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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警方回应“最牛强奸案”网帖属子虚乌有

 

CCTV.com  2009年07月29日 11:03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肇庆7月29日电(记者黄耀辉)二00九年一月以来,网民在天涯社区网发表“强奸案受害者投诉无门被逼入住黄岗精神病院”、“肇庆最牛强奸案”等贴文后,广东肇庆警方通过该局网站二十八日回应 “最牛强奸案” 网帖称,纯属子虚乌有,该贴文内容对司法机关的正常执法活动造成干扰和不良影响。

  警方在网上回应,二00八年三月二十日十八时三十五分,肇庆市广宁县公安局南街派出所接到一一0指令,“欧小姐”用手机报案称:在自己租住的屋内被一个叫“阿平”的男子强奸,该男子已经离开现场。

  警方立即到达现场进行调查,证实报案人为欧某某,女,二十四岁,广东省四会市人,无业。警方询问了报案人欧某某,并提取了相关痕迹物证,同时依法传唤左某某。

  经查,左某某,男,三十六岁,江西省吉安市人,个体经营者。经讯问左某某和进行DNA比对证实,左某某与欧某某在报案前确实发生过性关系,并经邻近房间居住的人员证实,当晚有一男子进入欧的房间,但期间无发现异常情况。

  据警方调查,欧、左两人相识于二00七年,平时经常接触,有单独交往的经历。

  根据报案人欧某某报案和相关证据,广宁县警方于二00八年三月二十五日对此案进行立案侦查,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左某某刑事拘留,并提请广宁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经广宁县人民检察院严格审查,认为左某某涉嫌强奸犯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作出了不予批准逮捕决定。后建议公安机关撤回该案。二00八年八月五日,广宁县公安局依法撤销了该案。

  二00九年一月后,网民“pa一九九0”在天涯社区网发表“强奸案受害者投诉无门被逼入住黄岗精神病院”、“肇庆最牛强奸案”等贴文,称“欧姑娘被左某某强奸”一案存在司法腐败。

  为了查清案件情况,广东省、肇庆市两级公安机关均派出工作组对该事件进行了核查。经核查:广宁县公安局在此案办理过程中程序合法,依法办案,不存在执法不公和徇私枉法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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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滕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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