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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男子雇人实施电话诈骗 9个月内获利464万

 

CCTV.com  2009年06月26日 05:18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王纳)7名男子雇用电话营销人员实施电话诈骗,在9个月内共骗得人民币464万元。近日,深圳中院依法对该案进行一审宣判,7名男子分别被判处4至1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各处罚金5万~20万元。

  该电话诈骗犯罪集团的主犯“小林”、“阿潘”(均另案处理)等人分别指使被告人王某达、王某玮、陈某兴、张某杰、彭某崇及马某(另案处理)等人,购买网络电话、语音网关等设备,设置模拟银行查询电话及其他类似查询系统,在不同的作案窝点内,雇用电话营销人员进行电话诈骗。

  他们先是利用网络电话不断地拨打手机用户,或以群发短信的方式,收集用户的个人信息。然后,以中奖、贷款等借口引诱被害人存入一定数额的手续费,或者利用被害人在电话中输入本人银行账户的密码时,利用网络科技手段趁机盗取密码后将账户内的钱物转走等手段进行诈骗犯罪活动。

  从2007年2月至2007年11月,该团伙通过上述手段,共计诈骗人民币4642097.1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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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程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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