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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用床单结绳窗外坠亡 家属向其男友索赔败诉

 

CCTV.com  2009年07月04日 04:02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京华时报  

  京华时报7月4日报道“唯一的女儿死了,我怎么都会把这场官司打下去……”昨天上午,杨女士一审败诉后泣不成声。去年4月,其女王静(化名)在男友家卧室,用床单结绳从6楼窗外坠亡。杨女士与女儿的男友对簿公堂,讨要死亡赔偿金等16万余元。

  去年3月,已过不惑之年的张先生陪母亲在海南三亚疗养时,通过婚介所认识了王静。王静年方24岁,与张先生迅速相恋。4月19日,张先生把王静带回北京,两人住在张家位于朝阳区的一所房屋内。张先生回忆说,王静来京后总是借结婚跟他要钱。“开始说按照她老家的风俗,我应该给她家十多万彩礼钱;后来又说要去看她姥姥,跟我要五千块。我觉得钱不多,就给她了。”

  4月24日晚上,张先生对王静说,还是等见面自己亲自送给老人,向王静要回这笔钱。“当时她说到卧室拿钱,我就在客厅里等。”张先生说,王静回屋后把门给插上了,自己隔两分钟就去敲门,王静一直说让他等着。最后一次,张先生敲门没人回应,便用力撞开门,发现卧室凌乱不堪,女友不见踪影。

  张先生冲到阳台,看到铁栏杆上绑着一条床单。再往下看,是一条用床单和被罩结成的长绳,绳子半空断了,落在地上的一段绳子系着一只手提箱。箱子旁边,王静仰面朝天摔在地面。张先生赶紧下楼将王静送至医院。稍后,医院宣布王静抢救无效身亡。张先生赶紧给王静父母打电话。

  得知女儿死亡,杨女士当天就从辽宁赶赴北京。在医院见到蒙着白布的女儿后,她报警要求立案。警方调查后,认为王静之死不存在刑事犯罪的因素,做出不予立案的决定。杨女士认为,是张先生从外面把门锁上,王静出不去才想到从窗口逃走。法庭开审此案时,原告和被告均以涉及个人隐私为由申请了不公开审理。

  昨天上午,此案在亚运村法庭公开宣判。法庭审理后认为,王静自行采取高度危险方式从6层楼处下楼,不慎坠楼死亡。张先生在王静之死事件中不存在过错,驳回了杨女士的全部诉求。

  宣判完毕,杨女士泣不成声地表示一定要上诉。她说,王静在海南是一家房地产公司的销售人员,当时给家里打电话说交了一个北京的男友,就要结婚了。“我说要见见她男友才同意两人结婚,她很乖答应了。没想到到北京才5天就死了,这一定是他(张先生)给害的。”

  张先生则表示对判决满意,“其实她(王静)就是骗婚,想跟我要钱而已。”

  ■法官释案

  何以认定男方无责

  记者:法庭是如何认定张先生无责的?

  法官:我们调取了公安机关的材料,看了当时的笔录和一些照片、证言,以及警方做出不予刑事立案的决定。首先在刑事方面,排除了张先生具有犯罪动机和犯罪情节。

  记者:在民事诉讼中,他也没一点责任吗?

  法官:这要看他是否存在侵权情节。在这个案子中,卧室的门只有里面有插销,王静在里面把门插上,张先生在客厅里,是不会预见到她在屋里用床单被罩结绳子,再从窗户顺着绳子下楼的,所以不存在过错,也没有任何违法行为。

  记者:法院为何采信张先生所言?

  法官:事发时,只有张先生和王静俩人在场。法庭听取王静母亲和张先生的话后,综合警方材料和卧室的状况,推定张先生所言为事实。按照张先生所说,他敲门发现无人应答,用力撞开门进屋,这与卧室只有门内有插销、事发现场插销被撞毁能够合得上,是符合逻辑的。

  ■现场探访

  事发卧室没有门锁

  在张先生的带领下,记者来到王静出事的小区。这是一栋6层的楼房,张先生的房子在顶楼,是两居室。打开门,一股尘封的霉气扑面而来,客厅的家具上落满灰尘。

  记者注意到,卧室的门只有里面一个插销,没有门锁。张先生介绍说,里面插好后,从外面用力还是可以推开。

  这间卧室有单独的阳台,阳台外面有铁栏杆。“当时绳子就拴在这个铁栏杆上,我发现后跑过来,看到她已摔倒在地。”张先生说,自从出事后,他就不在这里居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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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彭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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