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二代”玩车频酿祸
谭卓被撞意外身亡的消息在网上引起了强烈反响,网民在自发悼念谭卓的同时,对肇事者进行了“人肉大搜索”,曝光了胡某及其父母包括姓名、职业、家庭住址、手机号、宅电在内的相关资料,发现肇事者是杭州首届F2卡丁车冠军赛冠军。
本次肇事车辆贴有三家汽车俱乐部的标志。车祸发生后,这些俱乐部纷纷撇清和胡某的关系。业内人士称,杭州城区路段夜间“飙车”现象存在已久,杭州玩车人员分成“成功人士”和“富二代”两批。“富二代”的年龄基本上在二十岁上下,有的还在念大学,但父母非常有钱。“这批小鬼喜欢出风头,最容易出事的也是他们。”这种“飙车”行为还走出了国门。据外媒报道,6名中国富家子弟2008年驾驶法拉利和兰博基尼从意大利出发前往法国巴黎,时速229公里。在四川成都,富家子弟蒋佳君酒后开悍马,连撞5车造成一死五伤后逃逸。
专家:
危害公共安全罪可判10年以上
本报讯 据《钱江晚报》报道,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肖燕副教授称,交警说“飙车”不是一个法律上的用语,但早在2006年,杭州有关部门就出台过规定作为《道路交通法》的细节补充:城市禁止飙车。既有规定,难道“飙车”还不是个违法行为吗?在城区飙车仅属“交通肇事”吗?从肇事者的心态来分析,开跑车飙车,这绝对不等同于普通驾驶肇事,这种心态的性质是“漠视不特定的公众人员的安全”,应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相对于“交通肇事罪”,“危害公共安全罪”(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是一项量刑幅度从10年以上直至死刑的重罪。
又讯 杭州市交警部门出示尸检报告,谭卓系颅内损伤致死。 《长沙晚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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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程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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