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一名电视记者在哈尔滨中级人民法院门前拍摄。
当日,哈尔滨“10·11”酒吧命案在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齐新、刘力男、杨森均被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
2008年10月11日晚,哈铁公安局直属公安处刑警大队副大队长齐新,宴请在公安大学培训时的同学、肇东市公安局民警李峰,同时邀请哈铁公安局指挥中心民警刘力男,哈尔滨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民警李鑫宇、香坊分局民警王金刚、交警支队民警栾奡参加。饭后,6人来到糖果酒吧。在酒吧门前,杨森和林松岭等人与齐新等人发生口角进而厮打。事件中,多人不同程度受伤,林松岭死亡。新华社记者 李勇摄
3月24日,一名电视记者在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前拍摄。当日,哈尔滨“10·11”案在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新华社记者 李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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