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阿勒泰新闻网报道,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新疆最大高考移民案,5月18日在阿勒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主犯杨某某被判无期徒刑。
阿勒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杨某某非法收受他人人民币141.5万元,构成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被告人付某某(系杨某某之妻)非法收受他人人民币41.9万元,构成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被告人吴某某非法收受他人人民币40.6万元,构成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被告人李某某,多次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人民币35.3万元,构成行贿罪,根据量刑情节,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被告人陈某某多次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人民币14.95万元,构成行贿罪,根据量刑情节,免予刑事处罚。
一审宣判后,主犯杨某某和被告人李某某均表示不服,提出上诉。阿勒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杜芳:“本案给我们有两个启示,第一,做为司法工作人员,知法犯法,不仅损害了自己,也损害了自己的家庭;第二,我想告诫大家,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孩子,不能为了自己的孩子去损害别人孩子的利益,内地的家长们,不能通过这种高考移民的形式,来损害我们新疆高考的孩子。”
【背景链接】阿勒泰地区高考移民行贿受贿案件涉案最大受贿金额150余万元,涉案人员均系为内地高考移民学生非法办理户籍、学籍,涉及200余名高考移民考生。2009年4月29日,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件正式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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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秀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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