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 > 新闻社区 > 法治新闻 > 正文

定义你的浏览字号:

“小贩捅死张靓颖歌迷”续 小贩当庭后悔

 

CCTV.com  2009年07月08日 04:51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王秋实)去年12月6日,张靓颖在北京首体开演唱会。场外,一名歌迷和卖荧光棒的小贩发生争执后被对方刺死(本报去年12月8日曾报道)。昨天,因涉嫌故意伤害罪,杀人小贩姜庆雷在市一中院受审。庭上,面对“一根荧光棒”的事件起因,他连称“太不值得”、“太后悔了”。

  昨天9点半,在两名法警的押送下,21岁的姜庆雷走进法庭。他身高1米8左右,身材胖乎乎的,圆脸上还带着稚气。

  检方起诉书显示,2008年12月6日晚上7点,在海淀区首都体育馆东南角过街天桥下,姜庆雷与29岁的尹某发生争执后,用刀连刺对方左颈、左胸、左前臂三刀。尹某被刺断左侧颈总动脉,最终因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庭审时,姜庆雷十分后悔,连称“不值得”、“太后悔”。他说,他中专毕业后在房山一超载卸载站当临时工,每月工资只有700多元钱。为赚点零花钱,他经常在演唱会门外贩卖批发来的荧光棒,生意好的时候一天能赚100多元。

  事发当晚,尹某带着一名女子来到他摊位前要买荧光棒。听说5元钱一根,尹某还价到2元,姜庆雷表示不能卖。尹某质问他“为什么别人都能卖你不能卖?”双方很快由口角变为互殴。姜庆雷说,自己身体胖又不灵活,打架吃了亏后,想起书包里有一把水果刀,便拿出刀吓唬对方,混乱中不知怎么扎中了对方。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相关链接:

责编:石光辉

1/1

相关热词搜索:

打印本页 转发 收藏 关闭 网民举报

留言要注意语言文明,此间评论仅代表个人看法                                  查看留言

昵 称:            
用户名: 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