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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浸血的母爱》(2001年10月18日)


  主持人:今天要讲的是一个伤害案件,这个伤害案件发生在一对母女之间。那么是什么样的仇恨使伤害发生在母女之间呢?

  解说:2001年3月1日凌晨2:00左右,一个浑身是血的中年妇女被送到上海市杨浦区中心医院。病人伤情严重,值班大夫立即组织了抢救。

  杨浦区中心医院副主任医师王世伟:当时的时候是凌晨2:00多吧,胸部有4处(伤口),都是刀刺的,其中有一个伤口距离心包只有1公分左右,如果再刺深一点话一下子触及到心包,心脏刺破了,病人可能马上就不行了。

  解说:刀伤属于非正常伤,医院按规定报了警。为了弄清病人受伤的原因,闻讯赶来的警官询问了护送病人到医院的两个年轻人。

  邓玉,伤员女儿,18岁。

  小韩,女儿邓玉的男朋友,17岁。

  女儿邓玉的答复令警官着实吃了一惊。

  杨浦区公安分局刑警张勇俊:邓玉自己说,伤者是她的母亲,刀伤是她用刀刺造成的。

  解说:为了查明真相,警官把女儿邓玉和她的男友小韩都带回了警署,通过讯问,警方了解到,刺杀邓玉生母的行为,其实是女儿邓玉和男友小韩共同进行的。警方立即拘捕了这两个年轻人,并且马上通知了伤员的家属。

  解说:老邓是上海市建材党校的保安员,他是伤者的丈夫,也就是女儿邓玉的父亲。当时他正在单位值夜班,对于家中发生的事,一点也没有心理准备

  老邓:我不相信,我心想谁打电话跟我开玩笑,我在电话上还骂人呢,人家说我们是公安局的,不是跟你开玩笑。

  解说:被女儿刺伤的母亲名叫郑桂花,她在两天两夜之后才苏醒过来,母亲苏醒后的第一反应就使医生们大为感叹。

  记者:苏醒后她最关心的是什么问题?

  医生:可能还是女儿的命运吧。

  记者:她说了什么吗?

  父亲老邓:她说快点快点,去看看女儿。我感觉她太傻了,(到了)这个地步你还想她,真想不明白。

  解说:邓玉为什么要刺杀自己的亲生母亲?平日里母女关系到底怎样?4个月后,即2001年7月初,母亲郑桂花已经出院,尽管她还没有完全康复,但是已经重新上班了。

  同期:母亲郑桂花:我不知道她究竟恨我什么,我究竟哪里做错了我也不知道。

  解说:母亲郑桂花今年44岁,是内蒙古人,高中文化;父亲老邓今年50岁,初中毕业,是上海到内蒙古插队的知青,一家三口在1998年才迁回上海,夫妇俩暂时在上海市建材党校打零工。女儿邓玉也常到学校走动,邓家的变故使大家都感到意外。

  党校书记:没有一点思想准备,我觉得这不可思议。

  居委会书记:她母亲很关心她的,有好的东西都给她吃,每天都保证给她吃一个苹果。

  解说:这把刀就是母亲每天用来给女儿削苹果用的水果刀,夫妇俩怎么也没有想到,正是这把代表母爱的水果刀会成为邓玉差一点夺走自己亲生母亲生命的凶器。

  父亲老邓:到底为什么?你妈成天打你呀,还是有好吃的我们藏着我们吃,我们不给你吃。27日中午,她妈还跑着出去给她买两个肉包子跑回来给她吃了上班,到底是为什么?

  解说:邓玉和男友小韩在2001年6月份被移交给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少年庭。少年庭的法官们在同邓玉的接触中了解到:邓玉是个性格内向的人,她喜欢写作。在邓玉写给法庭的《自我认识》书中,对父母有这么一句话:他们的爱让人心里发慌。邓玉为什么写下这样的话呢?为了弄清邓玉杀母的真实动机,法官们特地带邓玉和男友小韩找心理专家进行了专门的心理咨询。

  心理专家:你那个时候就不能用其他的办法来解决你和你母亲之间的这种矛盾吗?

