长接受江强这么多钱,难道不知道这是违法犯罪吗?

  于丁:如果不是组织上发现的早,可能他再给我,我还会去收,其实我收的最大的那一笔,在平时的话,我认为是过年正常的一些红包问题。虽然我出去了,出国了,他给你一些美金,你出去外面方便一下子的问题,使用的问题,方便使用的问题。但是你讲,最大的一个数字数目呢,那是当时是说好,给我儿子出去的问题,这个东西是这么多年来积累起来的,现在一下子揪出来,感到这个数目是很大,但是作为当时是零零星星,长达几年时间,特别是在过年过节呀,我们出去呀、出国呀给的,分散起来,所以没有考虑到这个后果这么严重,也没想到数额这么大。

  解说:于丁认为江强给他送钱是朋友之间的正常来往,并不是受贿。检察机关在调查时还发现:江强在中山大厦内给于丁开设有房间。于丁经常住在中山大厦。

  记者:观众朋友,你现在看到的这个608房间呢,就是江强在中山大厦的办公室,那么与此相隔大概有10米距离呢,这里有一个601房间,这个601房间呢,就是当时江强给原柳州市公安局局长于丁开设的房间,于丁就长期住在这里。

  解说:事实上于丁的家离中山大厦只有500多米的距离,但于丁夫妇却长期住在中山大厦是另有目的。

  书记:那么他住在柳州市的中山大厦601房,在那个地方与不法商人江强共同在那里生活,同时又起了一个保护的作用,我记得行贿受贿是18次,其中在601房给他钱有12次。

  解说;然而于丁认为,自己爱人在中山大厦上班,自己陪爱人在这里住。并没有什么过错。

  郑万达:你公安局长夫妇在这儿住,中山大厦不管干什么违法事情,其他公安人员还是有畏惧心理,是不敢去查的。所以说,他这明显的是庇护江强。所以,江强才能是长期的赌下去。

  解说:从1997年起,于丁就一直住在中山大厦,无形中一把强大的保护伞罩住了中山大厦。1998年于丁调往桂林市任政法委书记后,每次回柳州他仍住在中山大厦601号房间,直接为江强开设赌场撑腰,赌徒们都知道在这里“玩”很安全,江强成为名震柳州的大赌徒,从此以后柳州市的赌博活动也就越发地猖獗起来。

  书记:一段时期,柳州的赌博盛行,压不下来,为什么压不下来,我们搞不清楚,由于赌风盛行,柳州市的社会治安状况一度比较混乱,赌博的、吸毒的、抢劫的,都是比较多,所以市委高度重视,也组织了几次大的行动,但是没找到根本源,没找到原因,后来才知道,是这么回事。

  解说:当时柳州市的群众形容说,中山大厦是柳州市赌博的一盏灯,只要这盛灯亮着,柳州市的赌博活动就肯定制止不了。

  解说:于丁作为公安局局长不但给赌徒江强提供保护,而且还为江强通风报信。前边我们提到过,自治区公安厅特勤队对江强的赌场查抄时,有人给江强通风报信,致使江强逃脱了查处,经检察机关调查发现,给江强通风报信的也是公安局长于丁。

  书记:于丁有时候回到大厦有打电话给我的习惯,我前面跟办案机关也是这么交代的,就是有打电话给我的习惯,他就问我在哪里,我说我在飞机场那边,他说那你就回来吧,原话就是这样的。有几次,自治区来查处的时候,于丁在里头起到一个保护、通风报信的作用。

  解说:检察机关在调查时还发现赌徒江强开的是警车,持有警官证和持枪证,那这些证件又是从那里来的哪?

  江强所拥有这些东西,首先是不合法的。这些不合法的东西,正是通过于丁的职务便利所弄来的。

  解说:于丁等人的违法行为暴露后中纪委进行了查处,于丁作为一名国家干部收受巨额贿赂并充当赌徒的保护伞,广西自治区纪检委对他做出开除党籍的处分并移交司法机关。1999年9月19日柳州市检察院对原柳州市公安局局长于丁批准逮捕并立案侦查。

  经柳州市人民检察院决定,指派检察员葛怀江、高军对居住在柳州市公园路公安局宿舍于丁执行逮捕,1999年9月19日。

  解说:检察机关经过调查取证查清了于丁的犯罪事实。

  检察:他接受了当时任中山大厦总经理的江强的贿赂款,总数公诉机关认定的是254万,作为公安局长,他有维护社会治安、查禁赌博的职责,但是他以作为和不作为的形式,对江强进行赌博这一块,不履行他的查禁职责,使江强大肆的进行赌博,敛聚了大量的非法财产。

  于丁:我本身是执法,但是我在这法律方面呢,有关这方面的知识,却如此的贫乏,自己都没有意识到,这样做,是属于犯罪行为。那么,这一讲,事情的两个方面,如果没有他,可能有李强、王强,那首先,如果于丁能够认识到的话,自己如果能够把住这道关,守住这条防线,不管你是江强、李强、王强,起码是对我来讲,不可能出现这事,那至于他对其他的还有这种,那是他的事情。所以对我自己来讲,我觉得呢,可悲就在这个地方。

  解说:正是于丁的这种思想导致他一步步走上了犯罪的道路,于丁身为公安局长,收受江强的贿赂充当江强的保护伞,但身在高墙内的于丁一直不承认他为江强提供了保护,江强的同伙、中山大厦副总经理胡红星在接受我们的采访时,道出了江强和于丁夫妇之间相互利用的关系。

  胡红星:于丁当时是公安局局长,当时应该说是为了这个赌场方便,才送的钱。

  记者:能有那些方便呢?

