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首页|搜视|直播|点播|新闻|体育|娱乐|经济|房产|家居|论坛| 访谈|博客|星播客|网尚文摘

首页 > 新闻频道 > 法治新闻 > 正文

定义你的浏览字号:

密码被人复制 信用卡遭盗刷 银行被判全额赔

 

CCTV.com  2008年10月16日 08:46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法制日报  

  10月15日电叶小冬是幸运的,在他信用卡被人盗刷了1.5万元后。今日,浙江省龙泉市人民法院判决由银行全额赔付。

  判案法院坦承,信用卡被盗刷,是先走刑事程序,还是可以直接走民事索赔途径?银行到底是否应该承担责任?这在目前司法实践中存在诸多争议,并且此前并没有银行全额赔付的判例。

  这次判决他们顶住了各种争议,坚信是合适的。

  今年3月23日20时06分,叶小冬用他的金穗借记卡在丽水农行灯塔街ATM机上取款,取了200元后便拿卡离开了。第二天,他突然接到了农业银行工作人员电话,说自己的卡被人复制了,里面的钱也被人取走了,并让他尽快报案。

  警方经过调查发现,当天晚上,叶小冬取款的这台ATM机被人安装了复制器,叶小冬的借记卡无一幸免地被复制了,取款密码也被不法分子安装在ATM上的探头摄走了。警方证实,此前,叶小冬借记卡中1.5万多元的余额,被取得只剩下10元了。

  于是,叶小冬找到了丽水农行灯塔街营业点,要求银行全额赔付自己遭盗刷的损失。这里的负责人承认银行的监控没有联网,给不法分子钻了空子,但不承认自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无奈之下,叶小冬将中国农业银行龙泉市支行告上了法庭。

  庭审中,农行辩称,首先,此案应该先走刑事程序,在第三人违法犯罪行为造成的损失尚不明确之前,本案应先移送公安机关查明事实;其次,叶小冬的损失是第三人的违法犯罪行为造成的,直接赔偿主体应该是违法犯罪行为人。

  农行还坚持认为,ATM的安全保密方式和措施均按照规定的标准设置,并经过安全验收,达到安全防护作用。储户取款时,ATM均有安全提示显示,完全尽到了对储户的盗窃等风险防范义务。而叶小冬在取款时,自己没有注意和防护,让信用卡的信息和密码泄露,招致盗刷,这是叶小冬自己的过错。

  那么,储户的信用卡遭盗刷的案件到底应该先刑后民,还是直接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如果直接提起民事诉讼,银行到底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是主责、次责,还是全责?这些争议均给法院的判决带来难度。

  该院法官告诉记者,近年来,信用卡被盗刷的案例时有发生,但这些争议一直在司法实践中争论不休。

  在刑事、民事如何适用的争议上,两种声音完全相反。有人认为此类案件就必须先刑后民,原因是本案是当事人自己报的案而不是银行,原告因第三人的违法犯罪行为造成的损失尚不明确,本案应先移送公安机关查明事实;而又有人认为此类案件不适用先刑后民。因为犯罪侵害的是银行的经营资金,而不是储户的个人财产权,发生刑事案子与储户无关,储户卡里失钱完全可以按双方合同约定直接提起民事诉讼。

  这里的法官告诉记者,针对银行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也有四种观点。一是储户在取款时没有保护好帐号和密码,以致被盗刷,储户应该自行承担责任;二是信用卡盗刷是银行没有做好安全措施,侵害的是银行的经营资金,而不是储户的个人财产,存款人有权要求银行返还本金和利息;三是存款人应该承担主责,而银行因对信用卡的真实性疏于审查,应该承担次责;四是被骗的对象是银行,而不是存款人,银行承担主要责任,存款人违反义务泄露了密码承担次责。

  法院审理后认为,刑事案件犯罪分子侵害的是银行的金融资金,而不是个人的财产权,原告在办理了金穗借记卡后,被告有义务为原告提供安全的交易环境,以保护原告的财产安全。

  法院判决农行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返还叶小冬存款15314元。

  记者手记:

  当信用卡像每个人的身份证一样,人人拥有又是必不可少的时候,我们该如何保证信用卡的安全?面对满大街的ATM自动柜员机,难道我们就只能用手遮着键盘取款吗?

  骗子和偷盗者的作案手法在不断翻新,令人防不胜防。显然,仅仅依靠储户那点浅显的范防意识和手段,显然是无比单薄和苍白的。

  在这种时候,银行应该义无反顾地要承担起保护储户安全的责任,要不断完善自己的安全保护措施,给储户一个安全的存款环境。龙泉法院的这一判例无疑给银行敲响了警钟:你不守好自己的“大门”,就要赔偿储户的钱! (余东明 任正东)

责编:汪蛟龙

1/1
打印本页 转发 收藏 关闭 请您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