  邓玉:当时是这么想的,当时我是觉得已经退无可退,没什么意思。可能是那种心态长期淤积下去,需要找一个发泄孔。

  解说:在心理专家不间断的问话中,一个女孩子如何成长的心路历程和一个家庭的悲欢往事逐步展现在我们面前。

  解说:这是邓玉打小就开始拍下的照片,父母亲每年都要为邓玉拍下类似的镜头,母亲说她希望女儿将来过得比自己幸福。

  母亲:像我这一代人算是苦的孩子,所以我想让我的女儿比我幸福一点。

  邓玉:她对我物质上可以说是无微不至吧,几乎什么事情都是她安排好的,我根本没有操心的必要。

  解说:那么为什么母亲所付出的爱收获的却是女儿的恨呢?邓玉说最重要的问题就是,她在父母身边从小就感到非常的压抑。

  邓玉:我母亲不喜欢我交朋友,更喜欢我待在家里,像正常的孩子之间的交流,他们都是不允许的,不只是男孩子,连女朋友都没有。

  解说:邓玉回忆说当一家人还住在内蒙古的时候,有一次她趁父母亲外出,把一群小伙伴招到家中,当大家正玩得高兴的时候,母亲出现了,她毫不客气地把小伙伴从家中统统赶走了。

  邓玉:就是一种冷冰冰的样子,而且很凶,而且不太通情理,同学接触到我母亲后,就会告诉我,你母亲好可怕。

  解说:邓玉感到自尊心受到了伤害,母亲则表示这样做是出于爱女之心。

  母亲:后来我就跟她讲,我说女儿,你还不知道社会上的事究竟什么样,人都有自己的想法,不能像母亲一样所有的事都是为你好,对不对?我说外面的人都有自己的想法,一些事你自己识别不出来。

  解说:母亲还告诫女儿以后不准再把同学往家里带,为了确保女儿能遵守这个规定,只要是女儿一个人留在家里,父母总忘不了用一把铁锁把门锁得死死的。

  父亲:一般情况下,(女儿)想出去,不让出去;要钱用讲不出正当理由不给用。一般情况下,(女儿)想出去我陪你出去,你需要什么我给你买回来。

  解说:邓玉说这样的日子就如同坐牢一般难受。

  邓玉:没有玩具,没有朋友,孤独是我的朋友。

  解说:邓玉的这种孤独寂寞,父母并不能理解。

  母亲:我对女儿要求是比较严格点,但是我也是为了她好,我总是担心自己的女儿,现在的社会不像过去那么事情少,一旦走错一步,将来一辈子就不会幸福。

  邓玉:我就对我母亲说过一句话,你这样把我关在家里,哪怕把大门锁起来,但是如果我要改变或者我要学坏的话,你这把锁有什么作用?但是她马上就很恼怒,简直是暴跳如雷。

  解说:邓玉的二伯父,也就是父亲老邓的二哥,他在了解了有关情况后,曾对郑桂花夫妇俩提出过忠告。

  邓玉二伯父:教育(孩子的)方式像关在笼子里一样,从很小时候就把孩子关在笼子里面,她实际上对你很反感,你讲我对你很好了,苹果给你削好,天天早上早饭、牛奶什么都准备好,不行的,她的心不向着你。

  解说:但是二伯父的话并没有使郑桂花夫妇俩有所改变。其实孩子的长大是两方面的,一个是生理上的成长,一个是心理上的成长,而为了孩子的心理健康,家长应给予孩子一定的自主发展空间,家庭成员间也应有经常的情感交流。但是这一切在邓玉的生活中都不存在,而正是因为如此,邓玉满怀怨恨。

  邓玉:怎么想?很简单,没有做人的感觉。我觉得似乎有点像一只小猫、一只小狗一样,放在家里,一天三顿饭。

  解说:邓玉在《我的认识书》中把父母比作种花人,把自己比作一粒种子,每当种子想要冲破阻力萌芽生长的时候,种花人总是说,你不要出来,外面的世界太残酷。女儿这颗倔强的种子,已经意识到了种花人的束缚,她要打破束缚,首先就和母亲尖锐冲突起来。

