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学印
本报96706热线消息 6月19日,莱芜市高新区鹏泉街道办事处居民艾某,因寻衅滋事被莱芜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6月15日晚,艾某驾驶自己的大货车行至莱芜市高新区滨河东路时,因车辆超载、违反禁令标志、未带行驶证,被莱芜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开发区大队民警依法查扣。直至17日上午,货车在违法行为人艾某消除交通违法状态、交上罚款后被放行。
6月18日中午,艾某与几个朋友在饭店小酌,喝着喝着几个人便聊起了车辆罚款的事情。由于艾某是高新区人,所住位置离开发区交警大队也不远,艾某觉得自己的车被扣很没面子。在喝下了一斤多白酒后,艾某以酒壮胆,决定到开发区交警大队讨个“说法”。
下午1时50分,艾某来到了开发区交警大队。由于时值中午休息时间,前来办理业务的人比较少,缺乏观众的“表演”使艾某恼羞成怒,他决定玩把大的。艾某离开业务大厅到了该大队二楼。看到二楼正对楼梯的综合办公室关着门,艾某大为光火,上前就是一脚。将门踹开后,艾某看到只有一个女同志在里面,便上前抓住她的领口将她拖了起来,并大声喊道:你们的人都在哪里,你们的领导都在哪里,我有炸弹,要炸了你们的大楼。
这时该大队值班民警迅速赶了过来,立即将艾某控制,并立即向开发区公安分局报警。酒精的麻醉下,艾某尤为兴奋,不断对民警进行言语威胁。5分钟后,110民警赶到,艾某更是指着民警的鼻子说:我不怕你们,尽管来。由于艾某的行为性质恶劣,且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开发区公安分局依法对其作出了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走进拘留所,酒醒后的艾某对自己的荒唐做法后悔不已,不住地说:都是酒精惹的祸。
相关链接:
责编:程冲
留言要注意语言文明,此间评论仅代表个人看法 查看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