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9时30分,听到法官宣布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的结果,36岁的石景山人李德林用手捂了下脸。随后,他表情凝重地说:“我要和家人商量后,再决定是否上诉。”李德林盗墓数起,最近的一起是盗掘法海寺建筑控制范围内的明代御马监太监景聪墓。
在盗窃太监墓之前,李德林已作案数起。2007年1月19日夜间,李德林伙同他人到房山区“清克王陵”墓园,盗窃1组石刻共5件。2007年1月28日夜间,李德林又伙同他人到石景山区老山汉墓,盗窃民国“龙觐光墓”墓前华表构件望天吼及露盘各1个。经北京市文物鉴定委员会鉴定,华表作为墓上石刻的唯一幸存物,可定为国家珍贵文物中之三级文物,被盗石吼及露盘系此三级文物中不可分割的部分。2007年2月11日夜间,李德林又到石景山区模式口法海寺附近,盗窃楞严经幢底座1个,市值6000元。
李德林在供述中称,他喜欢到潘家园古玩城淘宝。在古玩城,他经人介绍认识了刘春友。 李德林的3起盗墓经历,让刘春友等人很是羡慕。2008年初,刘春友问他知不知道哪有古墓,一块儿去盗墓赚钱。李德林凭借盗墓方面的经验,依据老辈人和自己在这方面的研究,他一次次到法海寺寻找墓葬痕迹。据他供述,古代的大坟在坟头外围要用石头圈起一圈围墙,再看那里柏树及风水的变化,基本上就能大致了解此处有无墓葬。
经过多次踩点,李德林探明法海寺附近可能存在墓葬。2008年4月间,李德林、刘春友等8人(其中4人另案处理)在夜黑风高之际,使用镐、探针等工具,先后多次对明代太监景聪墓进行盗掘,并从中盗出部分随葬品。经文物部门鉴定,此处墓葬的发现对研究明代中期的宦官制度有重要价值。2008年4月23日晚9时,民警将正再次盗掘宦官墓的李德林、刘春友抓获,4月24日,另两名盗墓贼也被民警查获,但赃物未能起获。
石景山法院经审理,于今天上午以盗窃罪和盗掘古墓葬罪,判处李德林有期徒刑6年。以盗掘古墓葬罪,判处刘春友有期徒刑6年,判处李保海和徐群有期徒刑各4年。(记者杨昌平)
责编:程冲
留言要注意语言文明,此间评论仅代表个人看法 查看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