  解说:像很多父母一样,郑桂花夫妇俩对女儿寄予了很大的希望。

  父亲:我们两个人把一辈子的希望就集中在女儿身上,尽全力培养她,因为她是我们惟一的女儿。

  解说:沉默寡言的母亲是一家人的主心骨,她对女儿的学习成绩尤其抓得严格。

  母亲:成绩要求考多少分我没规定,但是一定要求考得最好。

  解说:女儿说自己常常因为只考了第二、第三名而受到母亲的责骂,无论自己做得再好,似乎都很难使母亲满意。久而久之女儿对母亲产生了畏惧心理。

  邓玉:几乎就是,从小到大没有夸奖过我,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对我的父母特别是我母亲始终是一种非常惧怕的心态,从小就是,我不敢对她说话。

  解说:实际上多年以来,母女俩很少有聊天沟通的时候。

  母亲:我们家中,我跟女儿说话的时间比较少。

  邓玉:时常有一种陌生的感觉,我好像面对的只是一个长辈,一个我所要尊重的人,但是并不是我可以依赖的亲人。

  解说:邓玉感到非常沮丧,心情抑郁,并且曾经试图自杀。

  邓玉:成绩算挺好的,但是我也说不出那种心态,就觉得好像没有达到母亲的要求吧,当时就挺那个的,不知道将要受到怎么样的责罚,那时候可能就是我第一次产生自杀的念头吧。

  解说:邓玉说的那次自杀发生在小学三年级,那次她只考了第三名,担心回家受罚,就把成绩改为第一名,但是又担心母亲察觉后受到更大的惩罚,邓玉忐忑不安,居然在放学回家的路上一头扎进了一个水塘里。

  记者:你那次是很大的一个事了,跳进湖里(自杀),回去后他们知道吗?

  邓玉:不知道。

  记者:你衣服是湿的,还是干的?

  邓玉:干的呀,我等到我的衣服干了以后才穿回家的。

  解说:这次未遂的自杀事件,邓玉没有告诉任何人,母亲也是在最近才了解到,但是母亲至今仍然不明白,女儿曾经自杀这件事情的严重后果。

  母亲:这怎么说呢,小时候的事,现在跟她说有什么用呢。

  解说:母亲似乎并没有意识到,女儿自杀的行为受损害最大的是母女间的感情。

  邓玉:我都不知道她到底爱不爱我了,我都变得迷惑了,你说她不爱我,她为我付出多少东西,可是你说她爱我,但真的切实到我自己的身体健康的时候,她是态度多么得冷淡。

  解说:母亲当然是疼爱女儿的,可是母亲为什么对女儿却是近似苛求的严厉呢?心理医生解释说,作为母亲往往对子女有一种完美主义倾向。

  心理医生:往往这个完美主义就体现在,对孩子的什么问题都进行否定,而这个否定呢就造成孩子产生非常大的怨恨。

  邓玉:在我母亲面前我就经常很失控,我就觉得自己好像真的一无是处,因为在她面前,她觉得我什么都做不好。

  心理医生:她实际上用这种抵制,自杀的方法,就是达到一个目的:你们不要管我管得太多了。但是最后她达不到这种目的,她就采取最后的一种方式,就是出击,用另外一种方式来回应这个问题,就是杀自己的母亲。

  解说:据心理医生介绍,发生在上海市的亲生子女杀害生母的恶性案件,仅从1999年以来已经发生过3起了。受害的母亲都有一个共同的心理特征,即在对子女提出要求的时候,都表现出完美主义的心态,而子女在母亲完美主义心态的重压之下,心理上长期处于压抑状态,心理健康受到损害,以至于产生了可怕的后果。所以家长在关注孩子生理发育的同时,尤其需要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

  心理医生;母亲应该懂得孩子有些什么问题,应该去找一些心理的大夫,或者是社会学家、心理学家。

  解说:显然,母亲对于女儿的内心世界是了解不多的,她只是模模糊糊地感觉到女儿更喜欢和父亲亲近。

  母亲:我俩的观念好像总是不太一致,她跟爸爸比较近。

  解说:性格外向的父亲,对女儿表达感情的方式直截了当,所以邓玉更愿意和父亲亲近。

  邓玉:父亲把我这个女儿视为最大的骄傲,很喜欢炫耀,把我带到东带到西。

  记者:你喜欢这种感觉吗?

