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点
2是否知道拿的是巨额黄金
梁丽出事前属深圳市玉皇清洁有限公司员工,该公司负责深圳机场清洁的冯经理介绍,公司明确规定除垃圾桶里面以外的任何物品都不能捡拾,公司与员工还签订了责任状,并进行不定期查访。清洁工对拉圾桶外的物品要进行判断,在打扫卫生捡拾到物品时,如果是比较直观的东西,比如电脑、相机等,一定要主动上交机场,对于确属垃圾,比如乘客丢弃的矿泉水瓶、榴莲等,清洁工应该首先将其丢进垃圾桶进行处理。乘客行李推车上的物品肯定不能算垃圾,而且还是个纸箱子,哪怕是件旧衣服也要上交。
冯经理表示,清洁工私自拆开箱子,这是严重违反公司制度的行为,更不用说私自把箱子拿回家,每年机场的清洁工上交的捡拾财物价值上百万。冯经理表示,梁丽案发生后,清洁公司在第一时间内就对事情进行了调查,当时梁丽从乘客行李车上取到箱子后,并没有向班长和组长报告,而是私自将其放进了残疾人厕所。另外两名清洁工知道后,私自打开箱子,私分了其中一袋首饰。梁丽下班后,就将箱子私自带回了家。
“梁丽应该不知有巨额黄金,另外两名私分的清洁工也应该不知情。”冯经理解释,如果他们知道是的话,肯定就卷财逃跑了,公安机关找到梁丽时,她坐在床上,另外两人一人在散步、一人在做饭。私分了一袋黄金首饰的两名清洁工当天晚上被抓获,一个月后被公安机关释放。这3人都严重违反公司规定,已经被公司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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