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磷肥厂使用高砷矿污染河水,该厂厂长近日受审,一县环保局副局长被判刑,一副县长和环保局长被免职
3月9日,民权县磷肥厂已被爆破,大量固体废料被埋入大池子。本报记者 杨万国 摄
花费两千多万元治污消砷后,大沙河依旧又黑又臭。本报记者 杨万国 摄
▲民权县磷肥厂曾被列为重点保护企业,执法部门不经批准不得进厂检查。
包公庙闸边挖出的大坑用来处理被砷污染的河水。
■ 核心提示
3月17日,河南民权砷污染案开庭。
该县的磷肥厂法人于2008年8月,使用高砷硫铁矿制酸,排出剧毒———砷,污染大沙河水1000余万吨,造成国内最大的砷污染处理事件。
而在事件背后还有3个触目惊心的事实。
其一,县环境监察大队被局领导架空;局领导亲自上重点企业磷肥厂收排污费;同时该厂被挂牌保护,县政府要求实施“零干扰”。
其二,浓度超标899倍的“毒水”,在4个环境监察部门的眼皮下,畅然前行,将抵达安徽境内才被“截获”。
其三,1987年化工部曾发文禁止“毒砂”高砷硫铁矿,现已被大量开采。专家称,小硫酸厂因图便宜使用此类矿,不可能处理好其污染问题。
在剧毒事件面前,相关法规约束和地方监管缺位,地方政府甚至成为事件“帮凶”。
本报记者 杨万国 河南、安徽 报道
3月17日,民权县磷肥厂“遗址”。厂子已被爆破,围墙显得残破。厂内,巨大钢铁构件横七竖八,倒卧在地。厂外,大沙河呈暗褐色,飘出阵阵恶臭。
那天早晨,磷肥厂法人代表成京周,走进县人民法院,步履蹒跚。他以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被起诉。该厂排出的含砷废水污染了1000余万吨河水,成为河南建国以来最大的砷污染案件。
去年8月,当含砷的“毒水”,浩浩汤汤,从河南涌向安徽时,安徽连夜筑起5道临时大坝,阻止“毒水”入境。河南省委书记徐光春、时任代省长郭庚茂分别批示,要求严处。
随后,民权县环保局副局长刘改立,同成京周一起被抓;副县长锦传星、县环保局长陈健被免职。
在花费2000余万元治污“清毒”后,如今的大沙河,依旧又黑又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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