  邓玉:我喜欢这种感觉,我喜欢被人重视的感觉。

  解说:邓玉喜欢父亲,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父亲能在母女间起到一个缓冲调节的作用,但是随着年岁的增长,邓玉对父亲越来越感到失望。

  邓玉:我发现父亲真的挺无能的,他对我母亲是样样顺从,我跟他说的一些话,他都会告诉我的母亲,因此弄出不好的事情来。

  解说:邓玉在家中彻底变得沉默寡言,读书成了她最大的爱好。

  邓玉:我看书是五花八门,什么书都看,从军事呀,从科学,从什么的,全都看。

  解说:在沉默的日子中,通过读书大开了眼界的邓玉,在内心深处却把父母亲踩在了脚底下。

  邓玉:可以说在很早以前我的能力,包括我的思想,包括我的其他方面都已经超越我的父母了。

  解说:对自己越是肯定,邓玉在父母面前越是感到心理上的不平衡。

  邓玉:在他们眼里的我就是事事都要依从他们,事事都需要他们俩安排,没有他们的安排我就一无是处了。

  解说:邓玉觉得自己真实的一面不能被父母所了解而感到压抑,并且再也无心学业了,成绩一落千丈,1999年,邓玉初中毕业没能考上高中,这时候一家人已经从内蒙古迁到上海快一年了。

  解说:1999年9月,17岁的邓玉在上海市凤凰大酒店谋到了一份工作,正是在那儿她认识了未来的男友小韩。

  记者:你朋友什么地方吸引你?

  邓玉:性格上的善良吧,天真的一面,我也说不清楚,那种感觉就是说,他的优点就是现在很多男孩子已经没有了,就是那种坦诚的一面。

  解说:小韩是1983年出生的,比邓玉小一岁,父亲是上海某大学的工程师,母亲是幼儿园的老师,他是家中的独生子,性格也比较内向,中学毕业后也没能考上高中,也到凤凰大酒店打工,恰好和邓玉在一起工作,他眼中的邓玉是一个十分完美的形象。

  记者:邓玉是什么吸引了你?

  小韩:从她的做事方式,还有她的性格,她看的书也多,所以嘛,她跟我说很多事情我也觉得很有意思、很新鲜。

  解说:邓玉向小韩倾诉了自己的全部苦恼,讲述自己内心和父母亲的紧张关系,博得了小韩的同情。而小韩对邓玉的这种同情使邓玉心理上感到非常的满足。

  邓玉:我需要的更多的是心理上的,他们(父母亲)没给我,可我男朋友给我了。

  解说:两个人的感情迅速发展,很快就到了难舍难分的地步。而郑桂花夫妇俩对邓玉的事却一无所知,母亲只是担心女儿能否适应家外面的世界。

  母亲:我很担心她,因为在我的想法中,她很单纯,你看她是18岁,她有时候处人为事总感觉是十三四岁的孩子那种地位上。

  解说:为此,凡是邓玉上下班,夫妇俩总是亲自接送,为了防止邓玉乱花钱,还规定她每月的工资全部上缴,夫妇俩没有料到,正是工资问题引发了邓玉多年的不满和压抑的情绪。

  解说:2001年1月,小韩因为邓玉的事和同事动手打架,酒店把小韩辞退了。小韩刚走,邓玉也立即辞职不干了。因为担心父母知道后失去行动自由,邓玉没有把这件事告诉父母,而是以上班为由,每天和小韩约会,但是要使父母不产生怀疑,邓玉必须能每月按时把600元工资交到家里,这并不是一件轻松的事。在小韩的帮助下,第一个月的钱总算是凑齐了。但是一想到以后每个月都会有这种令人难受的事,邓玉十分苦恼。

  邓玉:我就觉得活着没有意思,不是为了我自己。

  解说:眼看着交2月份工资的日子又在一天天逼近了,邓玉和小韩却怎么也弄不到钱了,邓玉的心情非常糟糕,她认为,正是自己的母亲把自己逼得这么难受。

  邓玉:的确你是生了我、养了我,但是我并不因为这个就一定,就好像要一生一世欠着你,我应该有我自己的生活,我不能为了你把我的一切都葬送掉,总觉得他们的存在对我来说是,总是一种障碍。

  解说:邓玉开始思考该如何摆脱障碍,一场毁灭性的灾难即将降临在父母身上,但是夫妇俩却依然一无所知。

  记者:她对你的憎恨程度,你一点都不了解吗?

