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爱好LV等名牌的80后白领青年,每月3000元工资不能满足自己购物时,他疯狂地办理了20张信用卡。无度的透支行为让他愈陷愈深,最终换来牢狱之灾。昨日,青羊区人民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当庭判处沈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万元。
昨日上午10时许,青羊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皮肤白皙、模样清秀的沈某在法警的带领下,站在法庭被告席上。青羊检方指控,沈某今年26岁,大专毕业,是成都某大型国有企业的正式员工,他利用本人的身份证和护照,向四家银行共申请了20张信用卡,用于在商场刷卡买高档消费品或者提现,恶意透支共计5万余元,加上滞纳金和利息,共计7万余元。
为什么沈某能够办下20张信用卡,而且不断透支。对此,招商银行的工作人员表示,信用卡可以办理两张以上,招行共有80多种类型的信用卡供客户选择。但工作人员又称,虽然可以办理多张信用卡,但信用额度却只有一个,即一张可透支3000元,两张也只能透支3000元。不过随着客户收入改变,信用额度也可以变化。
延伸阅读
信用卡犯罪
凸现银行审查缺陷
法官指出,银行为了抢占信用卡市场而不计成本地滥发信用卡,对申请者个人资讯的审查也越来越松,甚至有些流于形式,这给一些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有关人士建议,要根治信用卡纠纷的源头,不仅仅持卡人要遵守相关约定,银行方也应该反思,取消业务员办理信用卡的任务指标。青法检 记者 易婷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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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某透支过程
2005年9月,沈某陆续在招商银行申领了16张信用卡。截止2008年12月29日,累计透支15103.23元,加上银行利息和滞纳金拖欠银行18216.45元。
2006年6月,沈某在中国民生银行申领信用卡。截止2008年12月24日,累计透支18909.77元,加上利息和滞纳金共拖欠银行23535.63元。
2008年1月,沈某在深圳发展银行成都分行申领信用卡。截止2009年2月27日,累计透支5559.02元,加上利息和滞纳金共拖欠银行6777.04元。
2008年2月至5月,沈某在中信银行办理了2张信用卡。截止2008年12月24日,沈某累计透支8909.02元、8420.30元,加上银行利息和滞纳金共拖欠银行11398.12元和10167.63元。
责编:程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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