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皇甫萍)《食品安全法》将于6月1日起正式施行。记者昨天从上海市食药监管局了解到,为更好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未来二三年内,市食药监管部门将双管齐下,探索行政监控“黑名单”和风险评估预警制度,打出“组合拳”以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违法添加将上“黑名单”
今后,沪上从事食品或药品生产经营的企业及其相关责任人员,如果出现严重违法行为,将被列入监管部门的“黑名单”,企业的市场准入和相关责任人员的从业资格将受到限制,甚至会受到5年或者更长时间内不得从事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惩罚。
在制定“黑名单”制度时,相关部门借鉴了国内外的立法和实践经验,特别是美国FDA的相关制度。据了解,目前正在研究的“黑名单”制度中,严重违法和不诚信的行为具体包括:在申请食品药品相关行政许可过程中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采取欺骗、贿赂等其他不正当手段的;在生产过程中,违法改变生产工艺或添加物质的。
评估危害及时给予预警
另外,据市食药监管局副局长谢敏强透露,目前上海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中心正积极筹建中。最近一两年内,上海将建立起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预警中心,对食品作出前瞻性的风险评估。另外还将建立市区(县)两级应急指挥中心,第一时间处理食品安全事件。其中,全新的食物中毒预警系统将于今年6月最先启用。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将从源头开始,对可能导致食品不安全的污染因素进行检测,然后对市场上和消费者见面的产品进行十几项安全性指标的评价,得出详细的数据和最后的评估结果,并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今后,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还将与风险管理相结合,食品专家根据食品对人体造成的危害程度,决策可采取的适当措施,或禁止使用,或及时给予市民提醒,或采取专业技术手段把危险降到最低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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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秀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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