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友:
进厂10天右手就没了
雨仍然在下,不时有一辆又一辆的警车赶来。在展明五金厂工作的郭锋(化名)说,惨剧发生在12时40分许。他12时50分赶到工厂,厂门口全是血迹,3名受害人浑身是血,而捅人的刘汉黄身上也有很多血迹。
郭锋说,刘汉黄是贵州人,去年8月底进厂,进厂10天便发生工伤,右手到手腕处都被截掉了。他把厂方告上了法庭,一审已结束,二审还没开庭;“昨天,因为厂方迟迟不肯付补偿,他在工厂想跳楼,消防员把他劝下来;谁知道今天就发生这种事情。”
案发前,刘汉黄找工厂老板谈工伤补偿,双方谈不拢,他就掏出刀开始捅人,3名主管就往外跑,但来不及了,都被捅了。
一名自称是开小餐馆的张姓男子称,刘汉黄以前经常去他的餐馆吃饭,大家都知道他的情况,他人很老实,“右手没了,厂方的工伤补偿却迟迟不肯给。”有一次吃饭时,刘汉黄兴奋地对张某说,他起诉工厂要求赔偿17万元,法院一审判决他胜诉了。“不过,后来又听说,厂里不服上诉,只肯出9万元。”张某说,“一只手啊,才9万元,刘汉黄很生气,他家里有个哥哥和在读书的弟弟,一家人就靠他在这里打工。”
听说刘汉黄捅了厂里的高管,张某匆匆赶来,远远地看到刘汉黄躺在地上,“真是为他可惜。”
专家:
赔偿17万不算多
昨天下午,广东康怡司法鉴定中心主任程时和说,根据刘汉黄的情况,应该是工伤五级伤残。他入厂10天就发生工伤事故,厂方应该没有来得及买社保,所以赔偿就要由厂方来全部赔偿。算上做假肢等费用,法院判17万元不算多,合理的应该是在25万元左右。
责编: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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