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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厦门:银行卡被盗刷 商家被判赔偿损失

 

CCTV.com  2007年12月19日 07:27  来源:CCT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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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CTV.com消息(朝闻天下):近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一起因银行卡被盗刷引发的民事纠纷案。法院判定接受刷卡消费的商家因为没有尽到审慎的审核义务,需要赔偿银行卡持有人的经济损失。

    去年2月3号,厦门市民邱先生在路上钱包被盗,包里有多张银行卡。邱先生立即向警方报案。但从当天下午1点02分到2点45分这段时间,有人用邱先生被盗的牡丹贷记彩照金卡和牡丹信用卡在五家商店刷卡购物,消费总额2万4千多元。

    为此,邱先生把这五个商家和银联公司告上法庭。他认为,自己的银行卡被人冒用,和接受刷卡消费的商家没有尽到谨慎审查的义务有关,而银联公司没有尽培训、监督的职责,致使它的特约商户违规操作,也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对牡丹贷记彩照金卡和牡丹信用卡而言,相貌审核和签字审核是保障安全消费的关键手段。商家没有履行审慎的容貌、签字审核义务,是造成邱先生银行卡被冒用的直接原因,商家的过错行为和邱先生的损失存在因果关系,所以五个商家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邱先生要求银联承担连带责任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责编:王壹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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