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频道 > 法治新闻 > 正文

定义你的浏览字号:

大四学生宿舍门前被砸死 家属索赔66万

 

CCTV.com  2009年06月25日 14:37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南方日报   

  深夜坐车赶回学校,只差最后手续就能领到大学毕业证的男生,竟因一句无心之说,在学校宿舍门前被几名醉酒青年打伤致死。昨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这起故意伤害罪。死者所在学校还被家属索赔66万元经济损失。

  据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黄宗炜及黄剑文皆为广州白云区本地人。2007年6月10日晚凌晨2点,酒后的黄宗炜和黄剑文两人及一伙伴来到白云区某高校宿舍大楼前,打算找一朋友出去吃夜宵。几人在紧锁的宿舍门前一番大喊大叫,遭到门卫的拒绝开门。黄剑文大怒之下,随手从路边捡起一砖头将门卫腿部砸伤。恰巧,被害人阿勇正好从外面回来。

  黄宗炜事后供认,他们与阿勇并不认识。当时急着进去找人,看到阿勇回来就问,“你能进去?”阿勇略带不屑地说了句“能”。因为不满阿勇的表情和语气,黄剑文等人就冲上前用砖头猛砸阿勇头部,随后逃离现场。而满身鲜血的阿勇被老师送到医院时,终因头颅损伤救治无效死亡。2007年8月,公安机关把藏身广州的黄宗炜和黄剑文抓捕归案。

  昨日庭审中,阿勇的父亲出庭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索赔66万余元的要求,认为在此事件中校方也应一并负连带责任,因为阿勇作为该校学生,事发在学校宿舍门前不足5米处。

  但校方认为,案发地点不属于学校管辖范围,故其不存在过错。并且,学校老师在事后对阿勇进行积极救助,这已经尽了校方责任。尽管被害人家属最后提出可以调解赔偿,但校方坚称,“我们没过错,不会赔偿。”(记者/杨大正实习生/冯建叶)

  相关链接:

责编:李秀伟

1/1

相关热词搜索:

打印本页 转发 收藏 关闭 网民举报

留言要注意语言文明,此间评论仅代表个人看法                                  查看留言

昵 称:            
用户名: 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