  母亲:我一点都不知道,在我认为来讲,人家看着我们都很羡慕我们,因为她天天上班,我们俩把她送到路口,她骑车去(上班)。

  解说:就在邓玉对父母的恨达到极点的同时,男友小韩也和家里闹翻了,原来小韩的父母知道了两人的关系,他们认为孩子太小,而坚决反对,小韩则寸步不让,小韩父母感觉到孩子对他们也变得冷漠了,小韩的父母不愿意面对摄像机,记者只录下了小韩母亲的声音。

  小韩的母亲:我们就觉得这个孩子对我们冷漠了,对家庭不关心了,对家里人不沟通,他吃了饭就走。

  解说:在疏远父母的同时,小韩和邓玉走得更近了,他决心为邓玉而不顾一切。

  小韩:作为她是我女朋友吧,我不可能让她受到伤害,有再困难的事情我也会帮她去做。

  解说:2001年3月1日凌晨零点左右,邓玉和小韩按约定在一家娱乐城碰了头,然后两个人走进了街对面的一个花园。这时候,邓玉已经下定决心要彻底从母亲的管制中解脱出来。

  邓玉:我应该有我自己的生活,我不能为了你(母亲)把我一切全都葬送掉。

  小韩:她先进去,趁她母亲不注意的时候,趁机先用枕头蒙住她的脸,不让她母亲叫出来,再让我进去。

  解说:一切商量停当之后,已经是凌晨1:00多了,邓玉知道父亲在单位上夜班,家里只有母亲一个人。他们偷偷地摸进了家门,邓玉拿起了一个枕头,母亲安详地躺在床上,一点没察觉到危险的迫近。

  母亲:她进屋我知道,她每天进屋的习惯,进来以后,钥匙扔在抽屉那儿,底下的抽屉里,大立柜打开,衣服挂里头,我也知道,但随后我就不知道了,等我知道的时候,就是一个枕头蒙在我脸上。

  邓玉:我在拿枕头捂她的那一瞬间,我还在想,我要跟她谈一谈。

  解说:三个人扭打起来,在混乱中,母亲被两人连刺数刀。母亲受伤后,拼命挣扎,并且不断向女儿求救。

  母亲:因为醒过来我就知道我上不来气,我说求求你,我真不行了,我说你们把我送到医院吧,我说到底因为什么,有什么好像说不开似的。

  解说:母亲的哀求声并不大,邓玉却呆住了。

  邓玉:她说,玉玉你没有良心。

  记者:你呢?

  邓玉:不知道,她说完这句话,我就呆住了,说不清。

  小韩:她一下子就不动了,然后说这些都是你逼出来的,她这个时候,她也哭出来了。

  解说:刺杀在哀求中终止,两人把母亲送到了医院。

  解说:邓玉的案子经媒体报道后,再次激起了人们对青少年教育问题的思考。北京市第57中学组织了部分教师、家长及学生代表召开了一个专门的座谈会,就相关问题展开讨论。几乎所有的与会学生都对母亲郑桂花的教育方式提出了批评。

  学生:在我认为吧,如果把道理分为10分的话,那我觉得还是女生邓玉她的道理占了7分,起码就是要多于她的母亲一些,不会两边平分。

  学生:从小到大她妈她爸爸都不让她去交朋友,不让她去接触社会,这种很压抑的情况,她根本对于父母已经是很害怕了。

  解说:而家长和教师们则更多地对邓玉及其男友进行了谴责。

  北京市第57中学校长:有一点咱们是必须否定的,不能鼓励青少年走极端,这是杀(母亲),对吧?其实我们在这么多年的教育过程当中呢,(学生)杀(人)的问题有,还有那些(学生)出走,是吧?还有类似很多极端的行为。