  胡红星:这个可能,怎么说呢?就是说一个保护伞性质吧,一个保护性质吧。

  解说:江强给于丁行贿采取的是迂回的方法,大部分贿赂款是送给了于丁的爱人陈红,案发后陈红也因涉嫌受贿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而今失去自由的陈红对她的不法行为已是后悔不已。

  陈红:我当时,讲实在话,我根本没想到会到这步,会为这些钱而这样子,不值得。

  记者:为什么不值得?

  陈红:因为我不缺这些钱,我本来有自己的工作,3个人,我们两个的工资也过得好好的,这些钱我一分都没用,现在还不是这样子过。所以讲不值得。

  解说:1999年7月,于丁案件被中纪委查处,专案组在调查中又有了重大发现,专案组发现公安队伍中有违法犯罪嫌疑的领导不仅仅是于丁一人。为了进一步打击违法犯罪,教育挽救公安民警,中纪委工作组于1999年7月26日晚9点召开柳州市反腐肃贪动员大会,

  同期:交代政策,号召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同志,主动向组织讲清问题,争取从宽从清处理。

  解说:工作组同时作出决定:柳州市公安局领导干部中凡是能在72小时,也就是在1999年7月29日晚9点以前交代违法、违纪情况者均可从宽、从轻处理,300多名参加会议的派出所所长以上领导干部神情严肃地聆听这一决定,当时,公安副局长李玉章就坐在最前排。此后的三天,一些公安民警纷纷向组织交代违法违纪问题,退还赃款。而李玉章却没有任何举动。7月29日晚9点柳州市公安局第二次反腐肃贪大会如期举行。当晚9点李玉章匆匆步入公安局小会议室,走进来的这位,就是李玉章。十分钟后令李玉章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

  柳州市公安局拘留证,柳公拘字99第26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1条之规定,兹决定由我局侦查人员刘建伟、卢柳斌对居住在柳州市的李玉章进行刑事拘留,局长林广成,1999年7月19日。

  解说:在被检察院工作队员戴上手铐 、卸下肩章后,曾身为警务人员的李玉章知道,他最担心的情况终于以卒不及防的方式出现了,而更让数百名正在开会的民警的意外的是:以往本应端坐在主席台上的李副局长今天竟会以这样的方式步入公安局的会堂。

  柳州市公安局李玉章因涉嫌受贿犯罪,柳州市人民检察院已决定对其立案侦查。

  李玉章是柳州市公安局的副局长,主管治安和第三产业,看着江强开赌场获取了大量非法收入,李玉章这个主管治安的副局长,眼睛也红了起来,把手也伸向了江强。

  江强:我记得他大概是(要)借10万块钱,或者15万,大概是这个数。

  胡红星:他(江强)叫我准备了20万,送到他房间,当时我也不知道这20万的用途是什么,我去了,把钱放在他房间以后,看见他和李玉章在房间。

  江强:胡红星那拿(钱)上来交给他,我记得是用一个袋子装的。第一次。

  解说:第一次20万元到手后,1998年9月份,李玉章又以集资建房,自己一下取不了这么多钱为由,向江强提出要借10万元。

  胡红星:我从我保管的赌款里拿了10万块钱,这笔钱是我直接给他的。

  解说:和上次一样李玉章没有写下借条,也不说什么时候归还,实际上两次得来的钱他转手就交给了情妇冯某,并告诉她是江强送的。李玉章不仅以借钱为由向江强索贿,1997年初他在为买的两幢私人住宅装修时,又把主意打在了江强身上。

  江强:他(对我)说他买材料,我们派人帮他搞(装修),我说可以啊,我当时就说,帮人就帮到底。

  解说:随后,李玉章在既不问装修费用、付款方式又未买材料的情况下要求装修队伍完成了两套住房的装修,同时安装了两台三菱壁挂空调,装修完工后面对27万元的装修费,李玉章却只字未提。

  解说:在被李玉章要去近70万元财物后,江强曾经对他的助手胡红星这样描述过李玉章的贪婪,李玉章这个人既要房子又要钱,很贪。因为他知道我在中山大厦开赌,他是公安局副局长是又主管三产的,但我不是主动送钱给他,他总是以种种理由问我要钱,我不敢得罪他。

  李玉章:人家送的话,那么大胆地要(钱),那么底下(人)知道以后,虽然人家不说,你要别人也会要,我们所起的反面作用是不可估量的,所以我这个行为在政法队伍造成的影响,确确实实是无法挽回的。

  同期:检察官:跟江强有关的,除于丁以外的,还有一个梅柳城,这是主管治安的,还有一个李玉章,他是主管公安局的三产和交警这块的,等于说是,与江强的案子有关的就涉及到一正两副,包括于丁的老婆陈红,涉及到4个人。

  解说:案发后,柳州市人民检察院以受贿罪对原柳州市公安局副局长李玉章以及另外一名涉嫌收受了江强贿赂的副局长梅柳城提起公诉。

  解说:检察机关在调查中还发现,柳州市公安局其他3位副局长吕广平、郭长仁、黄国生虽然没有涉嫌江强一案,但也都存在其它违法犯罪嫌疑,已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于丁在任期间的6位公安局局长都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江强也因向多名党政干部行贿被批准逮捕。

  解说:2000年12月,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于丁夫妇受贿一案公开审理后进行了宣判。

  判决如下:一、被告人于丁犯受贿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所得财产,犯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所得财产;二、被告人陈红,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解说:一审判决后于丁不服上诉至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01年6月高级人民法院经过二审作出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目前此案正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江强也因行贿罪被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4年。

  字幕:

  柳州市公安局副局长李玉章因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柳州市公安局副局长梅柳城因受贿罪 非法私藏枪支弹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17年

  柳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吕广平因帮助犯罪分子逃脱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

  柳州市公安局副局长黄国生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缓期4年执行

  柳州市公安局副局长郭长仁构成贪污罪 相对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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