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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11岁同性恋网上找伴侣 两年与10男子发生关系

 

CCTV.com  2009年04月16日 13:49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4月16日电 据香港《明报》报道,香港同性恋中二男生自11岁起透过同志交友网站寻找伴侣,其后2年与约10名同龄至20多岁的男子在公园或后楼梯等公众场所发生性行为,最终被社工带往报警。3名22至24岁男子15日在高等法院承认与男童进行共9次性行为,押后宣判。

  香港警方指出,有至少4人因年纪太轻而没有被起诉。

  3名被告15日在庭上均指出,性行为是在双方自愿下发生,男童之前也有性交经验,事件并没有对他构成心理或肉体伤害,但法官要求索取男童的心理报告及3名被告黄嘉纬、朱致衡和吴炳泰的背景、心理和精神报告,再于下月5日宣判。

  警方称,男童现时入住儿童之家,他曾向警方表示曾与10个男子发生性行为,当中部分下落不明、约4人因太年轻没有被起诉、另2名10多岁被告已在裁判法院被判监1及4个月,余下本案较年长的3名被告则等待判刑。

  案情指出,男童自2006年12岁起开始向学校社工披露自己与其它男子的同性恋行为,社工鉴于男童年幼,曾提议其母往报警,但被拒绝,社工最终于去年6月带同男童报案。

  男童自2007年9月起,分别与本案3被告在长沙湾的公厕、将军澳的儿童游乐场、屋苑停车场梯间、海滨及北角酒店内,进行5次性行为及4次猥亵行为,当中有数次没有使用安全套。

  辩方求情指出,3被告均知道或估计被告约14岁,当中次被告朱致衡(24岁)更与男童发展成情侣关系,男童甚至写情信及称呼朱作“老公”,又称永远爱他,遇上他是一生的福气等。但两人其后分手,朱已向男童母亲承诺不会再见他。

  至于承认曾与男童性交一次的第三被告吴炳泰(22岁),求情时表示自己出生时已患心漏症,加上第21组染色体有毛病,因此属边界智障类型,有读写障碍及心理偏差,须长期服药。

责编: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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