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书店业务员获刑10年半 法院判决认为其行为已经构成贪污罪
本报讯 (记者裴晓兰)原中国书店出版社发行科业务员张越多次扣留单位书款近17万元,而后他逃亡了近10年才被捕(本报6月1日曾报道)。
记者昨天获悉,张越已被宣武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
48岁的张越是北京市人,大专文化。从1994年11月起,他开始任中国书店出版社发行科业务员,负责华南地区的图书发行工作。
1995年至2000年间,张越利用负责收取图书销售款的职务便利,多次截留侵吞收到的武汉新世纪书店、北京出版社武汉发行站、湖北社科院书店等单位支付给中国书店出版社的书款,总计16.9万余元。
2000年,中国书店出版社新上任的领导要求结算书款。由于意识到自己挪用的书款已无法偿还,张越马上辞职,开始潜逃。
张越先在安徽一个小县城做服装生意,因没赚到钱,他于2003年回到北京,在公主坟一家大厦做停车管理员,其间始终未与家人联系。
今年3月9日,海淀公安分局翠微派出所在核查辖区内从业人员身份时,发现张越是网上在逃人员,张越因此被抓获归案。
法院认为,张越身为国有公司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款,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因此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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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程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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