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频道 > 法治新闻 > 正文

定义你的浏览字号:

广州:患10种大病或可提公积金

 

CCTV.com  2009年06月11日 15:07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羊城晚报  

  广州市公积金提取政策正在酝酿重大变革。记者昨日(10日)从银行等渠道获悉,今年7月1日,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新系统将上线,除了之前已经透露的按月提取公积金外,还新增了一些内容,其中最值得关注的是提取部分公积金的市民,账户内需保留最近6个月的缴存额。这意味着,一旦消息确实,市民在7月1日之后提取公积金时必须要先扣除半年缴存量。

  和之前公积金管理中心透露的一样,新系统上线后,公积金将可按月提取。按月还贷的将直接转账到提取人的还款账户内,租房的则直接转账到出租人(即房东)储蓄账户内。

  市民无需突击取公积金

  记者在一份内部培训材料看到,提取新规可能变化最大的为:职工因购房、建造、翻修、大修或租房提取公积金的,提取时账户内需保留最近6个月的缴存额。这意味着,任何一个符合部分提取条件的公积金账户,都必须留存半年的资金做“沉淀”,除非一次性提取结束。

  对此,省内某大单位财务部已向职工发出通知,通知称:7月1日起公积金政策将进行调整,有提取公积金需要的尽量在6月将自己的公积金取出。政策调整后,以半年公积金存款为账户存款最低限度,不能被提取。例如每月公积金缴存3000元,半年公积金18000元为账户存款最低限度,如果公积金账户余额20000元,最高只能提取公积金2000元。

  银行人士分析认为,此条应是为保证公积金缴存有一定基数来运作,以实现其作为个人住房互助储金的作用。但要注意的是,如果这一条确实实施,那么即使6月突击提取,之后仍要留存半年缴存金额“垫底”,因此若无紧急的需要,市民其实无需突击取公积金。

  不过还是有市民对如此“压款”半年有微词。同样按月发放公积金的北京市则要求账户内只保留10元金额即可。

  公积金还可当“救命钱”

  公积金本应专项用于住房消费,但记者了解到,拟订的提取办法中增加了10种重大疾病的类型,规定如职工或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但培训材料中对于哪10种重大疾病和提取金额是多少未作明确。

  记者发现,其他城市已有前车之鉴。比如南京规定,若职工医疗费超出4万元的部分大于公积金账户余额,可以提取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余额;若小于,则按照实际超出的比例提取公积金。

  异地购房提公积金有限制

  对于职工异地购房的,据悉区域可能有所限制———职工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外购买自住住房需提取公积金的,所购房产须在本人户籍所在地、工作地,或是在配偶户籍所在地、工作地。一旦消息正式公布,这意味着一个户籍在广州的市民想要到佛山买房,如果他或者配偶都不在佛山工作,配偶的户籍也不在佛山,将不能提取公积金。此外,职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应优先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记者刘薇)

  相关链接:

责编:李秀伟

1/1

相关热词搜索:

打印本页 转发 收藏 关闭 网民举报

留言要注意语言文明,此间评论仅代表个人看法                                  查看留言

昵 称:            
用户名: 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