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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整治矿山盗采 阳春纪委遭假报纸“讹诈”

 

CCTV.com  2009年07月22日 15:03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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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张迪毕式明阳春摄影报道

  强势的纪委在阳春受到挑战。5000份“假报纸”寄送到阳江、阳春各政府部门,公开质疑阳春纪委干涉阳春市宏志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贸公司”)采矿、干预法院判决。“假报纸”出现适逢阳春整治、打击非法采矿的“示范点”———永宁镇林湾铁矿承包案件二审判决前。

  情节如悬疑剧般离奇。真相到底是什么?

  5000假报纸遍撒阳江

  同一天,阳江各县市区,阳春各村委会以上单位和副科级以上干部都收到一份“云南法×报”,部分还收到“云南经济×报”,“保守估计有5000份”。警方至今未查出来源。但假报纸却让林湾矿山盗采浮出水面

  6月初的一天,阳春纪委书记陈小锋来到3楼办公室,他的办公桌上放着一份牛皮纸信封,发信地址为“云南法×报社”。信封里装着一份5月16日4开的“云南法×报”,翻开A3版,标题为“广东阳春市:50年承包林地合同履行3年被无端叫停遭质疑”的“新闻”让陈的脑子“嗡嗡响”。

  文中称,阳春市宏志工贸有限公司因发现储量丰富的矿山,得罪社会人士“王某”,王某依靠阳春市某领导、阳春市纪委“陈某”组成的“407”专案组进行干预,永宁镇四个村委被迫上诉至法院,终止与宏贸公司22000亩生态林50年承包合同。

  同一天,阳江市各县(市、区),阳春市各村委会以上单位和副科级以上干部都收到一份“云南法×报”(经济生活周刊第146期),部分还收到一份《云南经济×报》,“保守估计有5000份”。后者以《50年林地承包合同3年被终止》为标题,报道了法院审理宏贸公司与村委会合同纠纷。

  当阳春各级官员互相交流收到“报纸”,却惊奇地发现对方也有时,电话便潮水般涌向阳春纪委的办公室,询问情况有之、表示震惊亦有之。此后数天内,话题从阳春官场传到民间,一时间闹得沸沸扬扬。

  两天后,陈小锋赶往云南昆明,约见《云南法×报》和《云南经济×报》相关负责人。“云南法×报社领导第一眼看到报纸便说是假的。”陈小锋说,该领导找来了当天的报纸,同时指出假报纸头版明显错误:5月16日的报纸,刊登的是5月17、18日的新闻;排版和行文拙劣,漏洞百出;文章作者也并非该报社记者。同时开具证明,称报纸“系盗用《云南法×报》报头的假报纸”。

  “拿到证明和真报纸后,让我感到宏贸公司已经疯狂了,用假报纸来讹诈我们。”陈小锋认为,宏贸公司一审败诉,假报纸出现在二审判决前,除了涉嫌攻击纪委牵头的“407”专案组外,还想借此制造舆论向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施压,“去年我们查处非法采矿时,就有人打电话恐吓工作人员说要‘敢把车开走,烧你的家’”。

  但宏贸公司经理梁军断然否认假报纸与宏贸公司有关,“今年初开始,的确有不少记者来采访,真假难辨,但假报纸不是我们散发的,纪委说我们印发假报纸要有证据”。

  “文中的‘陈某’指的就是我,但不清楚‘王某’指的是谁”,对于假报纸中的内容,陈小锋表示基本属于“诬陷”。阳江公安部门介入调查发现,信封发信地址注明广州、佛山、阳江乃至云南,邮戳无一例外来自阳江某邮局。

  警方至今未查出邮件来源。陈小锋介绍说,警方查至邮局后线索中断。

  “假报纸”引起震动的背后,位于阳春西北部山区的永宁镇林湾矿山遭疯狂盗采逐渐浮出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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