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西安8月13日电(记者许祖华)记者从陕西省城固县委宣传部了解到,城固县沙河营派出所所长杨军因儿子私驾警车撞死9岁男童日前被撤职。
8月6日19时许,陕西省城固县沙河营派出所所长杨军的儿子杨博青开着“陕F0196警”制式警车准备去参加同学聚会,在经过316国道司家铺段时,将一名过马路的男孩撞伤后逃逸,男孩被送往医院抢救但因伤势过重死亡。8月7日上午,肇事者杨博青到公安机关自首,对自己的交通肇事逃逸行为供认不讳。
据初步调查,该肇事车辆为城固县公安局沙河营派出所警用车辆。22岁的肇事者杨博青在陕西警官职业技术学院上学,2009年6月18日取得驾照。事发时他刚放暑假回来没多久。
事发后,城固县公安局决定对负有管理责任的沙河营派出所所长杨军停止执行职务,并将此事报城固县纪委、县监察局处理。8月11日,城固县纪委、县监察局对杨军作出了撤销其沙河营派出所党支部书记、所长职务的处理决定。目前,肇事者杨博青已被刑事拘留。城固县公安局也决定在全县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警用车辆使用专项整治活动,严禁警车外借、公车私用和非警务人员驾驶警用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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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赵德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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