  学生家长:(邓玉和男友)没有道德法律,这些都不具备。再说她不是一个健全的心理,也不是一个健康的人格。

  解说:尽管存在着不同的看法,但大家却有一个共同的认识:即在这场家庭悲剧中,尽管邓玉和她的母亲都负有一定的责任,但是无论如女儿是不能向母亲下毒手的。()

  学生:不管怎么说,杀人确实是犯法,而且是非常不道德的,不管从法律上还是从道德上都是不允许的。

  学生:假如我是当事人的话,那为什么不站在父母的角度想一想。

  校长:当然,家长应该对自己的孩子多理解一点,反过来,孩子们对家长要有宽容。

  解说:讨论会上的观点,也得到了邓玉的心理专家的认同。()

  解说:心理专家认为:邓玉具有自私冷酷、偏执的心理特征。尽管这种不健康心理的形成,家长要负一定的责任;但是邓玉毕竟已经是成年人了,她应该为自己的过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心理专家:实际上她是一个心理上不健康的人,也就是不健全的人。她不能够面对自己的现实问题,不能够有效的处理,因为她毕竟已经是19岁了,是成年人了。

  解说:2001年6月,公诉机关以故意杀人罪对邓玉及小韩提起了公诉,两个人将受到法律的审判。()

  普陀区人民法院院长曹玉茂:故意杀人罪按照《刑法》的规定,应该是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是10年以上有期徒刑,罪行较轻的判处3年以上,10以下有期徒刑。

  解说:母亲在得知这个情况后,心情是复杂的。

  母亲:女儿做这个事我是实在想不通,我觉得挺恨她的,但是我,毕竟是我的女儿,我还很担心她。

  解说:母亲的反应再次使人震惊。母亲宁愿相信女儿的所作所为只是一时的冲动,她不愿意女儿在监狱中度过最宝贵的青年时光,为了减轻对女儿的处罚,她还决心为女儿聘请律师。()

  母亲:请律师,是我给她找的,因为我没钱请律师,但是我们单位领导都挺好。

  解说:在领导的帮助下,律师翟建主动提供了免费的法律帮助,他将在法庭上代表被害人替加害人辩护。

  解说:2001年7月15日,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少年庭开庭审理了本案。

  普陀区人民法院少年庭庭长张莺:现在开庭。传被告人到庭。

  解说:这是出事后,母女俩第一次见面。

  母亲:妈妈希望你有出息,处处为你想,我想不出你为什么一念之差做出这么严重后果的事来。

  邓玉:我真的很后悔,真的觉得很对不起你。我知道现在说对不起并不代表什么,但我确实是感到非常内疚和后悔,我欠你的实在太多了。

  解说:控辩双方对犯罪事实基本没有争议,律师翟建在庭上也只是重点强调,被害人替加害人请律师辩护这个情节。而被告小韩的母亲则作为小韩的代理人也出席了庭审,她除了请求法庭宽大处理外,很少讲话。她在庭上一直哭个不停。

  解说:法庭认为,邓玉和小韩在实施犯罪的过程中,主动将母亲送到医院抢救属于犯罪终止,在案发后主动向公安机关交代了罪行,属于自首情节,这是两项的法定从轻情节。另外,小韩实施犯罪时未满18周岁,这应当适用未成年人的从轻处理规定,最后法庭也考虑了被害人要求宽大处理的请求,所以法庭依据《刑法》有关条款以故意杀人罪分别判处邓玉4年6个月、小韩3年的刑期。

  主持人:这的确是一个令人感到心酸的故事,固然,在教育子女的问题上,家长要负主要的责任:应该懂得子女的心理,能及时主动地和子女进行沟通和情感交流。但是,无论是从人类基本的道德准则,还是基本的法律原则出发,当子女的都应该明白,不管在什么情况下,无论面对谁,都不应该采取这种极端的作法。更何况面对的是自己的生身父母?那么悲剧已然发生了,我们在探讨家庭教育方面的问题时,是不是也该想一想:邓玉的问题,我们的社会就没有任何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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