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珠海讯 (记者陈治家 通讯员桂兴卫)六年前,犯罪嫌疑人苏某偷了雇主钱财后逃跑,原以为万事大吉,万万没料到今年在街边摆摊卖东西时,却被雇主撞到并抓获。昨日,珠海香洲区人民检察院对外通报,该院以涉嫌盗窃罪批准逮捕苏某。
2003年7月14日早上,犯罪嫌疑人苏某和同事朱某在珠海拱北口岸地下广场鸿兴商场某铺上班。老板娘陈某拿了一叠钱(人民币11500元)放进柜台的抽屉内,告诉店员朱某说是准备交铺租的。陈某上了锁后把钥匙交给朱某,并叫苏某帮忙一起看管。过了一会,朱某要出去买早餐,店里就剩下苏某,苏某于是用力拉开抽屉,把钱拿出装在身上。
随后,苏某对旁边卖鞋的店员说请他帮忙看一下店,便拿走自己背包里的钱包、手机后,留下背包放在店里后逃之夭夭。之后苏某找到了她姐姐的女儿,以家里有事为由,与侄女一起离开了珠海。事后,据苏某供述:她见钱起歹意是因为她老公戒毒需要钱。
今年6月24日早上,原老板黎某带儿子在昌盛花园附近买早餐时,意外发现了苏某,叫保安帮忙将苏某抓住,扭送到派出所,苏某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
相关链接:
责编:石光辉
留言要注意语言文明,此间评论仅代表个人看法 查看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